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方的下游怎麼交稅
⑴ 企業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如何納稅急!
是的。
只要你們不是免稅單位的,你們就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
這個在稅法中是有明文規定的(土地使用稅實施條件)
⑵ 上游開的發票含稅,下游可以開免稅發票嗎
你好朋友,上游開的發票含稅,下游不可以開免稅發票,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⑶ 從免稅企業購進貨物,購買方如何交稅
購買方照價付款,不需交什麼稅。
⑷ 個稅有哪些免稅條例應該如何是申報呢
個稅改革到底怎麼改,一個個數字到底意味著什麼?我們為大家專門整理了14個問題,包你看完就全懂了!
△資料圖
納稅人是否需要證明自己的首套房貸?據記者向銀行系統人士咨詢,首套房貸認定信息較為健全,不需要納稅人自己提供太多額外證明。
贍養老人包括哪些老人?丈夫幫助贍養妻子的父母,丈夫能否扣除?按照徵求意見稿,贍養老人包括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而其他法定贍養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去世,實際承擔對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權威專家向記者表示,贍養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圍之列,但如果夫妻雙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贍養,是各自申報專項扣除。舉例來說,兩個獨生子女組成的家庭,夫妻贍養四位老人,夫妻兩人可以分別按照每月2000元申報專項扣除。
被贍養老人是指無經濟來源還是離退休人員都算呢?按照徵求意見稿,贍養老人只需要兩個條件,首先老人已滿60歲,其次是納稅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贍養人,與老人的經濟狀況無關,沒有經濟來源的、離退休人員都包含在內。
非獨生子女家庭的贍養老人支出如何扣除?根據徵求意見稿,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與兄弟姐妹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但是,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比如,一位老人有三個子女贍養,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經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但每個子女的扣除額不能高於12000元。
此外,根據徵求意見稿,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的,需要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哪一類人群可能受益最大?專家向記者分析,通常情況下,生活支出負擔較重,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貸的中年人最獲利好。他們很大概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首套房貸、贍養老人等多項附加扣除。
另一方面,在同等扣除額的情況下,收入較低的人群減稅比例更大。比如月收入70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的人,滿足2000元的扣除項目,就無需繳納個稅啦,減稅比例達到100%。
專家向記者表示,此次個稅的改革關鍵點在於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中等收入群體迎來大利好,可以增加相應人群的稅後收入,拉動消費。
⑸ 購買方是免稅單位賣方繳稅嗎買賣的商品非進口商品
是否免稅,是對於銷售人說的。
銷售人不是免稅企業,就應該按照規定申報、交稅。
⑹ 新稅法小規模納稅人怎麼交我是個體戶 現在說一個季度30萬以下免稅 那30萬以上交稅怎麼算
季度開票不超過30萬,只是免交增值稅。如果超過30萬了,那麼這個季內度開的所有票都要交增值稅容了。
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是要交的,那是根據利潤來交稅。個體工商戶如果是核定徵收,那麼就根據相應的所得率來交稅。具體的可以咨詢稅務局。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是指工業年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商業年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納稅人。如果個體工商戶符合上述條件,也屬於小規模納稅人。
⑺ 免稅單位無償使用應稅單位的房產與土地如何納稅
無租使用,由原單位繳納
⑻ 增值稅免稅在哪個環節利用最有利
一、政策的主要內容及出台背景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布了《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以下稱75號文),75號文主要的主要內容是: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後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國務院在2012年8月發布的《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中規定「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有條件的鮮活農產品」,75號文主要是為了落實文件中關於減輕流通產業稅收負擔的規定。目前為止,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實現了全部免徵增值稅。
二、75號文與之前政策的對比分析
75號文實施之前,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應該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於13%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於3%的徵收率,下游企業無論從一般納稅人處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的鮮活肉蛋產品可以憑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普通銷售發票,按照13%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
75號文實施之後,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如果納稅人選擇了免稅的待遇,銷售免稅鮮活肉蛋產品時只能開具普通發票,無論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同時,下游企業購入這些免稅鮮活肉蛋產品時取得的普通發票不能用於進項稅金抵扣,除非上游銷售者放棄免稅待遇,改為按照銷售應稅產品處理。
三、75號文執行後的不同主體影響分析
1.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終端消費者和營業稅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例如飯館等)。
75號文的政策出發點就是降低流通產業稅收負擔,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環節免稅,可以減少從事批發零售納稅人的增值稅支出,同時也可以降低終端銷售的價格,使得終端銷售價格中增值稅的因素在減少。可以到達利好從事批發零售納稅人和終端消費者的目的。
由於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購入的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因此,這些企業購入的無論是應稅產品還是免稅產品對其流轉稅影響都不是特別大,流通環節免稅還可能適當降低采購價格,對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來說也算是利好。
2. 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從事加工生產銷售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由於增值稅是對生產和銷售各環節徵收的一種流轉稅,道道徵收,也是一種鏈條稅,實行環環抵扣機制,下一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扣除上一環節已經繳納過的增值稅。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從事加工生產銷售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銷售方選擇了免稅待遇,則從事生產加工銷售的下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法取得進項稅抵扣憑證,使得增值稅抵扣鏈條人為的斷裂。由於銷售方選擇了免稅待遇,則其購進時的進項稅金不得抵扣,這部分增值稅金只能是作為價格的一部分轉嫁到下游企業,下游企業再銷售時就會對這部分從上游轉嫁過來的增值稅金再徵收一次增值稅,形成了重復征稅,因此,以免稅貨物為原材料繼續從事生產加工,就會產生重復征稅,最終的結果是推高終端環節的銷售價格。
例如從事肉類食品加工的企業,從批發牛肉的企業購入牛肉作為原材料進行生產加工,批發企業享受了免稅待遇,而牛肉作為原材料到了加工企業無法進行進項稅金的抵扣,使得加工企業最終銷售肉類食品時承擔了較重的增值稅。因此,75號文的實施雖然減輕了批發零售企業的增值稅負擔,但是變本加厲的加重了下游深加工企業的增值稅負擔,從整個環節上看並沒有起到減免稅的效應。
另外,快餐企業也是鮮活肉蛋的主要采購方之一,很多快餐店都有外賣業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2號)的規定,快餐店銷售非現場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因此,快餐店也有可能成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那麼快餐店購物用於加工食品的鮮活肉蛋等也可能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也就是說快餐店按照增值稅17%的基本稅率計算銷項稅,但是由於購入的鮮活肉蛋等無法取得可抵扣的發票,而造成重復征稅的問題。
從增值稅道道徵收、換換抵扣的徵收原理來講,是十分排斥直接減免稅的,增值稅的減免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減免稅,這種減免稅很可能會產生某一環節的納稅人少繳稅,而下游環節的納稅人變本加厲多繳稅,因此,因此應該減少直接減免的范圍。
如果征管條件及財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採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和先征後返等方式,這些優惠方式屬於財政補貼,即可以保證增值稅鏈條的延續,同時也可以讓從事批發零售的納稅人直接受益,但是目前我國的現實條件可能還不允許這樣做,主要原因是採用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和先征後返等方式進行增值稅優惠,需要有徵收機關的配套管理、納稅人健全的財務核算以及較高的稅收遵從度,但是,目前我國從事鮮活肉蛋批發零售的企業數量眾多、大小不一、財務核算水平參差不齊且部分企業稅收遵從度較低,另外,還需要從財政支付資金,在目前財政收入不景氣的環境下恐怕難以實現,有很多約束性條件。
⑼ 出口免稅問題
出口免稅—— 一般貿易出口免稅
流轉稅方面,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先後制定了諸多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有的只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有的同時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概括起來,主要有:出口免稅、出口退稅、采購國產設備退稅、飼料企業免稅、廢舊物資回收先征後返、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稅以及對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免稅等優惠政策。其中,對部分農業生產資料的免稅,從1996年開始,國家是逐年下文明確的,在此不作介紹,有關這方面免稅的政策和操作辦法,企業可以到其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下面就上述除農業生產資料以外的免稅項目,分別介紹如下:
出口免稅:
出口免稅,是指外商投資企業生產貨物或購買貨物後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國家給予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免稅,可分為一般貿易出口免稅、加工貿易免稅和加工貿易間接出口免各三種情況。
(一) 一般貿易出口免稅
一般貿易出口免稅,主要適用於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老企業)和1994年1月1日以後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新企業)中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以及經省級外經貿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和生產特定產品出口的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老外商投資企業。
1、 政策規定
(1) 1994年8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058號文件、1995年2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19號文件和1996年7月8日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6)123號文件規定: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貨物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的,除原油、糖和國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貨物(包括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金等)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對外商投資企業(國務院批准試點的合資外貿企業和保稅區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的,目前實行免稅政策,不退稅。
(1) 1995年11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092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託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1) 1994年2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31號文件規定:企業出口的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卷煙,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1) 1999年10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9)189號文件規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老外商投資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由原出口免稅辦法改為出口退稅辦法。如老外商投資企業要求對出口貨物繼續免稅,可在1999年11月底前,向主管征稅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其出口貨物在2000年底前,繼續實行出口免稅政策。從2001年1月1日起,其出口貨物改按退稅辦法。
1、 操作辦法
(1) 免稅申報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貨物直接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按月向主管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① 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產品免稅申請表;
① 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① 出口商品發票;
① 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① 結匯水單(復印件);
① 為生產出口貨物購買國內原材料所發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
① 出口銷售明細帳。
對於經省外經貿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的,申請免稅時,還應提供省外經貿部門的正式批文。
對於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代理出口協議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1) 免稅審批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免稅材料後,經初審符合規定的,報送市地國稅局涉外稅收管理機構審核審批。
出口免稅—— 進料加工免稅
進料加工免稅
進料加工是指經國家批准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專為加工出品商品而用外匯購買國外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經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銷出品的業務。
進料加工復出口免稅,在2000年底前,僅適用於申請繼續免稅的老外商投資企業。從2001年1月1日起,新、老外商投資企業從事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都實行出品退稅政策。
進料加工免稅,分進料加工直接出口免稅和進料加工間接出口免稅。進料加工直接出口,是指外商投資企業以進料加工方式進口料件,經加工後直接報關出口的加工貿易形式。進料加工間接出口,是指外商投資企業以進料加工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另一承接進料加工的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再加工、裝配後出口的加工貿易形式。
1、 進料加工直接出口
(1) 政策規定
1994年11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239號文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免徵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加工貨物出口後,免徵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
(1) 操作辦法
① 免稅申報
企業應在加工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免稅申請, 並附送如下資料:
A海關核簽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
B進料加工貿易合同;
C外商投資企業進料加工貨物免稅申請表;
D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E外銷發票;
F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G結匯水單(復印件)。
① 免稅審批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資料後,經初審,對符合條件的,要上報市地國稅局的涉外稅收管理部門審核審批。
1、 進料加工間接出口
(1) 政策規定
1994年11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239號文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簡稱"上游企業")用進口料件加工成品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另一承接進料加工的外商投資企業(簡稱"下游企業")進行再加工、裝配後出口的,免徵生產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
1996年7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6)123號文件又規定:關於間接出口免稅的有關規定僅適用於老外商投資企業之間開展的間接出口業務。
(1) 操作辦法
① 上游企業免稅申請
上游企業應在"報關出口"(即轉讓下游企業)後1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免稅申請,並附送如下資料:
A海關監管手冊;
B與下游企業簽訂的加工合同;C銷售給下游企業的發票;
D間接出口產品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申請表;
E加蓋"不作出口海關統計"戳記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① 下游企業免稅申請
下游企業應在報關出口後30日內,向其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免稅申請,並附送如下資料:
A海關監管手冊;
B與上流企業簽訂的加工合同;
C外銷發票;
D間接出口產品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申請表;
E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F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G結匯水單(復印件)。
① 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的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資料後,經初審,對符合規定的,要上報市地國稅局的涉外稅收管理部門審批。
如何辦理一般原產地證書的注冊及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明書(以下簡稱CO證書)。汕頭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作為汕頭地區的簽證機構,為幫助出口企業加深對CO證書有關規定的了解,就如何申辦CO證書業務作一介紹:
一、企業具備什麼條件才有資格向我局申請注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料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向我局申請注冊。
二、辦理注冊手續的程序:
申請單位向我局申請辦理一般原產地證的注冊時,應持單位營業執照、主管部門批準的對外貿易經營權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前來辦理,對申請單位在保密情況下提供的材料,我局給予保護。
申請單位的印章和證書手簽人員的姓名在申請單位注冊時應進行登記,並保持一定的穩定性,企業印章、手簽人員如有更改,申請單位應事先向我局報告。
三、如何申領CO證書:
1、我局在受理CO證書的簽證時,本著扶持企業、服務外貿的宗旨,對貨物裝運報關出運後15天內到我局申請簽證的,簽發正常證書;超過15天的,申請後發證書。辦理後發證書時,企業需提供出口報關單或提單,經簽發機構領導審批後,簽後發證書。企業到我局申領正常或後發證書時,均立等可取。
2、企業申請簽證時,應持申請單、出口發票及繕制好的證書前來辦理,所附出口發票格式無硬性規定,既可列印繕制,也可手寫,特殊情況,發票復印件加蓋印章也可以接受。
3、申請單位要求更改或補充已簽發原產地證書內容時,必須填寫更改申請單,申明更改理由並提供依據,經簽證機構領導審批後,收回原發產地證書,換發新證。
4、如已簽發的證書遺失或損毀,申請單位必須先向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辦的《國門時報》登報聲明,我局憑《國門時報》編輯部出具的回執及申請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有關依據,經簽證機構領導審批後,予以重新辦理申領證書,並在重新簽發的證書上注?quot;××年××月××日簽發第××號原產地證書作廢"。
5、我局為方便出口企業,在簡化手續方面採取有效措施。凡已在我局辦理普惠制產地證注冊登記的企業,如需增加一般原產地注冊者,無須提供相關單據,由我局直接在其普惠制注冊檔案上增加一般原產地注冊登記。
出口免稅
1.退回貨物退稅。已徵收出口關稅的出境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納稅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書面形式向海關申請退還關稅。(條例第50條)
2.安家物品免稅。獲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攜運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稅放行。(辦法第21條)
3.鋁材廢料免稅。從1997年11月1日起,對易拉罐生產列名企業使用進口鋁材生產內銷易拉罐所產生的廢品和邊角余料,出口時免徵出口關稅。(署稅字〔1997〕867號)
4.出口產品免稅。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沿江、內陸開放城市、洋浦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福州馬尾台商投資區、保稅區區內的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免徵出口關稅。
5.轉口貨物免稅。轉口貨物按保稅貨物處理或存入保稅倉庫,復出口的,免徵出口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