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銷售額為什麼還要扣稅
A. 請教:企業中有了銷售收入,增值稅是免稅的,是否還需要交印花稅
需要。增值稅和印花稅屬於不同的稅種,前者針對商品銷售,是流轉稅;後者針對書立合同、領受憑證等征稅,屬於行為稅,而且一般來說增值稅由國稅徵收,印花稅由地稅徵收。兩者互不相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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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B. 免稅不就是不用交稅嗎
國營農場,相當於農業生產者,企業收購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版對方免徵增值稅,而權企業本身取得普通發票,可以按照銷售額乘以13%計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稅(此處算是對農業生產的鼓勵政策),而用作職工福利的部分,需要將對應的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不知道這么說樓主是否明白
C. 在小微企業免銷售額,免稅額處填了數據,但最後還是要交稅額 這是為什麼
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3萬元即可享受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超過起征點3萬元就全額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
D. 稅務總局 增值稅免稅項的"免稅銷售額"含稅嗎
中國稅務報:增值稅免稅項目的「免稅銷售額」含稅嗎
案例
境內某化工企業系香港一家科技公司(在我國境內無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投資的全資子公司。2014年2月,香港母公司將一項符合免徵增值稅條件的專利使用權,轉讓給該化工企業,收取技術轉讓費100萬元。該化工企業財務人員咨詢:如果香港母公司的技術轉讓收入,符合我國免徵增值稅條件且成功申請免徵增值稅,該如何計算扣繳企業所得稅?
分析
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在全國開始實施「營改增」試點,技術轉讓屬於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2013年8月1日後由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因此,「營改增」後,案例中的香港科技公司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會有所變化。「營改增」前,以全額收入100萬元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10萬元(100萬元×10%);「營改增」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中非居民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中的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應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所以,作為非居民企業,案例中香港公司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將含增值稅的收入轉換成不含增值稅收入,問題的關鍵在於其取得的100萬元技術轉讓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稅?
業內不少人認為,既然100萬元的技術轉讓收入,符合我國免徵增值稅條件且成功申請免徵增值稅,那麼收入就不包含銷項稅,是零稅率。筆者認為,這種判斷混淆了直接免稅與零稅率。直接免稅是一種稅收優惠,免的是本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的差額),並不是真正的零稅率,因為購進環節企業仍承擔了增值稅。而零稅率,是稅率的一種,是對出口企業出口產品執行的增值稅稅率,在理論上是不含稅的,出口企業在報關出口時,不僅對本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免徵,還退還以前各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因此出口產品是零稅率,而免徵增值稅並非是零稅率。
至於增值稅免稅收入總額,是否含稅?我們首先應該從增值稅計算原理上分析。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和勞務服務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稅款的計算方式,跟其他稅種不同。增值稅不直接以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是採用「稅款扣除法」,即以商品銷售或提供勞務的收入全額為計稅依據,乘以稅率,計算出整體稅額(銷項稅額),再扣除以前各個環節已納稅款(進項稅額),從而計算出應納稅額。
免徵增值稅,免除本環節所應繳納的增值稅,即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的差額。根據增值稅的計算原理,免徵增值稅的實現,首先對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環節所繳納的增值稅實行不得抵扣,然後再對銷售環節計提的銷項稅額免徵。「一頭」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另一頭」所計提的銷項稅額免徵,從而增值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為零,即達到免徵增值稅目的。因此,根據增值稅計算原理和免稅的計算過程,理論上免稅銷售仍然是含稅銷售,只是該銷項稅予以免徵,但並不能說不含銷項稅,即免稅銷售收入是應該包含增值稅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蔬菜流通環節自2012年起免徵增值稅,假如蔬菜批發企業在2012年以前,從農民手中購進一批蔬菜並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收購價格800元,銷售給零售商價稅合計1170元。
進項稅額=800×13%=104元
銷項稅額=1170÷(1+17%)×17%=170元
應繳納增值稅=170-104=66元
自2012年起,同樣一批蔬菜,購進價格仍為800元,進項稅額104元,銷售價格仍為1170。因實行免徵增值稅,進項稅額104元需作轉出處理,銷項稅額170元免徵,則免徵前實際應繳納的66元增值稅免於繳納。
觀點
通過上述列子可以看出,免稅銷售價格1170元並不是不含銷項稅額,也就是說,雖然免徵增值稅,但並不意味著銷售價格就相應下降170元,變成不含稅銷售價格1000元。因為免徵的66元增值稅是國家讓渡利益給享受免稅權的企業,而非購買者。最終66元免稅稅金如何在購買者與企業間分配,是通過市場機制調節雙方的定價來完成的。
其次,財政部早在1995年下發《關於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字〔1995〕006號),文件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賬務處理為,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從財政部對增值稅免徵的賬務處理可以看出,企業銷售免稅產品時,應首先計提銷項稅額,即: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然後從貸方轉入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作為補貼收入。雖然該文件因新《企業會計准則》新科目設置等原因已作廢,但是文件的精神仍然存在。
因此,筆者認為,增值稅免稅項目的「免稅銷售額」應為含稅銷售額。案例中的企業根據9號公告,應將含稅銷售收入轉換成不含增值稅銷售收入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即100÷(1+6%)=94.34萬元,應繳企業所得稅9.43萬元(94.34×10%)。(源自《中國稅務報》2014年5月12日 唐德發)
E. 一般納稅人的免稅銷售額是指開票的總余額嗎,還是需把稅金單獨列出來
增值稅減免後怎麼申報:
(一)小規模納稅人按照不含稅的銷售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第6欄「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內即可完成申報。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免稅貨物銷售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第8欄「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內。
2、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按照現行規定認證或者採集數據。所有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第12欄「進項稅額」內。同時,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5、8、9、10欄次相關數據。
3、計算轉出的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第14欄「進項稅額轉出」內。同時,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3、14、17欄次相關數據。
4、所售貨物全部免稅,當期進項大於免稅銷項的,留抵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內。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什麼是增值稅
增值稅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進口貨物。現行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側重於銷售貨物。
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
F. 增值稅的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這句話的理解
年應稅銷售額作為界定小規模與一般納稅人的標准,界定口徑是很內廣的。免稅銷容售額包含在裡面,意思是應稅的但可以免稅,但是該部分銷售額還是納入年應稅銷售額的口徑。
應稅銷售額包括以下內容:
(1)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取自於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2)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具體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上述價外費用不包括以下三項費用:
① 銷項稅額。因為增值稅屬於價外稅,
② 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貨物,由受託方向委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③ 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即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並且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應該不包括免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應單獨計算。
G. 增值稅申報表的主表上只帶出免稅銷售額,帶不出所免的稅額是怎麼回事
增值稅申報表的主表上只帶出免稅銷售額,不填寫所免的稅額。
免稅銷售回額,那麼就沒有稅額。開具答發票稅率欄選擇免稅。
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每季填報納稅申報表時,將免稅的銷售額填寫在「免稅貨物銷售額」欄中,稅額欄不要填。
H. 3萬以下免稅,為什麼還要交個人所得稅每月500元
3萬以下免的是增值稅或營業稅,免得不是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所得版稅還是要交的;權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I. 免稅貨物為什麼要補繳稅款
《財政來部、國家稅務總自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文件失效)第三條規定,對銷售食用植物油業務,除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銷售繼續免徵增值稅外,一律照章徵收增值稅。第六條規定,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單位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購進的免稅糧食,可依據購銷企業開具的銷售發票註明的銷售額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購進的免稅食用植物油,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J. 國稅3萬以下免稅但是開1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什麼還要扣稅
國稅免徵銷售額是3萬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專票必須交稅,因為你開出去的專票別人要拿去抵稅的,所以你也要交稅。但是普票的話不能抵稅,所以你也不用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