拖欠物業費要打折全款怎麼辦
① 拖欠物業費,如何應對
兩種方式,一、上門要,一次不行來兩次,死纏爛打。二訴訟違約之訴。
② 物業費業主打折不一樣怎麼維權
找出為什麼不一樣的原因,如果確實不公平,就聯合其他受不公平待遇的人一起抵制繳納物業費,直到也享有同等權利為止
③ 對於惡意拖欠物業費的業主該怎樣催繳
惡意物業費拖欠應該怎麼催收:
一:我不是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我不交費
有些業主認為自己並未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因此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都對其無約束力,自己不知曉且不認可該合同內容,因此拒絕交納物管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以其並非合同當事人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物業合同期限已屆滿,我不交費
某些業主辯稱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合同期限早已屆滿,因此對超過合同期限的物業費,因無合同約定,故有權拒絕交納。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在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後,若物業服務企業繼續為小區提供服務,業主也接受了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均應履行相應的合同義務。在上述情況下,業主的這一抗辯理由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物業服務企業沒來催收物業費,我不交費
有些業主以物業服務企業未對其催收過物業費為由,對物業服務企業主張的訴訟請求中超過訴訟時效的物業費拒絕交納。
生活中,物業服務企業作為債權人對於業主拖欠物業費的行為大都採取在業主的房屋大門上張貼催費通知單的形式來向業主提出交費請求。若物業服務企業向法院提供了照片等證據材料證明這一催費事實,那麼法院可認定為訴訟時效中斷,業主的這一抗辯理由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若物業服務企業沒有證據證明其在三年(2017年10月1日前為2年,後為3年)的訴訟時效期內向業主催收過物業費,那麼業主的這一抗辯理由就能得到法院支持。
四:房屋質量不達標,我不交費
有些業主以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如房屋漏水、牆體脫落、玻璃破裂等為由拒交物管費。
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系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而物管費的交納則屬於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兩者不屬於同一法律關系。通常情況下,開發商與物業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企業,相互之間不應為對方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業主的該項抗辯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 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維修義務,我不交費
有些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反映小區單元門、過道路燈等被損壞,頂樓房屋漏水等問題,要求維修,但物業服務企業知曉後拒不維修或者維修不合格,業主以此為由拒交物管費。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物業管理費包括哪些?對於維修義務的承擔主體,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房屋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圍內,由建設單位承擔維修義務;在房屋質保期屆滿後,房屋專有部分由業主或侵權人承擔維修義務,房屋樓頂等小區共有部分、公共設施設備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義務,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義務時,可使用小區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若業主有證據證明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義務時,法院可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酌情減少物業費。但物業的維修義務局限在物業服務范圍即小區共有部分、公共設施設備等,不包括歸業主個人所有的房屋專有部分。
④ 怎麼樣解決長期拖欠物業費的問題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物業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貫穿於房地產產品的生產、銷售和服務三個環節之中,其作用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物管費之所以收不上來,原因主要有:一是業主不了解物業管理的實際涵蓋;二是對物業管理服務不滿意;三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四是部分業主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
解決這些問題,首先應該加強物業管理公司自身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其次,做好與開發公司間的房產交接;三是加強物業管理知識的宣傳。對於那些經做工作仍拖欠物管費的業主,可通過法律訴訟程序,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不少業主認為,「解鈴還須系鈴人」,當前物業公司首先要轉變觀念,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以廣大業主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試金石,切實提升物業管理的服務水平。從業主關心的衣食住行方面入手,高質量地提供小區綠化、衛生、家政、治安、物業維護等常規服務,努力探索提供各種特色服務、個性服務,盡可能滿足業主對物業管理的多樣化需要。而對服務質量的評判既不能業主評判,也不能物業說了算,而應該引入第三方監督。此外,有的物業公司賬目不清,不予公開,也是此類訴訟增多的一個原因。因此,在管理和運作上,物業公司還應做到公開透明。
⑤ 拖欠物業費有滯納金嗎
物業費違約金是對於物業單位的一種利益保障。購房者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且合同中對於逾期繳納物業費有明確規定,就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滯納金徵收標准繳納,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合理再簽字。如果產生了不合理的物業費違約金且金額過高,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充分考慮到合同法當中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平等的基本原則,進行公證的裁決,保證雙方的利益。 與此同時,當物業單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時,購房者也有權利追究物業單位的違約責任。 具體徵收的數額根據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參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⑥ 費法院怎麼處理,拖欠物業費有滯納金嗎
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一般會比較擔心是否被起訴、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或者說滯納金,這個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欠繳物業費有沒有滯納金,這主要取決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嚴格來說,這里的滯納金本質上其實是違約金,因為欠繳物業費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關於滯納金的條款,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業費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需看《物業管理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所以建議各位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拖欠請盡快補交。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