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稅計劃是什麼意思
1. 出口退免稅三類管理類別是什麼意思
管理辦法一共有四類,您符合管理辦法中規定第三類,詳情如下:版
第五條出口企業管理類別分權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出口企業,管理類別應評定為三類:
(一)自首筆申報出口退(免)稅之月起至評定當日未滿12個月,或尚未申報過出口退(免)稅。
(二)上一年度內,累計6個月以上未申報出口退(免)稅。
(三)上一年度內,納稅信用等級為C級。
(四)上一年度內,發生過違反出口退(免)稅有關規定的情形,但尚未達到稅務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標準的。
(五)存在省國家稅務局規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2. 出口退稅是什麼意思
所有的出口退稅率都是以增稅為基礎的,在出口的時候,為了避免雙重內征稅,公平的參與國際競爭,容有了退稅的說法。
假設您的帽子在國內生產環節已經交了17%的稅,如果退稅率是15%,那麼按照原則說,在貨物出口後,您可以憑借您相關的單證,包括報關單,核銷單,出口證明,增值稅申報表等單證到主管稅局進行辦理退稅業務。作為生產企業一般退稅走的是「免、抵、退」概念,意思就是說,如果有了退稅款,那麼可以用來抵增值稅納稅部分,如果抵完了還有退稅款,才會考慮退款給企業,因為退稅是有周期的,所以很多企業選擇做留「抵」,即當期留抵,意思就是留著抵下一次所必須繳納的增值稅或消費稅部分。
出口退稅涉及增值稅和消費稅部分,至於所得稅等等是不含在內的,所以您說的出口了1萬元的帽子,退給你您1500元,原則上沒錯,但在實際運作中還有很多環節需要考慮。
3. 誰知道出口退稅免稅的政策是什麼適用范圍是什麼
報關出口後可以享受出口退稅優惠的貨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范圍的出口貨物,除稅法另有規定外,均屬於出口退稅的貨物范圍。但由於考慮到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和國際慣例,對一些非海關報關出口的貨物也實行了退(免)稅。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 一般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及其條件
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范圍的出口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普通發票的部分貨物和稅法另有規定外,均屬於出口退稅的貨物范圍。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申報退稅:
(1)必須是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的, 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的貨物;
(2)必須是在財務上已做銷售的貨物。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出口商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聯運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貨物裝船提章,空運以取得空運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出口貨物銷售價格一律以離岸價(FOB)價折算人民幣入帳。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 如捐贈給外商的禮品、不作銷售處理的樣品和展品、個人在國內購置自帶出境的貨物等,不予退稅。
(3)必須是報關離境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並已收匯核銷的貨物。 報送出口不離境的貨物、在國內銷售收取外匯而不報關離境的貨物以及離境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由匯核銷的出口貨物,均不能退稅。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退稅: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4、出口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國外投資的貨物;5、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普通發票的貨物,如抽紗、工藝品、香料油、山貨、草柳竹藤製品、魚網魚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紙製品等;6、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通過國際招票由國內企業中標的機電產品;7、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報使用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和散件;8、對外補償貿易及易貨貿易、小額貿易出口的貨物;9、對港、澳、台貿易的貨物;10、從1995年1月1日起,對外駐華使館、領事館在指定的加油站購買自用汽油、柴油的增值稅實行退稅;11、 列名鋼鐵企業銷售給加工出口企業用於生產出口貨物的鋼材;12、保稅區內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購進貨物,保稅區內企業將這部分貨物出口或加工後再出口的貨物。13、保稅區外的出口企業委託保稅區內倉儲企業倉儲並代理報關離境的貨物;14、從1995年7月1日起,經商貿部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性公司,為所投資的企業代理出口其自產貨物,如其所投資的企業屬於外商投資新企業及老企業的新上項目,被代理出口的貨物可給予退(免)稅;如其所投資的企業屬於2000年前其出口貨物要求繼續實行免稅的老企業被代理出口的貨物在2001年前實行免稅;15、從1996年9月1日起,國家旅遊局所屬中國免稅品公司統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稅店銷售的卷煙、酒、工藝品、絲綢、服裝和保健品等六大類國產品;16、從1997年12月23日起,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人員購買的列名中國產物品;17、從1999年9月1日起,商貿部下達的國家計劃內出口的原油;18、從1999年9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19、從2000年7月1日起,出口企業出口的甲胺磷、羅菌靈、氰戊菊脂、甲基硫菌靈、克百威、異丙咸、對硫磷中的乙基對硫磷等貨物。
二、 特准不予退稅(免)稅的出口貨物
國家規定下列出口貨物不予退還或免徵增值稅、消費稅:1、原油;2、援外出口貨物;3、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包括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其合金、白金等;糖;4、出口企業從農業生產者直接收購出口的免稅農產品;5、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並持普通發票的除列舉特准退稅的十二類貨物之外的出口貨物;6、非指定經營企業出口原高科率貨物和貴重貨物;7、有出口卷煙經營權的企業出口國家出口計劃外的卷煙;8、從1995年7月1日起,非保稅區運往保稅區的貨物;9、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非自產貨物;10、出口企業以「四自三不見」方式成交出口的貨物。涉嫌騙稅的出口貨物在未查清之前,也不得退稅。
三、 特准不予退稅的免稅出口貨物
1、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2、避孕葯店品和用具;
3、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4、古舊圖書;
5、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國家出口卷煙計劃內的卷煙;
6、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部門調撥的貨物;
7、國家規定的其他免稅貨物:(1)飼料;(2)農膜;(3)產企業生產銷售的碳酸氫胺、普通過磷酸鈣、鈣鎂磷肥、復混 服、鉀肥、重鈣;原生產碳酸氫胺、普通過磷酸鈣、鈣鎂磷肥品的小化肥生產企業改產生產尿素、磷胺和硫磷胺(4) 農葯生產企業銷售的敵敵畏、氧樂果、六硫磷等;(5) 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6) 電影製片廠銷售的電影拷貝。
出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貨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准予抵扣的運費甩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4. 出口退稅什麼意思
出口退稅是指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內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容,出口退稅主要分為退還進口稅和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兩種,有利於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退稅金額計算方式:退稅額=(增值稅發票金額)/(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流程: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以上就是對於出口退稅含義和流程的介紹,更多詳情咨詢南京卓潤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5. 什麼是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Export Rebates)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貨物出口後,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由於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於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於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簡介】
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於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我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退稅登記】
1、出口企業應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批准其出口經營權的批件、工商營業執照、海關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於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填寫《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生產企業填寫一式三份,退稅機關、基層退稅部門、企業各一份),申請辦理退稅登記證;
2、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應在發生第一筆委託出口業務之前,需持委託出口協議、工商營業執照和國稅稅務登記證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辦理注冊退稅登記。
3、出口企業退稅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注冊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退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填寫《退稅登記變更表》(生產企業填寫一式兩份,退稅機關、企業各一份)。按照規定企業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退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變更退稅登記的范圍包括:
· 改變名稱;
· 改變企業代碼;
· 改變法定代表人、財務經理、辦稅員;
· 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
· 改變住所或經營地點;
· 改變生產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
· 增減注冊資金(資本);
· 改變隸屬關系;
· 改變生產經營期限;
· 改變或增減開戶銀行基本帳號;
· 改變其他稅務登記內容。
· 企業在辦理變更退稅登記時,應提交的資料:
· 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 工商變更登記表及工商執照(注冊登記執照);
· 退稅機關發放的原退稅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登記表等);
4、出口企業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騙稅行為暫緩退稅,依法終止退稅業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前,清算已退稅款,追回多退稅款,再持有關證件向原退稅機關申報辦理注銷退稅登記。
出口企業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涉及改變退稅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退稅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退稅登記。
出口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30日內,向原退稅登記機關申請注銷退稅登記。
出口企業辦理注銷出口退稅稅務登記時,應提交的資料包括:
· 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外商投資企業
應報送政府部門的批復和董事會決議;
·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注銷登記的證件或吊銷執照決定書;
· 原退稅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原件);
· 結清稅款、罰款、滯納金的繳款書復印件;
· 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5、未辦理出口退稅稅務登記證的企業,一律不予辦理出口退(免)稅,對逾期辦理出口退(免)稅登記的企業除令其限期糾正外,處以1000元罰款。
6、出口退稅稅務登記證實行年審和定期換證制度,時間由市局統一制定。
【出口退稅范圍】
(一)下列企業出口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貨物可辦理出口退(免)稅,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並退稅:
l、有出口經營權的內(外)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後直接出口或委託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3、生產企業(無進出口權)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4、保稅區內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購進直接出口或加工後再出口的貨物;
5、下列特定企業(不限於是否有出口經營權)出口的貨物;
(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
(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
(4)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5)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
(6)外商投資企業特定投資項目采購的部分國產設備;
(7)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國外政府貸款,採用國際招標方式,由國內企業中標銷售的機電產品;
(8)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企業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及散件;
(9)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官員購買的中國產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報關離境,退(免)稅是指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對無進出口權的商貿公司,借權、掛靠企業不予退(免)稅。上述「除另有規定外」是指出口的貨物屬於稅法列舉規定的免稅貨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貨物。
(二)一般退免稅貨物應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的貨物;
2、必須報關離境,對出口到出口加工區貨物也視同報關離境;
3、必須在財務上做銷售;
4、必須收匯並已核銷。
(三)下列出口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1、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即原材料進口免稅,加工自製的貨物出口不退稅;
2、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內銷免稅,出口也免稅;
3、出口卷煙:有出口卷煙,在生產環節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出口環節不辦理退稅。其他非計劃內出口的卷煙照章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一律不退稅;
4、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工廠生產或軍需部門調撥的貨物免稅。
5、國家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中享受免稅的貨物,如飼料、農葯等貨物出口不予退稅。
6、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實行實報實銷結算的援外出口貨物;
(四)下列企業出口的貨物,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但不予退稅
1、屬於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外貿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管通發票的貨物出口,免稅但不予退稅。但對下列出口貨物考慮其占出口比重較大及其生產、采購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稅:
抽紗、工藝品、香料油、山貨、草柳竹藤製品、漁網漁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紙製品。
3、外貿企業直接購進國家規定的免稅貨物(包括免稅農產品)出口的,免稅但不予退稅。
4、外貿企業自非生產企業、非市縣外貿企業、非農業產品收購單位、非基層供銷社和非成機電設備供應公司收購出口的貨物。
(五)除經批准屬於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以外,下列出口貨物不免稅也不退稅:
1、一般物資援助項下實行承包結算制的援外出口貨物;
2、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電解銅除外)白金等;
3、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非自產貨物。
國家規定不予退稅的出口貨物,應按照出口貨物取得的銷售收入徵收增值稅。
(六)貿易方式與出口退(免)稅
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的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進料加工、易貨貿易、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補償貿易(現已取消),對一般貿易、進料加工、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可以按規定辦理退(免)稅,易貨貿易與補償貿易與一般貿易計算方式一致;來料加工免稅。
出口退稅貨物的主要特點
我國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是參考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實踐基礎上形成的、自成體系的專項稅收制度。這項新的稅收制度與其他稅收制度比較,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1、它是一種收入退付行為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參與國民收入中剩餘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出口貨物退(免)稅作為一項具體的稅收制度,其目的與其他稅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貨物出口後,國家將出口貨物已在國內徵收的流轉稅退還給企業的一種收入退付或減免稅收的行為,這與其他稅收制度籌集財政資金的目的顯然是不同的。
2、它具有調節職能的單一性
我國對出口貨物實行退(免)稅,意在使企業的出口貨物以不含稅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這是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的一項政策性措施。與其他稅收制度鼓勵與限制並存、收入與減免並存的雙向調節職能比較,出口貨物退(免)稅具有調節職能單一性的特點。
3、它屬間接稅范疇內的一種國際慣例
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實行間接稅制度,雖然其具體的間接稅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間接稅制度中對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而言,各國都是一致的。為奉行出口貨物間接稅的「零稅率」原則,有的國家實行免稅制度,有的國家實行退稅制度,有的國家則退、免稅制度同時並行,其目的都是對出口貨物退還或免徵間接稅,以使企業的出口產品能以不含間接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與各國的征稅制度是密切相關的,脫離了征稅制度,出口貨物退(免)稅便將失去具體的依據。
【增值稅退稅率】
退稅率每年都會發生變化,變化時間不確定,跟蹤最新的退稅率變化內容可到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查詢稅率速查欄目,可進行多年度、多時間段的查詢,包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
2004年1月1日起,根據國家出口退稅率調整如下:
一、下列貨物維持現行出口退稅率不變
(一)現行出口退稅率5%和13%的農產品;
(二)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3%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增值稅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的貨物(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四)船舶、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數控機床、加工中心、印刷電路、鐵道機車等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的貨物(商品代碼及名稱見附件1)
二、小麥粉、玉米粉、分割鴨、分割兔等附件2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由5%調高到13%。
三、取消原油、木材、紙漿、山羊絨、鰻魚苗、稀土金屬礦、磷礦石、天然石墨等附件3所列明貨物的出口退稅政策。對其中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也相應取消出口退(免)消費稅政策。
四、調低下列貨物的出口退稅率
(一)汽油(商品代碼27101110)未鍛軋鋅(商品代碼7001)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11%:
(二)未鍛軋鋁、黃磷及其他磷、未鍛軋鎳、鐵合金、鉬礦砂及其精礦等附件4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8%;
(三)焦炭半焦炭、煉焦煤、輕重燒鎂、瑩石、滑石、凍石等附件5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5%;
(四)除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及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貨物外,凡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和15%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一律調低到13%;凡現行征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3%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一律調低到11%。
五、出口企業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對外簽訂的、價格不可更改的屬於本通知第四條第(四)款范圍的成套設備(指出口價值在200萬美元以上的成套設備)及大型機電產品(指單台、件價值在100萬美元以上的機電產品)的出口合同,按合同規定的出口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後出口的,必須在2003年11月15日前執出口合同正本和副本到主管退稅機關登記備案,省國家稅務局審核後,在2003年11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出口合同及有關資料報國家稅務總局(上報格式見附件6),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審核批准後,由當地國家稅務局按照調整前的退稅率辦理退稅。對未能在2003年11月15日前登記備案的成套設備和大型機電產品,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辦理出口退稅。
六、自2004年1月1日起,無論任何企業以何種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均按本通知規定的出口退稅率執行。具體執行日期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海關註明的離境日期為准。
【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稅後貨值(增值稅發票金額)/(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例如:貨值100萬人民幣,增值稅率為17%,退稅額為13%,則: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幣
為進一步控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經國務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這次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主要包括: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鹽和水泥等礦產品、肥料、染料等化工產品、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碳產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一般普碳焊管產品、非合金鋁制條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服裝、鞋帽、箱包、玩具、紙製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膠(18250,-295,-1.59%)及其製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製品、部分鋼鐵製品、焦爐和摩托車等低附加值機電產品、傢具,以及粘膠纖維。
三是將10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和印花稅票。
鑒於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以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為主要政策目標,考慮到去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設置過渡期出現的問題,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沒有設置過渡期,而是將調整的政策內容提前一定時間對社會公布,以使企業有提前准備時間。同時,考慮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對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較長,價格難以調整,因此,規定對此前已經簽訂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標或已經簽訂的價格上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於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
6. 出口退免稅的意義
主要是為了鼓勵出口.
一般的說法是: 出口退稅,進口免稅.
呵呵!
7. 出口退稅到底是怎麼回事,稅退給誰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分為兩種: 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二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出口退稅是退給出口企業。
一般都採用「先征後退」,收購貨物出口或委託其他外貿企業出口(免抵退法適用於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後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劃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
(7)出口退免稅計劃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國出口退稅政策: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
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
企業貨物出口後,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由於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於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於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口退稅
8. 出口退稅是什麼意思呢,免抵退是什麼意思呢,請舉例說明,謝謝
出口貨物退/免,簡稱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內值稅、消費容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的創匯。
9. 出口退稅是什麼意思
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專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屬、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