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免稅商品 » 我寫的16怎麼變成免稅

我寫的16怎麼變成免稅

發布時間: 2021-03-06 02:14:45

A. 怎麼樣做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政策。

1、法定所得免稅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稅法第4條)
(1)獎金。省級政府、國務院部委和軍隊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債券利息。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補貼津貼。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細則第13條)

(4)救濟性款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個人生活補助費;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救濟金以及撫恤金;(細則第14條)

(5)保險賠款。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款;

(6)轉業復員費。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安家費、離退休費用。按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外交人員所得。依照中國有關法律規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司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協議免稅所得。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2.下列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獎金。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2)手續費。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3)轉讓房產所得。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離退休工薪所得。達到離、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3.外籍個人的下列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生活費用。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出差補貼。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3)其他費用。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等,經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

(4)股息紅利所得。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4.外籍專家工薪所得免稅。下列外籍專家的工資、薪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中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的文化交流項目來華2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中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機構負擔的。

5.農業稅繳稅項目免稅。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納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6.股息、紅利收入征免稅。

對個人從基層供銷社、農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94〕財稅字第20號)

7.非工薪所得免稅。下列不屬於工薪性質的補貼、津貼或不屬於本人工薪項目的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89號)

(1)獨生子女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4)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8.境外支付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其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員支付並且不由該雇員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條例第7條、國稅發〔1994〕148號)

9.境外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天但不滿1年的個人,其於中國境外的所得,除擔任中國境內企業董事或高層管理職務的個人外,不論是由境內企業和境外企業支付的所得,均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148號)

10.境外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外的所得,僅對由中國境內企業和個人支付的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對由中國境外企業和個人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條例第6條、國稅發〔1994〕148號)

11.見義勇為獎免稅。對鄉鎮以上政府或縣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5〕25號)

12.青苗補償費免稅。對於在徵用土地過程中,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1997〕87號)

13.個人股本免稅。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個人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7〕198號)

14.福利和體育彩票獎金免稅。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和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127號、國稅發〔1998〕12號)

15.轉讓股票所得免稅。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61號)

16.國債利息和買賣股票價差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買賣股票價差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55號)

17.差價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從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55號)

18.下崗職工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免稅。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經營所得和勞動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自稅務登記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務服務的自持下崗證明在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在2003年底前,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43號)

19.教育存款利息免稅。專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免徵利息所得稅。(國稅發〔1999〕180號)

20.國外儲戶存款利息免稅。港澳台和國外儲戶在外資銀行特區分行存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21.股權式獎勵免稅。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的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25號)

22.出售住房所得免稅。個人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出售現有住房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其出售現有住房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全部或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重新購房金額大於或等於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免徵個人所得稅;購房金額小於原住房銷售額的,按所佔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財稅字〔1999〕278號)

23.公積金和保險金免稅。企業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提取並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財稅字〔1999〕267號)

24.股權資產緩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制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60號)

25.安置收入免稅。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破產,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77號、財稅〔2001〕157號)

26.補償收入免稅。國有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數額內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免徵標准,由省級地稅局確定。(國稅發〔2000〕77號)

27.失業保險金免稅。具備《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83號)

28.隨軍家屬經營所得免稅。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0〕84號)

29.無賠款優待收入免稅。對於個人自己繳納有關商業保險費而取得的無賠款優待收入(保險費全部返還個人的保險除外),不作為個人應稅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0.扣繳利息稅手續費免稅。儲蓄機構內從事代扣代繳工作的辦稅人員取得的扣繳利息稅手續費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1〕31號)

31.科技創新獎勵免稅。對在教育部和香港凱旋基金會主辦的"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學生個人取得的科技創新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1〕692號、國稅函〔2002〕1087號)

32.外籍個人探親費免稅。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每年探親不超過2次和支付的標准合理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7〕54號、國稅函〔2001〕336號)

33.個人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2〕128號)

34.基金分配收入免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財稅〔2002〕128號)

35.農村費改稅地區農業特產所得免稅。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57號)

36.高等學校教師獎金免稅。對教育部組織評選頒發的第一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每人2萬元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3〕1294號)

37.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止,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2〕208號)

38.奧運會獲獎收入免稅。對參賽運動員因奧運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號)

39.防治"非典"人員補助收入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凡承擔"非典"防治任務的傳染病醫院、綜合醫院和疾病預防中心、急救中心等單位中參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線醫務和防疫工,按有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臨時工作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1號)

40.預防"非典"物品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為防止"非典"擴散,對單位發放給個人的用於預防"非典"的葯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可不計入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1號)

41.計程車司機減免稅。從2003年5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間,各省級政府可根據"非典"疫情對計程車汽車司機免徵個人所得稅或降低徵收定額。(財稅〔2003〕113號)

42.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免稅。從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對退役士官和義務兵,從事稅收規定范圍的社會居民服務取得的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1〕11號)

43.轉業幹部自主擇業免稅。從2003年5月1日起,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2001〕國轉聯8號、財稅〔2003〕26號)

44."非典"期間個體戶經營蔬菜免稅。在"非典"期間,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經營蔬菜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實施辦法和執行日期由北京市政府根據疫情發展決定。(財稅〔2003〕112號)

B. 銷售額交稅開成免稅,申報表怎麼填

如果是7月份開具的發票的話,月末之前可以作廢重開啊!
我不太了解一般納稅專人怎麼能開屬出免稅的發票,如果是正常免稅的業務的話,填列在增值稅申報表表一的第三項「免徵增值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明細」里,就是第15、16、17行,你根據你開的是什麼發票,直接填在相應行次就行。

C. 免稅抵扣用的商品編碼怎麼增加

普通增值稅發票商品編碼添加操作步驟:
【第一步】點擊「編碼管理/商品管理」菜單項,彈出「商品編碼設置」窗口,如圖4-21所示。

【第二步】在「商品編碼設置」窗口中,可以對商品編碼數據進行增加、修改、刪除等一系列編輯操作。操作方法如下:
1.關於工具條上通用功能按鈕以及數據編輯鍵的使用方法, 請參閱本手冊第八章。
2.各欄目數據說明及編輯方法:
a.編碼:採用變長分級編碼方案,編碼最大長度為16個字元。
b.名稱:即商品名稱,此項數據不能為空,最多可輸入92個字元,由用戶直接輸入。
c.簡碼: 必須由大寫字母打頭,最大長度為6個字元,由用戶直接輸入。
d.商品稅目:在此處可以錄入與該商品相對應的稅目編碼。
e.稅率:可選擇商品的稅率。
f.規格型號:由用戶直接輸入,最多可輸入40個字元。
g.計量單位:由用戶直接輸入,最多可輸入0-22個字元。
h.單價:由用戶直接輸入,必須為數字。
i.含稅價標志:指定「單價」是含稅或不含稅。只有「是」與「否」兩種取值,分別表示含稅單價與不含稅單價。可通過該欄目中的按鈕進行切換。
j.隱藏標志:隱藏標志,是為隱藏,否為不隱藏。只對稀土行業的商品編碼有效。
k.稅收分類編碼:從稅收分類編碼庫中進行選擇,此項為必選項。
l.稅收分類名稱:選擇稅收分類編碼後會自動匹配稅收分類名稱。
m.優惠政策類型:根據商品享受的優惠政策類型進行選擇,如:「免稅」等,沒有優惠政策的商品,此項不可選。
n.享受優惠政策:如果此類商品享受優惠政策,則「享受優惠政策」項,變為可選狀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是」 享受優惠政策,「否」不享受優惠政策。
3.增加商品:點擊工具條中的「增加」按鈕,打開商品編碼添加窗口錄入新記錄,如圖4-22所示,且自動依序產生與當前行同級的商品編碼。用戶可以修改此編碼並可以錄入其它欄目的數據,其中帶*號的項目為必填項,如稅收分類編碼,單擊「稅收分類編碼」欄「口」按鈕,系統顯示稅收分類編碼列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此商品對應的稅收分類編碼,也可通過錄入稅收分類編碼或編碼名稱快速檢索稅收分類編碼。如選擇的稅收分類編碼有優惠政策,則「享受優惠政策」項變為可修改狀態,如圖4-22所示。設置完成後,點擊「保存」按鈕,系統提示「保存成功」,商品編碼列表中將顯示稅收分類編碼和是否享受優惠政策,如圖4-23所示。

說明:
①「稅收分類編碼」為必填項,有稅收分類編碼的商品編碼開票時才可以調用,否則在開具發票時,系統則提示「無商品分類信息的條目不可選」。
②選擇稅收分類編碼時,除特殊納稅人(如電信行業),只能使用稅收分類編碼中「匯總項」顯示為N的編碼。
③特殊納稅人(三家電信運營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項目名稱可按照「基礎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匯總項開具;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可以按照「電信服務」匯總項開具。
④只有稀土授權的企業才能使用稀土名錄中的稅收分類編碼。
⑤商品編碼添加或修改時,如「享受優惠政策」項為「是」,請根據實際情況在「稅率」項中選擇優惠稅率。
4.刪除商品:首先選中要刪除的商品記錄,然後點擊工具條中的 「刪除」按鈕,便可以刪除這條記錄。
說明:
只能刪除不含下級的編碼,即末級編碼。
5.編碼族管理方法:與客戶編碼族管理方法完全相同。請參閱「4.2.1」中的相關內容。
【第三步】數據編輯完畢,點擊商品編碼添加或商品編碼編輯窗口工具條中的「保存」按鈕,系統將當前編輯的數據存入資料庫。如果當前行數據輸入完畢後,點擊「取消」按鈕,系統退出當前編輯窗口但當前編輯行數據不存資料庫。
說明:
① 建立商品編碼庫,不僅可以方便地管理商品信息,而且還可以在開票時作為「商品明細信息」及銷貨清單的錄入參照,從而提高效率且避免錯誤。
② 除了利用此菜單功能可以錄入商品信息之外,還可以利用「導入」功能將文本格式的編碼數據導入到本系統編碼庫。

D. 免稅政策!急!

://fp.nettax.gov.cn/web/mod/zcfg/show.php?mid=113&xtype=48113&id=88
一、農業類
(一)綜合規定
1.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
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保等)的業務。
排灌,是指對農田進行灌溉或排澇的業務。
病蟲害防治,是指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病蟲害測報和防治的業務。
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
相關技術培訓,是指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業務相關以及為使農民獲得農牧保險知識的技術培訓業務。
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免稅范圍,包括與該項勞務有關的提供葯品和醫療用具的業務。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農業生產者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財稅[1994]002號
將土地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黑地稅發[1996]248號
3.糧食部門隨糧調入的整曬費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糧食部門隨糧調入的整曬費不再徵收營業稅。
黑地稅發[1996]248號
4.保管儲備糧油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國有糧食企業保管政府儲備糧油取得的財政性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
財稅字[1996]68號
5.保管儲備肉糖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承儲企業保管國家儲備肉和儲備糖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
財稅字[1999]304號
6.保管儲備棉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供銷社棉麻經營企業代國家保管儲備棉所獲得的財政補貼是國家對承儲企業保管儲備棉的成本補償,因此,對其保管儲備棉而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
財稅字[1999]38號
7.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徵建築安裝工程營業稅和服務收入營業稅。此規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1998]87號
8.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財稅字[1994]001號
所謂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主要是指提供技術推廣、良種供應、植保、配種、機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蟲害防治、氣象信息和科學管理,以及收割、田間運送等服務的企業和單位。
國稅發[1994]132號
9.邊境貧困農場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邊境貧困的國有農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稅字[1997]49號
10.農民取得青苗補償費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發[1995]079號
11.個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財稅[1994]020號
12.個人飼養野生動物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個人飼養野生動物的生產經營收入,已徵收了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未徵收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的,應對其所得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黑地稅發字[1995]第94號
13.農民居住用房產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民居住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國稅發[1999]44號
14.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土地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於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國稅地字[1988]第015號
15.飼養水貂用地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水貂場飼養水貂用地,屬於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予徵收土地使用稅。
國稅函發[1990]854號
16.經治理沙漠而形成的土地用於農林牧業生產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經治理沙漠而形成的土地,用於農業、牧業、林業生產的,免徵土地使用稅。
國稅發[1991]204號
17.從事種植業、養殖業使用的房產、土地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從事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所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對深加工的企業所使用的房產和土地應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黑地稅函[2003]47號
18.糧庫曬場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糧庫曬場應與所屬糧庫一起徵收或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黑地稅函[2003]47號
19.水利設施用地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水利設施及其管護用地(如水庫庫區、大壩、堤防、灌溉、泵站等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其他用地,如生產、辦公、生活用地,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稅。對兼有發電的水利設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比照電力行業征免土地使用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89)國稅地字第014號
20.農用拖拉機的拖車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用於農業生產的拖拉機牽引的拖車免徵車船使用稅。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

21.農民自有車輛用於農業生產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民自有車輛自用於農業生產、田間作業的,免徵車船使用稅。農民以農業生產為主的自有車輛,發生營業性運輸的,每台車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車船使用稅。
黑地稅發[2001]29號
22.農副產品收購合同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23.社會力量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從2001年7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財稅[2001]103號
24.糧食購銷企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2007年底以前,對我省有困難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生產經營性用房和土地,按照地方稅收減免稅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序報經地方稅務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以減征或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黑地稅函[2004]118號
25.免費代國家儲備的糧庫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我省部分免費代國家儲備糧食所佔用的糧庫,可對繳納的房產稅按應納稅額給予減征10%的照顧。
黑稅四字[1987]第259號
26.農牧保險合同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88)國稅地字第037號
(二)農村稅費改革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1.提高起征點優惠政策
自2004年1月1日起,對於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銷售上述農產品為主的個體工商戶,其起征點一律確定為月銷售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一律確定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以銷售農產品為主」是指納稅人月(次)農產品銷售額與其他貨物銷售額的合計數中,農產品銷售額超過50%(含50%),其他貨物銷售額不到50%。
國稅發[2003]149號
2.取消農業特產稅優惠政策
(1)基本規定
從2004年起,對煙葉仍徵收農業特產稅。取消其他農業特產品的農業特產稅,其中:對徵收農業稅的地區,在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改徵農業稅,農業特產品的計稅收入原則上參照糧食作物的計稅收入確定,在非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產的農業特產品,不再改徵農業稅;對已免徵農業稅的地區,農業特產品不再改徵農業稅。
財稅[2004]120號
(2)我省補充規定
我省取消農業特產稅(烤煙除外),全部免徵農業稅。
黑發[2004]7號
3.取消屠宰稅優惠政策
(1)基本規定
實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取消屠宰環節和收購環節徵收的屠宰稅。原來地方隨屠宰稅附征的其他收費項目也一律停止(按國家規定收取的檢疫費等合法收費除外)。
財稅字[2000]71號
(2)我省補充規定
決定從2002年7月1日起,取消屠宰環節和收購環節徵收的屠宰稅(此前已征稅款不予退還),原來地方隨屠宰稅附征的其他收費項目也一律停止(按國家規定收取的檢疫費等合法收費除外)。
黑財明傳[2002]8號
4.個人取得農業特產所得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財稅[2003]157號
5.個人取得「四業」所得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此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4]30號
6.家庭或個人合夥從事飼養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家庭或幾個人合夥為生產經營單位從事飼養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1997]451號
7.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要嚴格執行對進入各類市場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農民取得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對市場內的經營者和其經營的農產品,如稅務機關無證據證明銷售者不是「農民」的和不是銷售「自產農產品」的,一律按照「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執行政策。
國稅發[2004]13號
8.流動性農村小商小販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小販,免予辦理稅務登記。
國稅發[2004]13號
(三)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包括農業、農墾、農牧、漁業、林業、水利、氣象、華僑農場等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農口企事業單位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從事上述各業的所得應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除上述政策外,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還可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遇有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可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財稅[1997]49號
(四)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可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1.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
2.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3.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並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
重點龍頭企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享受重點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稅發[2001]124號
(五)養豬戶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1.基本規定
對非專業養豬戶取得的養豬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養豬專業戶在牲畜出欄時徵收個人所得稅,當年無出欄生豬或出欄生豬達不到5頭的不征稅。
2.專業養豬戶的界定
專業養豬戶的界定標準是:
(1)以養豬為其主業。全年養豬所用勞動時間要高於其他副業所用時間;
(2)養豬取得的收入為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養豬收入比重必須達到60%以上;
(3)以年出欄生豬為標準的,最低限額不得少於5頭(不含自家育養的仔豬數,出售仔豬無數量限制)。
對飼養雞、牛、羊及其他牲畜或動物的非專業飼養戶,比照非專業養豬戶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黑地稅發[1999]139號
(六)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管儲備棉財政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9]38號)規定,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
2.在2005年底前,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3.在2005年底前,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稅,對其經營中央儲備棉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
4.在2005年底前,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經營中央儲備棉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比照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財稅[2003]115號
(七)中儲糧總公司直屬糧庫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2005年底前,對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資金賬薄免徵印花稅,對其經營中央儲備糧(油)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對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經營中央儲備糧(油)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比照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財稅[2004]74號
對中儲糧總公司直屬糧庫中既有為國家儲備的糧食,又有自營儲備糧食的國家儲備糧庫,單獨核算,能劃分清楚國家儲備和自營儲備的房產、土地、車船的,則根據規定分別征、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不單獨核算的,則按下達的國家儲備糧計劃和自營儲備糧數量佔全部儲備糧的比例計算減免或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需上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批准。
黑地稅函[2003]47號
(八)我省扶持糧食系統生產經營的稅收優惠政策
1.糧食系統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下崗職工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下崗職工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批准,可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年。
2.對糧食系統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糧食系統新辦的從事商業、物資、倉儲、對外貿易、旅遊業、飲食和居民服務業、教育、文化、衛生等公用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視其效益情況免徵企業所得稅1年。
4.糧食系統多種經營企業遇到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5.對糧食系統多種經營企業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廢棄土地的,以土地管理機關開具的文件為依據,從土地使用月份起免徵土地使用稅10年。
黑地稅發[1998]第279號
(九)城市郊區農牧場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郊區國營農場、農牧場、奶牛場、飼養場、大專院校、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辦的農牧場等(包括家屬農牧場),凡在開征房產稅區域內,其所有房產除下列三項外,均免徵房產稅。
1.農牧場附設的機械修配廠、發電廠、磚瓦廠等,以及其他獨立計算盈虧的工商企業的所有房產;
2.農牧場為出售或轉運產品設立的門市部、營業部、轉運站等所有房產;
3.農牧場出租或無租供給其他國營企業(如:郵電、銀行、商業、供銷等)、集體企業和個體營業者使用的房產。
黑稅四字[1986]354號
二、林業類
(一)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可免徵營業稅。
國稅函[2002]700號
(二)支持森工企業「天保工程」的稅收優惠政策
為支持和促進我省森工企業「天保」工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解決森工企業職工分流的實際困難,對森工企業向內部職工承包林地收取的「資源補償費」比照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有關規定,在2005年底以前暫免徵收營業稅。
黑地稅發[2000]87號
(三)育林基金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林業企業從木材、竹材銷售收入中提取的育林基金,以及林業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從林業企業(包括森工企業、木材公司、國有林場、苗圃等)集中的育林基金,是企業資金內部分配和部門之間的正常劃撥,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
財稅[1998]179號
(四)邊境貧困國有林場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邊境貧困列名的442個國有林場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稅[1997]49號
(五)種植林木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所有企事業單位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范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確定。
?ゲ撲?[2001]171號
(六)森工企業技術開發費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森工企業為研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經當地主管地稅機關審查核實後,准予扣除。經省地稅局審批,成員企業向匯繳企業交納的技術開發費可以扣除。
盈利成員企業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以上(含10%),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部分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年終經主管地稅機關審核批准後,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增長未達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
黑地稅聯字[1999]5號
(七)「林業科技重獎和貢獻獎」獲獎者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國家林業局頒發的「林業科技重獎和貢獻獎」獲獎者的獲獎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2004]1389號
(八)林區用地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林區的育林地、運材道、防火道、防火設施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林業系統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可比照公園免徵土地使用稅。
國稅函發[1991]1404號
(九)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單位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長江上游、黃河中上游地區,東北、內蒙古等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用於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房產、土地和車船分別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對由於國家實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造成森工企業的房產、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本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執行。
財稅[2004]37號
三、漁業類
(一)對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的遠洋漁業企業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業企業,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國有農口遠洋漁業企業和其他國有農口漁業企業從事漁業類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以上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

E. 16的大寫怎麼寫

數學表示大寫16
解題思路:小數部分末尾連續為零的數可不讀;中間存在連續零隻讀一次;該數整數部分由2位數組成;從高位開始讀起
解題過程:
大寫:壹拾陸

存疑請追問,滿意請採納

F. 我是個體戶,原來是稅務局定稅的,現在不是每個月3萬以下是免徵稅的拿請問我怎麼改成免稅呢

不用在辦營業執照,直接和稅務局說就可以,如果新辦執照必須把原來的營業執照注銷後才可以辦新營業執照,只需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地址證明等就可以。

G. 16怎麼寫

4314

H. 我16年從稅務局辦的是免稅的,城市維護費,教育附加稅,都是顯示零,為什麼個人所得稅有

符合小微企業條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免徵,企業是會有免內稅的情況容。
個人所得稅是針對員工工資薪金項目,要求是全員全額申報,就算員工工資未達起征點5000元的也是要進行申報的,未達起征點的可以只申報不繳款。

I. 我要寫一份交給國稅的免稅情況說明該怎麼寫

首先要陳述該企業所屬行業,主營業務,以及具體業務,再根據所屬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標明)以及該項主營業務或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標明)進行陳述,具體內容可詢問負責公司的稅務局專管員

熱點內容
斷背山有幾分鍾 發布:2024-08-19 08:31:17 瀏覽:253
日本電影 女老師和學生私奔 發布:2024-08-19 08:29:36 瀏覽:49
台灣電影 雙胞胎 發布:2024-08-19 08:02:18 瀏覽:134
2020最新電影在線觀看網站 發布:2024-08-19 07:56:06 瀏覽:641
男男電影虐 發布:2024-08-19 07:04:57 瀏覽:10
韓國電影李采潭主演的關於發廊的 發布:2024-08-19 07:01:57 瀏覽:2
每期都有做的動漫 發布:2024-08-19 06:44:33 瀏覽:778
東宮拍攝時間 發布:2024-08-19 06:44:12 瀏覽:5
林正英電影情節鬼抬轎 發布:2024-08-19 06:36:35 瀏覽:254
懂的都懂在線觀看網站 發布:2024-08-19 06:26:11 瀏覽: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