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式技術合同免稅
㈠ 國家對技術合同的認定有哪些優惠政策
是這抄樣的:
1、稅收優惠
(1)經認定的技術開發合同,免徵增值稅(3%、6%);
(2)經認定的技術轉讓合同,1)免徵增值稅(3%、6%);2)技術轉讓所得額500萬以內(含500萬)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有些政策資料中要求提供的合同是經認定的「技術合同」,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或高企申報。
㈡ 技術服務合同免稅問題
免稅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你收到後可以入賬進成本,不可以抵扣。
㈢ 四技合同的主要扶持政策是什麼,免稅是指企業全部的稅收嗎,還是部分的呢急
免稅的指的是技術轉讓所得在500萬(含)以下的,而不是企業的全部所得
並且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必須在賬簿上單獨核算,其發生的費用成本等也得單獨核算,核算不準確的不享受這個優惠政策
㈣ 技術合同中的免稅收入包括哪些
免徵營業稅的收入中,不包括貨物、設備、材料、樣機、樣品等應回徵收增值稅的答「有形資產」;技術開發是指接受某一顧客的委託,按其需要專門為其開發某項技術,如果用自行開發的技術成批量的出售技術(特別是軟體企業),不享受免徵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可向國稅局申請享受增值稅稅收政策;不予免徵營業稅的幾類合同(多為一般性設計、報務或建築安裝行業):多媒體設計與製作;電子地圖設計與製作;防盜系統工程設計與安裝;企業營銷系統流程展 示圖(或設計軟體);產品、設備、工業模具等的模型或外觀設計;食品、營養品的銷售;網路工程銷售、安裝及維護;分析、測試、可行性研究報告(文字或電 子);未區分硬體部分的開發合同;為商戶建立網站平台或網頁設計。以上部分取得專利權或版權的除外。
㈤ 關於技術合同辦理減免稅的問題
一直規定的是先申報,在未通過審批前照實繳稅,通過審批後進行抵免或退稅
㈥ 經過登記的技術合同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免徵增值稅。賣方應當從技術交易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0%的資金,獎勵該項成果的完成人。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屬於職務技術成果的,賣方應當從技術交易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0%的資金,獎勵該項成果的完成人。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定相互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合同。具體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後,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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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採取措施保守國家秘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秘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財政、稅務等機關在審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稅務等機關對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仍認為認定有誤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