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末按期辦理減免稅怎麼處罰
1.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在減免稅期間可以不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修改錯的地方
根據規定納稅人無論是否享受減免稅,均應按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修改為: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在減免稅期間要按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 享有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在減免期內可以不辦理納稅申報嗎
不論是免徵增值稅、還是減征增值稅的納稅人,都要按期進行申報,隔報、漏報是要罰款的。
3.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嗎
應當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4. 納稅人如何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性減免稅審批手續
對符合減免稅政策的土地,在經過稅務部門審批後,在符合政策減免稅期間可暫免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在辦理政策性減免稅手續時應根據申請減免稅的具體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對於關閉撤銷後的企業,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開具的關閉、撤銷的書面證明。 (2)對於企業搬遷後,原有場地未使用的用地和企業范圍內有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利用的土地,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書面證明。 (3)對於提供上述有關證明資料時均需註明具體的起始期限。 對符合減免稅政策的土地,在經過稅務部門審批後,如改變減免土地的計稅依據(土地面積),應在變更後重新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 對於已不符合減免稅政策的土地,自改變用途的次月起計算土地使用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在土地使用稅征期內申報納稅,否則稅務機關將依照征管法有關規定處理。同時,納稅人應向當地稅務所進行報告。 減免稅期滿後,納稅人未進行申報應承擔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5. 對增值稅備案類減免稅備案期限有何規定
對納稅人持續經營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免稅項目,免稅備案實行一年一備,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新開業的納稅人應於首次發生業務辦理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一次性的業務實行一次性報備,應業務發生的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報備手續。
納稅人提供的資料有:
1、《稅務登記副本》;
2、《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主表)1份;
3、有關部門批准從事相關貨物生產銷售的批准文件或證書證明等資料;
對不連續發生業務的、進口業務的、特殊業務的等提供相關原始憑證、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料、帳簿記錄以及有關購銷合同或其他經營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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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的鼓勵或照顧措施 減稅是減征部分應納稅款;免稅是免徵全部應納稅款。減稅免稅規定是為了解決按稅制規定的稅率征稅時所不能解決的具體問題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是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同時也是稅收的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對深圳、海南、珠海、汕頭、廈門和上海浦東新區實行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施行後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
6. 增值稅備案類減免稅備案期限有何規定
對納稅人持續經營來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源免稅項目,免稅備案實行一年一備,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新開業的納稅人應於首次發生業務辦理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一次性的業務實行一次性報備,應業務發生的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報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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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減免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稅務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減免稅備案,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八條備案類減免稅的審核是對納稅人提供資料完整性的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責任。
第十九條稅務機關對備案材料進行收集、錄入,納稅人在符合減免稅資質條件期間,備案材料一次性報備,在政策存續期可一直享受。
第二十條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的,應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到期的,應當停止享受減免稅,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7. 網上申報納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需要填寫嗎
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當期有稅收減免的,需要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如果當期沒有減免的就不需要填寫。
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或未達起征點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當小規模納稅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和「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本期數」當期均沒有實際發生時,才可以不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其餘情形都需要如實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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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報送資料
1、增值稅發票存根聯數據採集
(1)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的納稅人需報送:金稅盤、稅控盤或報稅盤。
(2)使用稅控收款機開票系統的納稅人需報送: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3)因開票電腦或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等損壞而導致無法報送電子數據時報送的納稅人需報送:上月份已開具增值稅發票存根聯(作廢發票的報送全部聯次)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各3份。
3、增值稅優惠備案:《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2份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4、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2份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5、財務會計報告報送:視所執行的會計制度不同,納稅人應當於季度和年度申報時選擇報送符合自身企業類型的以下財務會計報告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視企業所執行的會計制度不同,納稅人應當於年度申報時選擇報送相應類型的以下財務會計報告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什麼方面的減免政策在2019年
主要減免政策如下:
一、降低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三、農產品深加工加計扣除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增值稅留抵退稅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1)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A.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B.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C.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D.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E.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
(2)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3)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