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免稅規定有什麼
Ⅰ 消費稅的減免都涉及到了哪些方面
我國的消費稅按照規定可以分為兩種:政策性減免和臨時性減免。
政策性減免內主要是國家為了鼓容勵出口創匯以及根據國際通行作法對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
臨時性減免有:對香皂、甲類卷煙暫時按5%的稅率徵收消費稅,對金銀首飾暫按5%稅率徵收消費稅;從1996年1月l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對摩托車胎暫按5%稅率徵收等等各種情況,由於臨時性減免帶有一定的隨機性,所以具體情況可以到當地的稅務機關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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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簡述我國消費稅法中關於減免稅的規定
(1)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專。
(2)、對納稅屬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3)以下出口消費品免徵消費稅:①卷煙;②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工廠生產或軍需部門調撥的消費品;③有出品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的應稅消費品,依據其實際出口數量及金額予以免稅;④來料加工後出口的應稅消費品。
Ⅲ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都有哪些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2、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
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3、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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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形式
1、稅基式減免
即通過縮小計稅依據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應用形式有設起征點、免徵額和允許跨期結轉等。
2、稅率式減免
就是通過降低稅率的方式來實現稅收的減免。
3、稅額式減免
就是通過直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包括全額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征率和核定減征額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免稅
Ⅳ 消費稅的稅收規定有哪些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具體規定,見網路網頁鏈接
Ⅳ 特別消費稅的減免規定
特別消費稅的減免稅規定:
(1)出口的應稅小轎車免徵特別消費稅;
(2)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交代表機構(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及有關國際組織的在華機構)和外交人員(外國駐華使領館具有派遣國國籍的人員以及有關國際組織在華機構的外籍代表),進口和在國家批準的免稅商店或銷售點購買的彩色電視機和小轎車自用的,免徵特別消費稅;
(3)外國企業、新聞代表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在華常駐人員或技職人員進口的彩色電視機和小轎車,以及旅客攜帶進口的彩色電視機,海關規定免徵進口稅的,免徵特別消費稅;
(4)外貿企業、工貿公司為出口而從工業企業收購的國產彩色電視機;
(5)中國友誼服務總公司下屬友誼公司(商店)、華僑商品供應系統、外輪供應公司和中國華僑旅遊僑匯服務總公司及其下屬僑匯商店,以外匯和僑匯銷售的彩色電視機,不論國產和進口,一律減半徵收特別消費稅,並在發票上如實註明減征後的特別消費稅稅額;
(6)工業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外貿、工貿企業代理出口的國產彩色電視機,出口後憑報關單、出口發票和代理出口產品證明,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免徵特別消費稅手續;
(7)國家稅務局確定的其他免稅。1994年稅制改革時,國家設置了新的消費稅稅種,代替了原來的特別消費稅。
Ⅵ 哪些貨物屬於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的范圍
對一些企業,雖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但出口的貨物如屬稅法規定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的,版不予辦理權出口退稅。這類不予退稅的出口貨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有出口卷煙經營權的企業出口國家出口卷煙計劃內的卷煙;
(五)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部門調撥的貨物;
(六)國家規定的其它免稅貨物。
出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貨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准予抵扣的運輸費用所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生產企業出口實行簡易辦法征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出口的其他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Ⅶ 哪些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徵,減征和退還消費稅
除了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退(免)消費稅以外,消費稅的主要免稅、減稅和退稅規定如下:
一、下列項目可以免徵進口環節的消費稅:
(一)國家規定的科學研究機構、學校(主要指省、部級單位所屬的專門科研機構和國家承認學歷的實施專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以科學研究和教學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以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
(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進口物資;
(三)邊境居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規定范圍以內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價值人民幣8000元以下的部分。
二、下列項目可以免徵消費稅:
(一)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和原料消耗的自產成品油,用外購和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生產的
乙醇汽油,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產的純生物柴油;(二)子午線輪胎;
(三)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及其有關人員購買的列名的中國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三、航空煤油暫緩徵收消費稅。
四、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由於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的時候,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以退還已經繳納的消費稅。
Ⅷ 消費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消費稅的優惠政策:
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徵消費稅,但是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除外。
1、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和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按照其實際出口數量和金額免徵消費稅。
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徵消費稅。
3、國家特准可以退還或者免徵消費稅的消費品主要有: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中國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企業在國內采購以後運出境外,作為境外投資的;利用中國政府的援外優惠貸款和援外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出口的;對外補償貿易、易貨貿易、小額貿易出口的;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和遠洋國輪,並收取外匯的;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所承接的修理、修配業務的;保稅區內的企業從保稅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用於出口或者加工以後出口的;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享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中外合資商業企業收購自營出口的中國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外商投資企業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收購應稅消費品出口的;委託其他企業加工回收以後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及其有關人員購買的列名的中國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4、外商投資企業以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徵進口環節的消費稅。
5、子午線輪胎可以免徵消費稅,翻新輪胎不徵收消費稅。
6、邊境居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規定范圍以內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價值人民幣8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徵進口環節的消費稅。
7、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進口物資,可以免徵進口環節的消費稅。
8、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和原料消耗的自產成品油,用外購和委託加工回收的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產的純生物柴油,可以免徵消費稅。
9、航空煤油暫緩徵收消費稅。
10、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由於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的時候,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以退還已經繳納的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