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免得什麼稅
A.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區別
一、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是稅務機關確保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免稅稅收優惠的一種管理手段。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稅收入。為了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有必要對非營利組織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認定,將不符合條件的“偽”非營利組織排除在財稅政策的扶持之外,促進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使之成為與政府部門(第一部門)和企業界的私部門(第二部門)之外的第三部門,形成第三種影響社會的力量,解決政府、企業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主要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以及各地相關部門依據123號文制定的各種文件,比如《深圳市民政局關於落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深財法〔2010〕5號)等文件。
按照《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規定,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後,非營利組織取得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注意,並非所有的收入均為免稅收入,只有上述列舉的項目才能作為免稅收入,該稅收優惠還需要在取得免稅資格認定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到主管稅務機關做備案方可享受,以深圳市為例,備案問題可詳見《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工作規程>的公告》(2013年第23號)。
可以這么理解,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只與非營利組織自身的稅收利益有關,與捐贈者無關。
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第三條規定,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具體范圍包括: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從上述規定看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方可稅前扣除。一是捐贈的用途必須符合財稅[2008]160號文中的四種范圍,二是企業稅前必須營利,且在年度利潤總額的12%限額內扣除;三是捐贈支出必須通過“中間對象”來實現其公益性: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
作為公益性捐贈的中間對象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實踐中容易辨認,有著嚴格的設立和審批等程序,無需由稅法再予以具體明確。但對於公益性社會團體,考慮到企業所得稅征管上的實際需要,有必要進一步細化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認定條件,規定相對較為嚴格且可操作的認定標准,對公益性社會團體實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各級稅務機關、民政、財政部門每年均會公布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明確告知納稅人,通過哪些公益性社會團體進行公益性捐贈,能夠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解決了捐贈方稅前扣除的問題,企業向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作出公益性捐贈,應當向該團體索取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並加蓋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可以據此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總結: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是兩種不同的資格認定,各有不同的作用,前者屬於稅收優惠管理上的前置條件,只有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才能享受財稅[2009]122號列舉的免稅收入待遇;後者則可以說“為他人作嫁衣裳”,企業除了向縣級以上政府以及部門捐贈外,只有通過向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進行公益性捐贈,並取得公益性捐贈票據,才能按規定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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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的規定,一、依據本通知認定的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檢查結論為「合格」;
(九)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C. 淺析,非營利組織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於民間非營利組織,根據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如單位取得經營收入,經核算有收益(應納稅所得額),就應按稅法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D. 民間非營利組織,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是的。在非營利性組織有應稅行為發生時,對於其應稅行為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 取得免稅資格非營利組織向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的材料有哪些
非營利組織申請所得稅免稅資格應提交的材料:
1.《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表》(2014版);
2.《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自我評價情況表》;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組織章程或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企業公章);
5.非營利組織批准設立文件或登記證書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企業公章);
6.屬於新設立的非營利組織,應提供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驗資報告或資金來源證明;
7.屬於非新設立的非營利組織,應提供:
(1)申請前一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說明(包括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情況等);
(2)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申請前一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企業公章);
(3)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一年度的年度檢查結論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企業公章)。
F.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是免什麼稅
應該是免徵企業所得稅。
G. 非營利組織取得的哪些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您好,會計學堂曉海老師為您解答
非營利組織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中也給予了其相應的稅收優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那麼,哪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免稅收入呢?財稅[2009]122號對此進行了明確。
財稅[2009]122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二)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免稅收入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即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該原則性規定在財稅[2009]122號得到了具體的體現。如「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就不屬於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免稅收入。
【例】某市一家慈善基金會,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非營利組織,2008年共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為200萬元,捐贈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2萬元,政府無償撥付的補助收入10萬元。此外,該基金會對外出租房產一套,租賃合同約定對方當年應付租金40萬元。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屬於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免稅收入,因此,本例中的慈善基金會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40萬元就應該按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40×25%=10(萬元),而其它收入由於符合財稅[2009]122號規定的免稅收入條件,因此免徵企業所得稅。
在進行非營利組織免稅收入處理時,一定要審核該非營利組織是否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的相關規定,如果其本身就不符合非營利組織的條件,相應的免稅收入就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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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是免什麼稅
非營利組織 企業所得稅 非營利性組織 資格認定 免稅優惠 社會團體 收入 免稅范圍 民辦非企業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I. 非營利組織取得免稅資格認定後就可以不交企業所得稅嗎
不一定,必須是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比如基金會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免稅。
J.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是指免什麼稅
流轉稅、所得稅、非營利組織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使用及其他經濟行為免徵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契稅
非應稅項目不用交稅,應稅項目要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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