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辦理免稅備案需要什麼
1. 去稅務局辦減免稅需帶哪些材料
增值稅減免稅資料
1、減免稅申請審批表。
2、減免稅申請。
3、調查報告。
4、12月份申報表(包括回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答。
5、法律依據(復印件)。
6、財會人員會計資格證。
7、有關部門頒發的認定證書或批准文書。
申請備案減免所得稅所需資料
納稅人申請備案減免稅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送以下資料
1、企業所得稅減稅、免稅備案申請書。內容包含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項目、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2、財務會計報表
3、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另外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報送資料:
1、林業產權證或相關經營證明
2、企業生產工藝流程
3、動物診療所許可證、遠洋漁業捕撈許可證等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條列》第八十六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2. 合同登記辦完了要去稅務局辦免稅了,要帶什麼東西
合同上要貼印花稅,印花稅金額為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復印一份,再寫張免稅申內請單,復印件(容要蓋公章)和申請單交到專管員那裡做備案,辦好後會給你一張免稅受理單,報稅時帶上這張單子即可。辦理的話很快的。(最好問一下所屬稅務所的專管員)我前幾個月辦過,記的要帶的資料就這些,希望對你有沒有幫助。
3. 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服務免稅備案手續,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規定:「 第八條 納稅人發生免徵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除提供第二條第(二十)項所列服務外,應在首次享受免稅的納稅申報期內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規定的申報征期後的其他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以下備案材料:
(一)《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表》(附件1);
(二)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跨境銷售服務或無形資產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提供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和第(十六)項服務,應提交服務地點在境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提供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國際運輸服務,應提交實際發生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
(五)向境外單位銷售服務或無形資產,應提交服務或無形資產購買方的機構所在地在境外的證明材料;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納稅人發生第二條第(二十)項所列應稅行為的,應在首次享受免稅的納稅申報期內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規定的申報征期後的其他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以下備案材料:
(一)已向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退稅的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的《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聲明》(附件2);
(二)該項應稅行為享受零稅率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退稅申報時需報送的材料和原始憑證。
第十條 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提交備案的跨境銷售服務或無形資產合同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納稅人無法提供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境外資料原件的,可只提供復印件,註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境外資料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的境外證明材料有明顯疑義的,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境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規定:「一、境內的單位和個人為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工程項目提供建築服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第八條規定辦理免稅備案手續時,凡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註明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在境外提供旅遊服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第八條規定辦理免稅備案手續時,以下列材料之一作為服務地點在境外的證明材料:
(一)旅遊服務提供方派業務人員隨同出境的,出境業務人員的出境證件首頁及出境記錄頁復印件。
出境業務人員超過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證件復印件。
(二)旅遊服務購買方的出境證件首頁及出境記錄頁復印件。
旅遊服務購買方超過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證件復印件。
......
十一、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4. 圖書行業到國稅免稅備案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回知》(財稅
〔2013〕87號)答的有關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
節增值稅。為了幫助您更好地理解並享受優惠政策,現將主要事項提示如下:
免稅政策享受范圍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圖書,是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採用國際標准書
號(ISBN)編序的書籍以及圖片,不包括報紙、期刊、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為批發、零售環節,不包括印製、出版環節。
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減免稅備案申請表》(向稅務專管員咨詢索取),主管稅務機關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減免稅核定,納稅人當月即可根據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申報品目進行免稅申報。
上述政策,納稅人可致電12366和主管稅務部門咨詢。
5. 外貿公司去國稅局辦理退稅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所指備案是否指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如果是的話企業應提供如下資料:
1、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委託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提供委託代理出口協議,不需提供第1、2項資。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另,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單證備案需要如下單證:
(一)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定的補充合同等;
(二)出口貨物明細單;
(三)出口貨物裝貨單;
(四)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收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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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於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6. 辦理跨境服務免稅備案手續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規定:「第七條納稅人提供免徵增值稅跨境服務的,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服務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一)《跨境應稅服務免稅備案表》(見附件);
(二)跨境服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提供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六)項、以及第(十)項第2目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地點在境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提供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國際或者港澳台運輸服務,應提交實際發生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
(五)向境外單位提供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接受方機構所在地在境外的證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跨境服務合同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境外資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復印件,註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境外資料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的境外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境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7. 國稅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對單位納稅人登記時,需要以下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有關合同、章內程、協議書復印容件;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及復印件;4.《稅務登記表》(當場錄制的,需要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具辦人)居民身份證號碼和單位公章)5.如需簽定「三方協議」的,需要開戶銀行許可證。 對在」三證合一」前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地稅稅務登記的,在「三證合一」後變更成「三證合一」的工商營業執照,需要攜帶變更後「三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分別到國稅、地稅進行更改社會信用代碼,去國稅、地稅沒有順序上的先後。
8. 符合營改增減免稅條件的,應拿什麼資料到國稅機關辦理備案
您提問的是關於四技合同原免徵營業稅,營改增後如果在國稅備案的問題吧,可以參見回「關於營業稅改答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問題的公告」(北京國稅網站上有)至於是每月備案還是每份合同備案還是一次性備案,文件中沒有明確答復。
目前北京剛剛進入營改增試點,如有此類減免稅備案的情況還應及時和主管稅務機關負責減免稅管理的官員溝通,及時了解情況,以免延誤享受稅收優惠。
9. 如何辦理國稅免稅備案
你可以看國稅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的有關規定,
10. 出口退稅去國稅局備案,需提供什麼資料
出口退稅計稅依據
「先征後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貨價,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後,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單、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