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什麼減免稅
Ⅰ 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業的所得稅減免嗎
不可以。
所謂分公司獨立核算其實是個偽命題,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名稱,章程,沒有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獨立核算分公司應當是那種掛靠經營情況,只掛個名,但總公司根本不對其匯總納稅。
這種情況下《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是有規定的:以總機構名義進行生產經營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無法提供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也無法提供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相關證據證明其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身份的,應視同獨立納稅人計算並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不執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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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為減輕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負擔,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按照減證,免徵,緩征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並且簡化稅收征管程序。
2、高等學校的畢業生,殘疾人員,退役軍人,事業人員如創業注冊小型微利的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來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和減免政策。
3、國家參與投資中小企業,並採取措施支持社會資金來投資中小企業。也就是說,在創業投資企業的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或個人投資者的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就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4、國家鼓勵中小企業按照市場需求,推進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
Ⅱ 子公司轉變為分公司的稅收問題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因此在企業所得稅上繳納上有區別。但在增值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上都是在機構所在地繳納。
1、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1)稅款繳納
對於子公司,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子公司應當單獨計算應納稅額,在注冊地繳納稅款,並適用按月(或季)預繳、年底匯算清繳的規定。
對於分公司,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法人匯總納稅的制度,對於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設立為分公司後,在企業所得稅的征管上執行跨地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2)所得稅審批及備案事項
因子公司屬於法人企業,與其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審批、備案事項(資產報損、設備抵稅等),由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資料,向當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即可。
因分公司不屬於法人企業,與其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審批、備案事項(資產報損、設備抵稅等),應由總機構收集整理資料,並向總機構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2、其他稅種的影響
增值稅上,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納稅地點的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因此,無論設立成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都需在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
其他地稅,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根據現行政策規定,房產、土地均需在資產所在地納稅;而個人所得稅也應在企業生產經營當地繳納。因此,無論設立成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對項目所在地的地稅基本不產生影響。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根據當期實際利潤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預繳分攤方法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預繳額,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預繳。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Ⅲ 分公司怎麼繳稅
分公司應當按照來
中華自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因此分公司若辦理了稅務登記,則其為獨立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單獨申報繳納增值稅。若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未辦理稅務登記,則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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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納稅又稱「匯總繳納」,是指對企業集團和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採取由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或總機構匯總所屬成員企業集中繳納所得稅的一種稅收徵收辦法。採取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專業化協作的發展,企業集團跨地區、跨行業經營,一些成員企業在經營上難以獨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對企業經營產生不良影響。
Ⅳ 小規模納稅人分公司增值稅免稅規定
分公司必須是獨立核算的企業。同樣享受小微企業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Ⅳ 分公司是從19年6月份開始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政策嗎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首先應明確其優惠對象是小型微利企業,其應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地位和納稅主體資格,其次是需要滿足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你問題中的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地位及納稅主體資格,所以不具備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政策條件。
延伸政策依據:
2019年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財稅〔2019〕13號《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對我國境內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的企業實行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
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業需滿足的條件: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核心優惠政策:
1、對月銷售額10萬元(季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需分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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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總公司有高新技術稅務減免15%政策,分公司是否可以同樣享受這個政策,總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個省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主體,所以只要總公司資質有效且符合稅收優惠條件,是可以享受的。
Ⅶ 母公司是大型企業,分公司屬於中小企業可享受房產稅減免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專城市維屬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你是小微就可以,申報時自動會帶出來是否減半,如果申報時帶出來了,就直接申報,如果帶不出來你就問當地12366。
Ⅷ 企業所得稅減免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
國稅發〔1997〕099號1997-6-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專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屬施細則和有關規定,為加強企業所得稅減稅,免稅(以下簡稱減免稅)管理,促進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更好地執行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充分發揮減免稅促進經濟發展和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減免稅的報批范圍
凡依據稅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減征或免徵應繳稅款的,屬於減免稅的報批范圍。超出這個規定范圍的,不得報批減免稅。對於符合規定報批范圍的減免稅,由納稅人提出減免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執行。未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納稅人一律不準自行減免稅。
二、減免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一)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二)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三)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
(四)根據不同的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稅務機關應隨時受理納稅人的減免稅申請,但減免稅受理的截止日期為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逾期減免稅申請不再辦理。
三、減免稅審批要求
Ⅸ 2019年分公司不再享受小微減免,所得稅在總公司進行匯總申報,季度申報數字怎麼填
你好!
2019年分公司不再享受小微減免,所得稅在總公司進行匯總申報,季度申報數字填
主表第一欄「營業收入」第二欄「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主表下面資產總額要填寫。主表下方需要填寫申報人姓名和身份證號
僅供參考 , 祝事事順利 , 望採納不勝感激!
Ⅹ 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納稅方面有什麼規定
營業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在所在地繳納。所得稅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