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免稅10萬額度從什麼時候開始
Ⅰ 離島免稅額度提高至10萬元,商品種類也不斷擴大,你買了嗎
免稅店的貨物是要比平時商場里的貨物要便宜的,我們生活中經常見到的都是保稅店,很少見到免稅店,所以,一旦遇見了免稅店,我們肯定會去買買買。每次出國的時候都會去一次當地的免稅店,然後購買一大堆的物品給自己和親戚朋友。去海南的時候也會在機場的免稅店購買一些東西,因為海南的免稅店限額的原因,每次買的都不多。離島免稅額度提高至10萬元,商品種類也不斷擴大,這也刺激了我們購買商品的慾望,所以,我肯定是買過的。接下來,我就說一說離島免稅額度提高至10萬元,商品種類也不斷擴大後,我會選擇購買的三個原因。
三、海南島離島免稅額度提高,商品種類也多之前海南島離島免稅店的額度不是很高,商品的種類也就那一些,並不能給人太多的購買慾望。現在海南島離島免稅店的額度提升了,商品的數量也都增加了,不僅可以給自己購買,還能給親朋好友帶一些,真的是不買都不行了。
Ⅱ 海南的免稅政策是如何變化的
從2011年至今,海南一直是離島免稅政策的試點地區,9年時間,免稅額度經歷了5次上調,具體如下:
1、2011年4月20日,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執行,成為繼日本沖繩島、韓國濟州島和馬祖、金門之後,第四個實施該政策的區域,免稅購物限額為每人每次5000元;
2、2012年11月1日,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限額提高至每人每次8000元;
3、2016年2月1日,免稅購物限額再次調整至每人每年1.6萬元;
4、2018年12月1日起,海南離島旅客每人每年累計免稅購物限額增加到3萬元。
5、2020年6月1日,離島免稅額度由3萬元提高至10萬元,為海南提升免稅額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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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相關內容
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離島免稅額度由3萬提高至10萬、鼓勵類企業所得稅率降至15%、人才個人所得稅率不超過15%、島內居民基於正面清單免稅購買進境商品、支持在海南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允許相關國家和地區航空公司承載經海南至第三國(地區)的客貨業務等。
受此消息影響,6月2日,A股海南概念股表現活躍。Wind數據顯示,海南自貿港指數開盤漲逾5%,其中旅遊酒店、賽馬等板塊高開,大東海A、凱撒旅業漲停,中國國旅、復星旅遊文化、海航控股等跟漲。
在分析人士看來,自貿港方案出台對於海南未來發展意義重大,不但有助於增強海南的活力,還有助於給海南旅遊業帶來全新的發展機遇。隨著航權放開,各國航空公司將不斷湧入,對海南本土航空公司海航而言,既是機遇,也必將迎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Ⅲ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2016年5月1日開始
國稅局就此答復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因此,企業應僅就第三季度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即可。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因此,如果企業銷售額較大,達到辦理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標准,應按規定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僅適用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Ⅳ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
根據《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四條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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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Ⅳ 現在免稅發票額度提到10萬了嗎
您好,從今年年初開始實行。
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低於10萬元,免徵增值稅。
Ⅵ 「放寬離島免稅購物額度至每年每人10萬元"通俗來說什麼意思
通俗來說就是每個人在海南的免稅店每年可以消費十萬元,一旦超過十萬元的話,便沒有了,也就是要另外收費了。
Ⅶ 從什麼時候開始,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
自2016年2月1日起,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的規定
一、將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三萬,季銷售營業額不超過10萬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的繳納義務人。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因此,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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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國務院於1986年4月28日發布《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指出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 (國發[1984]174號文) 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按照該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 (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 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徵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徵收教育費附加。
國務院(國發[2010]3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03號)文件明確了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適用於現行有效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規定,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納稅人均需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會計科目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通過「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核算。
會計核算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上繳教育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新會計制度下,把應交教育費附加都合並到應交稅費科目中處理。不再使用其它應交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