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類型的房地產項目免稅
⑴ 剛買了房,想了解免徵房產稅的范圍有哪些
你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免徵房產稅的范圍主要有八種類型: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專者軍隊自己使屬用的房產;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的單位自己使用的房產;3.宗教寺廟、公園或名勝古跡;4.個人所有不是營業用的房產;5.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地產;6.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7.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8.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過有關部門的鑒定,在停止使用後可以免除。
⑵ 哪五類房產免徵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來民團體、軍源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通知》中提到的房產稅,是針對營業性房產征稅,並非普通住宅。其中明確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屬於免徵房產稅的范疇。既然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那就意味著,只有用於出租或經營且在房管部門備案的才需要繳稅。
也就是說居住屬性的住宅影響不大,但商業性經營性的房產和租賃市場會受到影響,大家要注意40年產權的酒店式公寓了,房屋出租也將納稅。簡單來說,房子你自住就不收稅,如果出租了就要收稅了!
⑶ 哪些房產可以享受契稅減免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第七條規定:「經批准減征、免徵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於本條例第6條規定的減征、免徵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的稅款。」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三、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三、關於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⑷ 房地產企業開發什麼項目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徵收營業稅。優惠政策: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並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免徵營業稅;個人購買並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後的差額計征;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時免徵營業稅。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地上建築物並取得收入的個人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財稅[1999]210號文件規定: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三、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優惠政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契稅。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轉移房屋權屬按成交價格的3%--5%徵收契稅。優惠政策:財稅[1999]210號文件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徵收契稅。
五、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商品房銷售按銷售額的萬分之五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稅收調控勢在必行
這位負責人指出,上述優惠政策在國民經濟處在內需不足的時期,和其他宏觀調控政策相配合發揮了預期的作用,房地產業(包括住宅)已走出內需不足的陰影,發展速度加快。今年以來,國家對房地產業中住宅業的形勢進行了分析,總體來說,住宅業呈現了一定程度的過熱局面,經國務院同意,建設部等七部門發出《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這些措施的落實,可以增加住宅特別是普通住宅的有效供給,可以抑制目前已經出現的一部分不合理需求,同時,可以調整住宅業供需結構,而稅收政策是發揮調整結構功能的一項重大舉措。
住宅業有兩大特點:一是既有商業性買賣,又有消費性買賣;二是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國家對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做了如下調整。
一是為了體現對商業性買賣和消費性買賣的區別,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不再享受按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而恢復為按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為了防止炒賣普通住宅,損害廣大群眾對普通住宅的消費性需求,對這種銷售行為的營業稅政策不再區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二是對於個人購買住房超過兩年轉手交易的,為了體現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凡普通住宅可以繼續享受免徵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對非普通住宅則只能繼續享受按售房收入減去購房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現行對個人銷售住宅的優惠政策在這次調整中只調整了營業稅。而契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仍繼續執行,印花稅目前對此沒有優惠政策,這次調整中也維持不變。 這位負責人說,房地產是國民經濟中一個支柱產業,它的健康發展對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有重大作用。各項政策調整的目的是解決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價格上漲幅度過快等問題。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政策落實的效果,定期對政策的效果進行評估。 他強調,各地稅務機關在落實這次優惠政策調整中負有重要責任。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會同建設部等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下發以後各地要嚴格執行。對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標準的住宅,一律不得給予稅收優惠,對於違法給予稅收優惠,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⑸ 房地產開發什麼項目要交契稅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在中國境內取回得土地、房屋權屬的答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徵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房地產開發公司繳納契稅是根據購地的金額以及為取得土地支付的所有費用的金額(包括動遷等),繳納配套費的金額,繳納契稅的。
⑹ 什麼樣的房子可以免稅
只有拆遷安置房可以減免契稅。
出售滿五年的唯一生活用房可以免個人所得稅。
繼承和贈與都必須繳稅。
繼承後的房子如果再賣的話,買家要繳納契稅。
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產權滿五年可免營業稅。
⑺ 哪些房產可以免徵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內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容種財產稅。
免徵房產稅的情況: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5.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地產,免徵房產稅。
6.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8.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稅。
9.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後,可免徵房產稅。
⑻ 哪些房產免徵房產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五條規定: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第六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二、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
「三、關於「人民團體」的解釋,「人民團體」是指經國務院授權的政府部門批准設立或登記備案並由國家撥付行政事業費的各種社會團體。
四、關於「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是否包括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雖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夠本身經費開支的部分,還要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補助。因此,對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也屬於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對其本身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
六、關於免稅單位自用房產的解釋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辦公用房和公務用房。
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業務用房。
宗教寺廟自用的房產,是指舉行宗教儀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員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是指供公共參觀游覽的房屋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房屋。
上述免稅單位出租的房產以及非本身業務用的生產、營業用房產不屬於免稅范圍,應徵收房產稅。」
三、關於建制鎮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批准後執行,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