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能帶多少錢的免稅商品
Ⅰ 出國旅遊回國海關不讓帶什麼限購令允許帶多錢的東西回國
出國旅遊購物是必須知道的功課,但是別因為隨身攜帶東西不符和海關規定而「卡」在回國入境的關口,掃了度假的興,下面說一下出門能帶的東西和必須知道的知識:
限量攜帶--紅酒或者其他酒精性飲料,煙草煙絲或雪茄酒精飲料和煙草製品,按照海關規定是限制數量攜帶的,具體規定有: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
(2)其他旅客,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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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
中國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應該遵循的原則是對市場干預最少、符合行業發展規律從而有利於長期穩定發展的政策體系。為此,在加強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應長期實施商品住宅限購,徹底遏制投機和過度投資,同時取消一些現有非市場化的調控措施,可以確保行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
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
Ⅱ 從美國帶多少東西回來是免稅的
美國帶價值人民幣以內5000元回來是免稅。
自國外回來,可以免稅攜帶5000元以內內的商品(但電容子產品、傢具和餐料是不免稅的),超過5000部分要收稅。
但還有個問題是這些商品是合理自用的,而不是用於出售或出租,建議3、4個問題不大,5個以上有二道販子嫌疑,被海關要求轉成貨物進關或退運就麻煩了。
如果買了電子產品可以讓拿在手上直接上飛機的(比如筆記本,IPAD之類的東西)那就不算了。
Ⅲ 出國買的免稅商品最高標準是多少回國過海關的時候要怎麼出示證明
1、現在的標準是每人5000,包含但不限於是免稅店購買的;
2、過關的時候憑借購買發票或者小票或者刷卡單據;在單據沒有的情況下,海關依照國內的售價估值;
3、一般現在過海關都是抽檢,很少會被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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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2010年54號公告。
入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而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入境,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全額征稅商品:
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具、燈具、餐料,包含手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常見物品。
Ⅳ 入境中國時可以攜帶多少免稅煙酒
我國海關對旅客攜帶免稅煙酒進出境的限量是按旅客類別區分的:
1、來往港澳地區的旅遊(含港澳旅客和內地因私前往港 澳探親和旅遊等旅客) 香煙最多攜帶200支或雪茄最多攜帶50支或煙絲最多攜帶250克,酒最多攜帶1瓶(不超過0.75升) 。
2、當天往返或短期內多次來往港澳地區的旅客,香煙最多攜帶40支或雪茄最多攜帶5支或煙絲最多攜帶40克,不準免稅帶進 。
3、其他進境旅客,香煙最多攜帶00支或雪茄最多攜帶100支或煙絲最多攜帶500克,酒最多攜帶2瓶(不超 過1.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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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72號》規定
1、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需要向海關申報,換言之,少於上述數量則不需要申報,不需要申報即不需要征稅。
2、對超出限量但仍屬自用的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稅率為50%,關稅額=完稅價格X稅率。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需按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
3、在各國(包括泰國)機場免稅店內購買的煙酒也受上述規定限制,且不要將多人的煙酒放在一人行李內,或在機場區域內交由一人保管攜帶,否則會被視為超量攜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Ⅳ 關於境外旅遊購物超過5000元帶回國交稅的問題
不會,一般不會,特別是數量,如果只有一個,並且沒有包裝,自用性質,絕對不會。
根據海關相關規定:1、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收進口關稅。2、酒精飲料不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不超過400支,或雪茄不超過100支,或煙絲不超過500克;海關予以免稅放行,超出限額的且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予以征稅放行。3、由於ipaid屬於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疇,進境時需要繳納物品進口稅。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建議您提供您境外購買物品的真實、有效的正規發票,作為海關審價參考。經查,ipaid稅率為10[%]。4、以上僅供參考。通關時根據貨物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工作人員的解釋和要求為准。
Ⅵ 從國外回來帶的商品上限是多少可以免交關稅
自已帶回的不是郵件,自用的不能超出自用范圍,15天內無出境紀錄的,5000元以內的,不是電子產品,這些條件都滿足的話,免交關稅。
Ⅶ 出境回國可帶多少免稅商品
中國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的規定 :凡攜帶任何物品入中國均要申報及接受海關人員的檢查。旅遊不可以為他人攜帶任何物品過關。
香煙/雪茄/煙草 入境 停留少於六個月者可攜帶四百支香煙; 停留多於六個月者可攜帶 四百支香煙; 出境 四匣煙草物品。
含酒精飲料入境停留少於六個月者可攜帶二瓶酒精飲料(0.75公斤);停留多於六個月者可 攜帶四瓶酒精飲料(0.75公斤)。
中葯及成葯出境每人最多可攜帶三百元的葯物到外國; 每人最多可攜帶一百五十元的葯物到 香港和澳門; 嚴禁攜帶超過限量的葯物入境。
禮物 入境 適量香水(自用)。
黃金、銀器及裝飾品;入境不可超過五十克;出境凡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許可,所有黃金, 銀器及裝飾品一律不準出口。
文物出境 凡出口的文物均要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許可才能出境。
電子器材 入境 下列任何一件器材:相機,手提錄音機,手提電影攝影機,手提攝錄機,手 提電腦。
嚴禁物品入境:任何槍械,軍火及爆炸易燃物品;偽鈔/股票。
任何對於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及道德有影響的印刷品、膠卷、相片、錄音帶、錄影帶及其他物品。
任何有毒物品;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任何可能傳染疾病的動物、植物和物品。
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國家秘密的印刷品、膠卷、相片、錄音帶、錄影帶及其他物品 ;任何文物;瀕臨絕種的動物,植物(包括標本、種子)。
Ⅷ 出國旅遊能帶回多少免稅的東西
可帶限量免稅物品有:
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
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赴外勞務人員和援外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算至華結業之日止),遠洋船員在外每滿120天任選其中1件免稅。
(2)其他旅客每公歷年度內進境可任選其中1件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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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第六條獲准進境定居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攜運進境其在境外擁有並使用過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在獲準定居後三個月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向定居地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申請。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規定所附《定居旅客應稅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單》所列物品需征稅外,經海關審核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准予免稅進境。其中完稅價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種限1件。自用小汽車和摩托車准予每戶進境各1輛,海關照章征稅。
Ⅸ 去日本旅遊能帶多少免稅東西回國
可帶限量免稅物品有:
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
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赴外勞務人員和援外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算至華結業之日止),遠洋船員在外每滿120天任選其中1件免稅。
(2)其他旅客每公歷年度內進境可任選其中1件征稅。
(9)回國能帶多少錢的免稅商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第六條
獲准進境定居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攜運進境其在境外擁有並使用過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在獲準定居後三個月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向定居地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申請。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規定所附《定居旅客應稅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單》所列物品需征稅外,經海關審核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准予免稅進境。其中完稅價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種限1件。自用小汽車和摩托車准予每戶進境各1輛,海關照章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