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免稅產品的增值稅發票上3
㈠ 免稅產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稅率是多少
免稅產品,不得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內》容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㈡ 免稅商品為什麼還要從銷項稅中減掉,都已經免稅應該根本不用管這筆款項了啊。為什麼呢
免稅農業產抄品,按照增值稅法規定購買規定的免稅農產品,其金額的13%是作為進項抵扣
運輸費用,按照增值稅法規定,購買貨物時得到正規的運輸發|票的運輸費,其金額的7%是作為進項抵扣。
所以就有應納稅中扣除(10000*13%)和(10000*7%)
這是進項抵扣內容。是與銷項稅想抵扣的。
希望能幫到朋友您!!!
㈢ 購進免稅農產品為什麼進項稅還可以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內應稅勞務容(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3)為什麼免稅產品的增值稅發票上3擴展閱讀:
免稅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初級農產品,這些初級農產品必須是農業生產者(指個人或單位) 自產自銷的才能免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網路-免稅農產品
㈣ 三萬以下免稅的普通發票 為什麼開票時要填稅率3
正確的規定是這樣的: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內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免容征增值稅,超過標准,按照全部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里的銷售額,既包括開具發票的銷售額,也包括未開具發票的銷售額。
所以,一般情況下,開具發票時,並不知道本月或者本季銷售額是否超過標准,所以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開具發票。如果月末或者季末一匯總,銷售額未超過標准,就免徵增值稅了,對於免徵的增值稅額,在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中核算。如果超過標准,那就按照全部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包括開具發票的部分。
㈤ 普通增值稅發票開出的票上面含稅價,但沒有3個稅點是怎麼回事
我沒怎麼明白。
你開發票的時候,先填含稅價,軟體上有切換成不含稅價格的功能,為什麼要人為去算?
㈥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3%稅率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4號
發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五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七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九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
徵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十三條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六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七條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二十條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並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第二十二條增值稅納稅地點: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四)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第二十三條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補繳已退的稅款。
第二十六條增值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㈦ 免稅產品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免稅產品銷售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因為屬於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情形之一。回
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答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向消費者銷售的應稅貨物或提供的應稅勞務,消費者沒有抵扣進項稅的需要,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只需開具普通發票就可以了。
(2)銷售免稅產品。免稅產品不需要交納增值稅,更不存在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的 核算問題,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境外銷售應稅勞務。我國增值稅稅法規定,對於出口的應稅貨物和勞務免徵增值稅,所以,在銷售時不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屬於內部使用的情況。雖然視同銷售,但是沒有必要自己對自己開具專用發票。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也屬於內部使用問題,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這些項目不屬於增值稅的應稅范圍,所以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㈧ 為什麼銷售免稅貨物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銷售給個人的貨物不能開專用發票。
2、零售企業銷售的化妝品、煙酒等消費品及生活用品不開專用發票(銷售給企業的勞保用品除外)。
3、銷售給小規模納稅人的貨物不能開專用發票。
㈨ 個體工商戶每月不足3萬免稅,為什麼發票上還有3%的稅率
個體工商戶每月不足3萬的銷售額,但是在開具發票的時候,稅額還是會在發票上體現的。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型大小,並以其字型大小進行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
《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它們的債務,在個人經營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承擔,在家庭經營的情況下,以家庭財產承擔。
(9)為什麼免稅產品的增值稅發票上3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納稅標准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
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㈩ 為什麼餐飲發票上寫著免稅
餐飲發票上寫著免稅指的是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是[免徵增值稅],是申報增值稅,在《申報表》中有免稅填列。不是開具【免稅發票】。
增值稅免稅,是指某項應稅行為,因為國家政策扶持,銷售環節不徵收增值稅,但進項不允許抵扣,不退還.免稅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
發票上蓋有免稅的章應該是該單位復核免稅條件,不用繳納稅金。
例如:該企業的殘疾人多,國家會給它免稅政策。還有,沒有達到起征點的,也會發放免稅發票。免稅區的企業,也會享受免稅待遇,領取免稅發票的。
這個免稅是對於餐館而言的。客戶消費後取得這樣的發票,做賬時與正常發票一樣,沒有差別。
增值零稅率與免徵增值費稅是不同的:
免徵增值稅是指對某種課稅對象和某種納稅人,免除其本身負擔的應納稅額,而外購的貨物或勞務仍然是含稅的.稅率為零不僅納稅人本環節課稅對象不納稅,而且以前各環節轉移過來的稅款亦須退還,才能實現稅率為零.但在實際工作中,稅率為零的含義在不同稅種上的使用,並不嚴格.
如所得稅往往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免稅金額部分以零稅率表示,當然所得稅並無轉移稅額的問題.再如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規定稅率為零的投資項目僅指免掉投資項目本身應納稅額,其外購各種商品和勞務,實際上都是含稅的,並不退還其已納增值稅稅額。
(10)為什麼免稅產品的增值稅發票上3擴展閱讀: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是[免徵增值稅],是申報增值稅,在《申報表》中有免稅填列,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具體指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型器(包括上肢矯型器、下肢矯型器、脊椎側彎矯型器),免徵增值稅;
8、殘疾人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
9、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