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產品稅率選多少錢
『壹』 免徵增值稅產品發票開具稅率是多少
名征增值稅的發票
是可以開具0稅率的發票的
比如出口退稅的貨物就屬於這種的。
『貳』 銷售免稅商品要征增值稅嗎稅率是多少
一般情況下,旅遊來公司銷售商源品,是不能免稅的,需要繳納增值稅。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稅率是13%(以前是16%,更早是17%)。不能按照旅遊服務的稅率6%計算繳納增值稅,必須按照銷售貨物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叄』 免稅產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稅率是多少
免稅產品,不得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內》容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肆』 免稅農產品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現將《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以下簡稱注釋)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而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則按照13%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伍』 銷售免稅 產品開發票稅率是多少
銷售免稅 產品開發票稅率是0
銷售免稅 產品,不能開專用發票
『陸』 銷售免稅農產品開具增值稅發票選什麼稅率
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回自產農業答品」免徵增值稅。《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從事自產免稅農業產品的納稅人只能領購、開具普通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您所述農產品如果屬於上述范圍且你屬於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3%,
否則為17%。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你的徵收率只能是3%
『柒』 農業免稅產品發票開具時應選擇多少稅率
如果是農產品抄生產者銷售免稅農襲產品,發 票開具時選擇0稅率;如果是農產品經營者銷售農產品,則選擇13%的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捌』 免稅農產品銷售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通發票票面稅率應選多少
一般購入免稅農產品是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因為免稅項目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普通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較特殊,銷售免稅糧食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玖』 購入免稅農產品的稅率是多少
2017年7月開始由13%變更為11%
『拾』 免稅店主要免的是什麼稅大概多少稅率請舉例
免的是關稅。
免稅商店是免了進口增值稅和關稅,是在進口時候免了關稅和增值稅,但是不會免銷售時的增值稅。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免稅對於進口商品來說指的是免除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這部分稅是根據商品的種類不同稅率也有所不同。因此,對於內地而言,化妝品和煙酒的稅率是很高的,所以免稅店裡的化妝品、煙酒的價格就比外面便宜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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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屬於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2017年7月1日前開具的180天內,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36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以下簡稱《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稽核比對的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二、每月申報期內,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上月《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以下簡稱《稽核結果通知書》)。
對稽核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稽核結果的當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對稽核結果為不符、缺聯、重號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以海關繳款書原件為依據,逐一進行核對,並區別情況按以下要求處理:
屬於納稅人信息採集錯誤的,納稅人可在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稽核結果的當月申請數據修改,再次稽核比對,稅務機關次月申報期內向其提供稽核比對結果,逾期未申請數據修改的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重新採集數據的時間仍在報送期限(海關繳款書開具之日起90天)內的,可通過企業電子報稅管理系統(下稱電子申報軟體)重新採集,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再次稽核比對。
2、納稅人重新採集數據的時間已超過報送期限的,可在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稽核結果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稽核異常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核對申請表》申請數據修改,再次稽核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