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企業是指什麼單位
① 減免稅企業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的單位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大於200萬人民幣,才享受減免稅。單位大於200萬。
② 小微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條件是什麼呢月3季度9 是指得增值稅還是企業所得稅呢
增值稅3個月不超9萬是免稅的,所得是是根據是否符合小微條件核定的。
所得稅小微的標準是如下:
其他企業:資產總額小於1000萬,從業人數小於8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小於30萬,107從事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為否
工業企業:資產總額小於3000萬,從業人數小於10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小於30萬,107從事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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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都有哪些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2、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
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3、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
(3)減免稅企業是指什麼單位擴展閱讀
減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形式
1、稅基式減免
即通過縮小計稅依據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應用形式有設起征點、免徵額和允許跨期結轉等。
2、稅率式減免
就是通過降低稅率的方式來實現稅收的減免。
3、稅額式減免
就是通過直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包括全額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征率和核定減征額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免稅
④ 減免稅申報表是所有單位都需要申報嗎,還是沒有減免稅項目的企業是否需要報此表
沒有減免項目的不用報。一般報這個都是小型微利企業,或者是高新技術企業,或者是開發區什麼的企業等等,有減稅項目的並且有減稅意向的才要填寫。
⑤ 國家新出台的稅收減免中 小微型企業都包含什麼
小型微利企業區分行業不同,標准不同,應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回1、從事國家非限答制和禁止行業;2、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3、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條件之一,而不是企業利潤總額。企業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應據實填報所屬行業、當年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等有關指標,主管稅務機關將進行審核認定。經認定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本年匯算清繳申報和下一年度預繳申報可以按20%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以下是針對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再優惠: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⑥ 減免稅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條件 一、軟體開發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軟體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企業認定證書。 2.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體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 4.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5.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6.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軟體收入的8%以上。 7.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信息產業部委託認定機構認定的證書、證明文件。 2.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 3.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體設施和人員等基本條件,其生產過程和集成電路設計的管理規范,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設計集成電路產品的收入及接受委託設計產品的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0%以上。 (三)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必須是在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信息產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確定的重點軟體企業名單之內,並取得經中國軟體協會認定的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證書。 (四)新辦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後新辦的企業。所稱的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第一個獲得利潤的納稅年度。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依照稅法規定逐年結轉彌補,以彌補(或超過規定的彌補年限)後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年度;所得稅減免稅的期限,應當從獲利年度起連續計算,不得因中間發生虧損而推延。 二、企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下崗失業人員范圍 具體包括:1.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2.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3.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 企業安置的下崗人員需持有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再就業優惠證書。 (二)商貿企業的具體條件? 1.「商貿企業」是指零售業(不包括煙草製品零售)、住宿和餐飲業(不包括旅遊飯店)。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並且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2.新辦商貿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新辦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現有商貿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現有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3.當年安置下崗人員符合規定比例。 4.與錄用的下崗人員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協議,為安置的下崗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三)服務型企業的具體條件 1.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不包括從事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服務型企業。 2.新辦服務型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新辦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現有服務型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3.其他條件比照商貿企業標准執行。 (四)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 1.經濟實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⑴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政策性破產關閉企業的有效資產(以下簡稱「三類資產」)。 ⑵獨立核算,產權清晰並逐步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 ⑶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占職工總數達到30%以上(含30%)。 ⑷與安置的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其中,地方企業「三類資產」的認定由財政部門或經財政部門同意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認定及其產權多元化的認定由經貿部門出具證明;富餘人員的認定、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安置比例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證明。中央企業需出具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批復意見和集團公司(總公司)的認定證明。 2.國有大中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范圍是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大中型企業,其中國有控股是指國有絕對控股。國有絕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大於50%的企業。 3.國有大中型企業劃分標准,按照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規定的企業劃分標准執行。 4.關於企業輔業資產的界定范圍。輔業資產主要是與主體企業主營業務關聯不密切,有一定生存發展潛力的業務單位及相應資產,主要包括為主業服務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運輸、設計、咨詢、科研院所等單位。 (五)加工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街道社區加工型小企業具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加工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或者《街道社區加工型小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其他條件比照上述標准執行。 (六)新辦的安置下崗再就業人員企業是指2002年9月30日以後新辦的企業。三、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所得稅優惠
(一)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鎮安置條件,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 (二)納稅人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其中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 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三)取得民政部門核發的新辦服務型企業或新辦商業零售企業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認定證明。 (四)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規定比例。 (五)與其簽訂l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為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繳納社會保險。 四、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等收入的所得稅優惠 (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上科委認定,報經同級稅務機關審核的、全民所有制獨立核算的科學研究機構,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研究所和各類技術開發、咨詢、服務中介組織。 (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國家承認其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以及高校舉辦的科研生產、教學一體化的設計研究院、科研所。 (三)取得舉辦方(如政府、教育部門等)舉辦本學校的有效證明文件或文書、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以及能夠提供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明細表。五、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成果轉讓等收入的所得稅優惠(一)必須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所屬的從事科技開發的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國有大中型企業辦的進行科技開發的事業單位。 (二)取得經有權認定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能夠提供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明細表。
六、高校後勤經濟實體所得稅優惠
(一)高校後勤經濟實體所隸屬的高校是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國家承認其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 (二)必須在高校後勤體制改革過程中,從原高校後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並具有法人資格,同時仍以學校為主要服務對象,所取得的收入也主要來源於學校的經濟實體。 在高校後勤體制改革之外成立的其他經濟實體,不得享受「高校後勤實體」的免稅政策。 (三)其收入是為學生、教師、學校教學提供後勤服務而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享受減免稅優惠,其他收入不得享受。 (四)具有有關高校後勤改革的證明文件。
七、轉制科研機構的所得稅優惠
(一)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的原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242個科研機構和建設部等11個部門(單位)所屬134個科研機構中轉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和進入企業的科研機構。 經科技部、財政部、中編辦審核批準的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中轉為企業或進入企業的科研機構,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享受優惠的起始時間是轉制注冊之日。 (三)原科研機構所佔的股權比例達到規定標准。 (四)必須具有有關部門出具的改制批復及經批準的改制方案。 (五)科研機構整體改制後在新企業中所佔股權達50%以上。 八、中央、國務院各部門機關服務中心的所得稅優惠 (一)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後勤體制改革後的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的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包括為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服務的非獨立核算機關服務單位,如機關食堂、車隊、醫務室、幼兒園、理發室、洗衣房、洗浴室、副食品基地(綠化基地)等。 (二)必須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資格,按規定辦理了稅務登記。 (三)為機關內部後勤保障服務取得的收入,即為國家財政全額撥付行政辦公經費的中央各部門機關工作需要而提供各類勞務與技術性服務後取得的收入。 (四)改革後的機關服務中心應分別核算為機關內部提供的後勤保障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和為機關以外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機關服務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員為主從事經營、服務活動而新辦的企業,其所得稅優惠具體審批條件: 1.當年安置分流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免徵企業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當年新安置分流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年。 2.企業從業人員總數包括該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及離退休人員。 3.與安置的分流人員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協議。 4.安置的分流人員與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為安置的分流人員辦理了養老保險。 (六)地方省級黨委、政府進行機關後勤改革後的機關服務中心,比照以上條件執行。 九、對專門生產《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生產的設備(產品)屬於現行的《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第一批)》中所列示的設備(產品)。 (二)能夠獨立核算、獨立計算盈虧。 (三)取得地級市以上(含市級)原經貿委(現發改委)對生產環保設備(產品)和企業的認定證明。
十、林業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享受優惠的主體包括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所有企事業單位。 (二)必須是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執行。 (三)免稅的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必須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能准確提供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收入核算情況。
十一、漁業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遠洋漁業企業享受減免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 2.必須是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 (二)漁業企業享受減免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並在有效期內。 2.必須是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近海及內水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不得享受優惠。 (三)國有農口遠洋漁業企業和其他國有農口漁業企業從事漁業類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征免企業所得稅。 (四)漁業企業能夠分別核算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
十二、西部大開發的所得稅優惠
(一)享受西部大開發所得稅優惠必須是位於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區優惠政策執行。 (二)必須是投資主體自建、運營的企業才可享受優惠,單純承攬項目建設的施工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三)能夠提供項目業務收入和企業總收入的明細表。 (四)減按15%稅率征稅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 2.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3.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家重點鼓勵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的證明文件。 (五)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2.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新辦電力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電力運營的企業。新辦水利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企業。新辦郵政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郵政運營的企業。新辦廣播電視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廣播電視運營的企業。 (六)民族自治地方定期減免稅應提供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七)對投資項目是否屬於鼓勵類項目難以界定的,稅務機關應當要求企業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並結合其他相關材料審核認定。
十三、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所得稅優惠
(一)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二)取得縣級以上共青團組織出具的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公益性活動的證明材料。 (三)取得文化或體育等主管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 十四、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的所得稅優惠(一)必須是生產和裝配《中國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目錄(第一批)》范圍內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 (二)銷售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所取得的年度銷售收入占企業全部收入50%以上(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 (三)必須賬證健全,能夠准確、完整地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納稅資料,且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夠單獨、准確核算。 (四)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和裝配條件以及幫助傷殘人員康復的其他輔助條件。其中: 1.企業擁有取得注冊登記的假肢、矯形器製作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2人;其企業生產人員如超過20人,則其擁有取得注冊登記的假肢、矯形器製作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佔全部生產人員不得少於六分之一。 2.具有測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飾、鉗工裝配、對線調整、熱塑成型、假肢功能訓練等專用設備和工具。 3.殘疾人接待室不少於15平方米,假肢、矯形器製作室不少於20平方米,假肢功能訓練室不少於80平方米。 (五)須提供傷殘人員專門用品製作師名冊及其相關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十五、減免稅起始時間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政策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規定新辦企業減免稅執行起始時間的生產經營之日是指納稅人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 (三)規定新辦企業應由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資質證書或其他資格證書,並以此作為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的,從有關部門據以確認資質、資格的時間起,按本條第(二)項規定在剩餘減免稅時限內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⑦ 企業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免稅收
如果你們想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你們要先適合稅收優惠政策。版
然權後按下面的程序來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⑧ 什麼樣的企業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
(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的減稅或者免稅的,主要有以下項目:
1.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兩年。具體是指:
(1)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2)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兩年。
2.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第三產業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舉辦的第三產業企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項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2)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3)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所得稅。
(4)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5)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一年。
(6)對新辦的三產企業經營多業的,按其經營主業(以其實際營業額計算)來確定減免稅政策。
3.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五年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是指:
(1)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五年。
(2)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五年。
(3)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一年。
4.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可在三年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具體是指:
在國家確定的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三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具體是指:
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具體是指:企業遇有風、火、水、震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一年。
7.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具體是指:
(1)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三年。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為: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100%
(2)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兩年。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為: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100%
(3)享受稅收優惠的待業人員包括待業青年、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富餘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精簡機構的富餘人員、農轉非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
(4)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總數包括在該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及離退休人員。
8.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是指:
(1)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2)高等學校和中小學舉辦各類進修班、培訓班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3)高等學校和中小學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人歸學校所有的企業,下列企業不得享受對校辦企業的稅收優惠:
①將原有的納稅企業轉為校辦企業;
②學校在原校辦企業的基礎上吸收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
③學校向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
④學校與其他企業、單位和個人聯合創辦的企業;
⑤學校將校辦企業轉租給外單位經營的企業;
⑥學校將校辦企業承包給個人經營的企業。
(4)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高等學校和中小學的范圍僅限於教育部門所辦的普教性學校,不包括電大、夜大、業大等各類成人學校,企業舉辦的職工學校和私人辦學校。
9.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是指:
(1)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徵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四殘」人員的范圍包括盲、聾、啞和肢體殘疾。
(3)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生產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具備國家規定的開辦企業的條件;
②安置「四殘」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
③生產和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適合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
④每個殘疾職工都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
⑤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⑥有嚴格、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並建立了「四表一冊」(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情況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分配使用報表、殘疾職工名冊)。
10.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稅款減征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不再執行稅前提取10%的辦法。
11.新設科研機構的稅收優惠。中央直屬科研機構以及省、地(市)所屬的科研機構轉制後,凡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自1999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徵企業所得稅。
12.收取政府性基金的優惠。對納人財政預算管理的13項政府性基金(收費),免徵企業所得稅。
13.專項政府性基金(收費)是: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事業附加費、郵電附加費、進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
14.勘察設計單位改為企業的所得稅優惠。勘察設計單位改為企業的,至2004年12月31日止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5.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16.研製新產品而購置的測試儀器:單台5萬元(工業企業為10萬元)直接扣除。費用比上年增長10%的,費用按實列支外,經批准,還可按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