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減免稅金怎麼做賬
㈠ 減免的所得稅如何做賬
會計處理因情況而定 :
第一種情況,.征前減免
征前減免就是在企業所得稅徵收入庫之前即給與減免,企業無需實際繳納稅款。在此情況下,企業仍然需要計算應納所得稅,待稅務機關審批之後再確認減免稅。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確認減免稅時,借記「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貸記「所得稅費用」
由於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後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
第二種情況,即征即退與先征後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為企業當場辦理退稅手續。先征後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後稅務機關再按照規定程序為企業辦理減免。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的時候,借記「所得費用」,貸記「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繳納稅款時,借記「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貸記「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科目;確認減免稅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所得稅費用」。
由於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後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對企業稅後利潤產生了影響。
第三種情況,有指定用途的退稅
有些情況下,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業並不能全額獲得退稅款。其常見情形如下。
1、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形成專門的國家資本。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國家資本金」科目。
2、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對所有投資人的贈與,用於企業發展再生產。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3、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專項用於某個項目、設備、特定人群的資金。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部門」、「其他應付款———××項目」科目。使用的時候,借記「其他應付款———××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上述1-3項退稅均沒有對企業稅後利潤產生影響。
4、所得稅退稅款部分用於企業的發展、部分按照規定上交有關部門。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金額分別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其他應交款———××部門」。使用的時候,分別借記「其他應付款———××部門」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㈡ 計提的稅款減免如何記賬
計提的稅款減免只需要做沖銷以前提取稅金的憑證就可以了。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把免徵的金額按上面分錄做沖減的金額就可以。
(2)稅務局減免稅金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
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㈢ 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怎麼做會計分錄
免稅會計分錄:
如果確認免交,先按正常的分錄做,然後把免交稅金轉入「營業外專收入」屬科目核算;
發生是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算各種地方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確認免交時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各種地方附加確認減免:
借: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營業外收入
㈣ 減免稅收如何進行帳務處理
借:應交所得稅——已交所得稅70萬元
應交所得稅——減免稅30萬元
貸:國家扶持資金30萬元
銀行存款70萬元
稅收優惠除「先征後返(退)、即征即退」外,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徵和增加計稅抵扣額及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對於企業享受的這些稅收優惠,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的規定,不作為該准則所規范的政府補助的范疇。
對於企業享受的各種稅收優惠,除減免及返還的所得稅及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減免及返還的稅款以外,一律都應並入企業當年度(或處理年度)的計稅所得額,照章計交企業所得稅。
(4)稅務局減免稅金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減免稅稅款,必須按國家規定的用途和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要求使用,稅務機關要對其加強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包括(國家的規定):
經批准減免稅的納稅人,在享受減免稅期間,必須按照統一規定報送納稅申報表和財務會計報表以及減免稅稅款的使用情況等資料,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後,根據變化情況依法確定是否繼續給予減免稅。
主管稅務機關要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因納稅人情況發生變化不應繼續給予減免稅或者納稅人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減免稅款等情況,稅務機關有權停止給予減免稅,並有權追回已減免的稅款;減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征稅。
納稅人以隱瞞、欺騙等手段騙取減免稅或未經稅務機關批准擅自比照有關規定自行減免稅的,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㈤ 享受減免增值稅的收入怎麼做賬
對於實行增值稅後採取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稅後返還等形式減免的增值稅,按照國家規定除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並入企業利潤,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
㈥ 增值稅減免稅款時,怎麼做分錄
增值稅減免與退還的核算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收到返還的增值稅,或者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都應作為企業利潤總額的組成部分—補貼收人,並增設「補貼收人」賬戶進行核算,對於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還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企業按規定享受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貸記「補貼收入」賬戶。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徵收後返還的增值稅,應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補貼收人」賬戶,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例如,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月份購進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220
000元,增值稅額37
400元,當月實現銷售收人350
000元,銷項稅額5900元。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該企業減半徵收增值稅1年,如果該企業享受免稅優惠屬於直接減免形式,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購進原材料並驗收人庫時:
借:原材料
22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7400
貸:銀行存款
257
400
(2)銷售產品實現收人時:
借:銀行存款
409
500
貸:主營業務收人
35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9
500
(3)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並享受減免稅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
×
50%
=11
05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1
050
貸:銀行存款
11
050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
例如,承上例,假設該企業按規定享受先征後退辦法進行減免,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當月購進原材料和銷售產品會計處理同上。
(2)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22
1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2
100
貸:銀行存款
22
100
(3)收到先征後退的增值稅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
㈦ 免稅收入如何記賬減免的增值稅如何記賬
近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發布,細化增值稅改革具體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點之一就是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即加計抵減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個細節嗎?下面就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執行期間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確認條件
生產、生活性服務納稅人是指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簡稱四項服務)
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要區分不同設立時間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 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 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四是確認的連續性 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後
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後年度是否適用
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五是准確計算加計抵減的基數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
不能作為計提的基數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六要區分三種情況抵減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於零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大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小於或等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七要記住一個例外
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
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
需要按政策規定予以剔除
八是單獨核算加計抵減
納稅人應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
計提、抵減、調減、結余等變動情況
九是首次需填表聲明
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
需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同時兼營四項服務的
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佔比最高的業務在表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十是有始有終
加計抵減政策到期後
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
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㈧ 增值稅減免後,附加稅怎麼做賬務處理
由於城市建設維護稅復、制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在會計處理上,有兩種意見。
一、第一種、附加稅是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計提,免稅的情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所以附加稅不必計提。
所以,在實現銷售後,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暫時不計提附加稅,等繳納增值稅時再計提。增值稅減免,附加稅種就不用計提了。
二、第二種:計算增值稅時同時計提,免稅時作為營業外收入。
(一)在實現銷售後,做:
1、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計提附加稅費: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二)免稅後:
1、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2、同時,應該免附加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可以分設。減免的增值稅屬於補貼收入,附加稅屬於稅收減免)
我認為第二種更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