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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免稅費需要提供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3-10 18:26:23

❶ 國家對企業有哪些政策性免稅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免稅收入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
(一)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非營利組織的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
二、所得減免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不包括生水果和堅果的採集);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不包括殺蟲和殺菌目的的植物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不包括鳥類的飼養和其他珍禽如山雞、孔雀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不包括咖啡、可可等飲料作物的採集);
(7)灌溉(包括農業水利灌溉系統的經營與管理,不包括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農產品初加工、獸醫(不包括對動物的檢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不包括茶葉的精加工、可可和咖啡的精加工)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不包括香料的提取和製造等活動);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本條規定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
(五)其他所得
下列所得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1)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三、降低稅率
(一)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2)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3)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4)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摘自國科發火〔2008〕172號)
(三)非居民企業稅收優惠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二款)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
(5)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四、加計扣除
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
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
五、創業投資抵免
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七條)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1)經營范圍符合《辦法》規定,且工商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創業投資企業。在2005年11月15日《辦法》發布前完成工商登記的,可保留原有工商登記名稱,但經營范圍須符合《辦法》規定。
(2)遵照《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備案程序,經備案管理部門核實,投資運作符合《辦法》有關規定。
(3)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4)創業投資企業申請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時,所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用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經費須占本企業銷售額的5%以上(含5%),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合計須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含60%)。
(摘自財稅 [2007] 31號)
六、減計收入
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
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前款所稱原材料占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於《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標准。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
七、稅額抵免
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前款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當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前款規定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八、加速折舊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
可以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
九、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徵。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徵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對民族自治地方內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減征或者免徵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
十、專項優惠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或者由於突發事件等原因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的,國務院可以制定企業所得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
十一、特殊行業稅收優惠
(一)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1)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2)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軟體生產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6)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7)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
(8)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9)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0)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4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國內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以其在境內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作為資本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或軟體產品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8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1)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8]1號)
十二、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
(一) 稅率優惠過渡政策
在企業所得稅法公布前已經批准設立的企業,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後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
(摘自國發[2007]39號)
(二)定期減免優惠過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後繼續按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的,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
(摘自國發[2007]39號)
(三)特定地區稅收優惠過渡期政策
1、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文件精神,財政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下發的《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202號)中規定的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摘自國發[2007]39號)
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1]202號)
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如下優惠政策:內資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1]202號)
2、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國發[2007]40號)

❷ 企業所得稅減免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提交資料清單:
1.《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可通過辦稅服務廳或登錄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網站下載列印此表);
2.《稅務登記證》副本(享受事先備案類優惠企業提交,查驗後退回);
3.申請享受特定項目減免稅的企業,根據不同的優惠項目確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事先備案項目:
(1)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稅收優惠:
①產品品目列舉;
②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初加工的工藝流程描述;
③企業生產經營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具體種類說明;
④特定經營項目的資質核准證明。
上述①、②、③項也可在企業申請報告和《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登記表》一並予以列舉、描述和說明。
(2)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稅收優惠:
①有關部門批准該項目文件復印件;
②該項目完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③該項目投資額驗資報告復印件;
④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發票及賬頁復印件。
(3)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稅收優惠:
①符合《目錄》所列項目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②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發票及賬頁復印件。
(4)專用設備投資稅額抵免稅收優惠:
①企業申請抵免所得稅專用設備清單列明設備類別、名稱、型號、數量、應用領域、能效標准、發票號碼、金額、申請抵扣稅額等;
②專用設備說明書、檢測報告等能夠證明該專用設備屬於《目錄》所列能效標准和性能參數的技術資料復印件;
③不能提供②所列資料的,由企業出具專用設備效能或性能、功能認定說明(列明能效認定依據、計算過程、計算結論),並提供相關技術參數來源資料(如:設備銘牌拓影件、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等);
④認定有爭議的,需出具市級(含)以上專業技術部門(如環保、質檢、安監、發改委等)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⑤購置專用設備發票及購貨清單復印件;
⑥購置專用設備資金來源說明;
⑦專用設備投入使用時間說明。
其中⑥、⑦項也可一並在申請報告中予以說明。
(5)技術轉讓所得稅收優惠:
①企業發生境內技術轉讓,應提供以下材料:
a、技術轉讓合同副本;
b、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c、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d、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②企業向境外轉讓技術,應提供以下材料:
a、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b、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c、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d、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e、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6)創業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稅收優惠:
①經備案管理部門核實後出具的年檢合格通知書副本;
②關於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情況的說明;
③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合同或章程、實際所投資金驗資報告等相關材料;
④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職工人數、年銷售營業額、資產總額等說明;
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出具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7)軟體企業稅收優惠:
①省級軟體產業主管部門核發的軟體生產企業認定證書、有效期內軟體產品登記號和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復印件);
②享受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優惠的,提供「重點軟體生產企業證書」;
③首個應納稅所得額不為零的年度說明;
④軟體生產企業享受增值稅退稅及其專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的證明材料;
⑤職工培訓費用明細賬及匯總表。
(8)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優惠:
①信息產業部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及產品認定文件復印件;
②比照「軟體企業稅收優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稅收優惠:
①有權部門頒發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證書文件復印件(通過年檢年審證明);
②生產集成電路產品線寬證明材料;
③首個應納稅所得額不為零的年度說明;
④企業投資額證明材料。
(10)再投資退稅稅後優惠:
①有權部門頒發的關於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集成電路封裝企業的證書文件復印件(通過年檢年審證明);
②董事會用稅後利潤再投資的決議;
③用於投資的利潤所屬年度說明及已納稅證明;
④直接投資於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提供追加投資前、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封裝企業的,提供投資合同或協議書、新設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以及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封裝企業證書(文件)復印件;
⑤再投資發生時納稅人記載再投資金額的轉賬憑證復印件;
⑥投資者委託納稅人申請再投資退稅的授權委託書。
(11)證券投資基金稅優惠:
①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應提供的資料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批准文件、申請免稅的收入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等;
②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應提供的資料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分配方案、申請免稅的分配收入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投資份額證明件等;
③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應提供的資料包括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資格的文件、申請免稅的收入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等。
(12)清潔能源基金稅收優惠:
①項目收入上繳憑證(復印件);
②涉及捐贈的應提供捐贈協議及收據(復印件);
③運用基金資金購買國債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④基金賬戶利息收入明細賬、國債利息收入明細賬及其按月匯總表。
(13)動漫企業稅收優惠:
①「動漫企業證書」及其本年度動漫產品列表復印件;
②比照「軟體企業稅收優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4)文化企業稅收優惠:
①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
a.宣傳部門會同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確定和發布的轉制企業名單;
b.轉制方案批復函;
c.整體轉制前已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需提供同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的證明;
d.同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制度的證明;
e.引入非公有資本和境外資本、變更資本結構的,需出具相關部門的批准函。
②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屬於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范圍的說明。
(15)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免稅稅收優惠:
①財政部門會同稅務部門公布具有免稅資格非營利組織的文件(復印件);
②屬於法定免稅收入范圍的證明材料如捐贈協議或合同以及符合條件的收據、政府補助文件、省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會費的文件、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銀行孳息證明等。
(16)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
①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需根據規定的領域詳細說明至具體項目)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②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③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④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⑤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⑥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17)殘疾職工工資加計扣除稅收優惠:
①已安置殘疾職工名單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
②與殘疾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復印件;
③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復印件;
④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職工支付工資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8)資產加速折舊稅收優惠含縮短折舊、攤銷年限:
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功能、預計使用年限短於《實施條例》規定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證明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說明;
②被替代的舊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功能、使用及處置等情況的說明;
③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擬採用的方法和折舊額的說明。
(19)企業綜合利用資源減計收入稅收優惠:
①《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復印件;
②綜合利用的資源及該資源占產品原料的比例、生產的產品、技術標准、減計收入額等說明(可在申請報告中予以反映)。
(20)5.12汶川地震災後重建稅收優惠:
①有關部門出具的損失認定證明;
②捐贈協議及符合規定的捐贈收據復印件;
③符合條件的實際減免稅金及附加明細。
(21)農村金融稅收優惠:
①符合條件的農戶證明;
②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在5萬元含以下的證明;
③單獨核算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
④屬於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的保險合同;
⑤單獨核算的免稅保費收入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
(22)高新技術企業低稅率稅收優惠:
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的說明;
③另外,納稅人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還應附報下列資料:
a.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b.企業當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說明;
c.企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
以上資料的計算、填報口徑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執行。
(23)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除符合財稅[2011]58號第三條規定應按審批程序報批的項目外):
①《企業享受_______政策主營業務收入審核表》;
②凡投資項目是否屬於鼓勵類項目難以界定的,待《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發布後,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的方式提供證明文件。
③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4)社會公益稅收優惠:
①傷殘人員專門用品製作師名冊、《執業資格證書》、申請前年度《執業資格證書》檢查合格證書;
②《企業享受----政策主營業務收入審核表》;
③收入明細資料。
事後備案項目:
(1)國債利息收入免稅稅收優惠:
①企業購買國債的憑證復印件;
②應收利息投資收益科目明細賬及按月匯總表。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稅收優惠:
①投資合同或協議書;
②連續持有上市股票12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
③投資收益、應收股利科目明細賬或按月匯總表;
④被投資企業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董事會決議、公告等利潤分配相關證明材料;
⑤投資方與被投資方屬於居民企業的證明材料。
(3)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暫不報送其他附列資料。
註:凡報送資料屬於復印件的‚納稅人應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相符」,受理人員認為有必要需納稅人提供原件的‚驗證後當場退還。報送附例資料2份。
辦理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文書填寫規范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按以下期限進行備案:
(1)縣、區級稅務機關負責的減免稅備案,必須在7個工作日進行備案;
(2)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的,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
(3)省級稅務機關負責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
注意事項:
1.列入事先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提請備案,經有備案權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後執行。對需要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2.列入事後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稅收規定,自行享受稅收優惠,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將相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如發現其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優惠,並相應追繳稅款。
3. 備案許可權的具體規定為:
(1)事先備案
省局備案項目:
①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減免稅;
②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減免稅;
③企業從事農、林、牧、漁項目所得減免稅;
④專用設備投資稅額抵免稅收優惠;
⑤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
市(州)局備案項目:
① 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② 文化企業稅收優惠;
③ 動漫企業稅收優惠;
④ 清潔能源基金稅收優惠;
⑤ 證券投資基金稅優惠;
⑥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稅收優惠;
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優惠;
⑧軟體企業稅收優惠;
⑨技術轉讓所得稅收優惠;
⑩再投資退稅稅後優惠。
縣(區)局備案項目:
①高新技術企業低稅率稅收優惠;②農村金融稅收優惠;③汶川地震災後重建稅收優惠;④企業綜合利用資源減計收入稅收優惠;⑤資產加速折舊稅收優惠含縮短折舊、攤銷年限;⑥殘疾職工工資加計扣除稅收優惠;⑦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⑧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收入免稅稅收優惠。⑨社會公益稅收優惠。
(2)事後備案
縣(區)局備案項目:
①國債利息收入;
②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③小型微利企業。
法律責任:
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合優惠政策規定條件,採用欺騙手段獲取稅收優惠,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以及未按規定程序提請備案而自行享受優惠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和《征管法》等相關稅收法規承擔違法違章責任。

❸ 申請免稅需要什麼證件

先要看貨物是不是屬於能免稅的范圍內。
辦理需要提供發票,裝箱單,合同(中英文對照),還有免稅申請表。具體可以到當地報關行咨詢。報關行可以代辦一小部分的手續,主要還是企業自己向海關申請。
我以前幫客戶辦過,快是一個星期就批了,慢的也有一個月還沒有批的。就要看你們貨的復雜程度和當地海關的辦事效率了。
內資企業辦理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手續的程序:
一、申請的條件
1、內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
2、申報的項目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項目」;
3、進口的設備不屬於《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改)》范圍內規定的設備。
二、申請辦理的程序
1、企業提出項目申請,並編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內容見附件),報市經發局審批。
2、市經發局正式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項目批復。
3、企業提出免稅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市經發局出具項目確認書。
5、企業到廈門海關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
三、提供的資料
1、企業提出項目申請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
a、編制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的實施方案
b、供水供電配套設施情況、環境評估、營業執照等附件資料,國有企業需提供投資主體的意見。(一式二份)
c、董事會意見
d、銀行貸款意見
2、出具項目確認書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項目免稅申請書(一式二份);
b、進口設備清單(一式三份);
c、訂購設備的合同一份;
d、按「招投法」規定需要招標的項目,需提供設備中標通知書。
四、辦理部門
市經濟發展局投資與技術進步處。
辦理內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所需材料:
1、各市計委的免稅申請文件
2、項目可研報告及批復文件
3、進口設備清單
4、項目可研報告中提出的進口設備清單
5、項目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所有解釋權在省發展改革委。
進口設備免稅依據文件
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辦理內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可參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規劃[2003]900號)
2、關於進一步加強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可參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規劃[2005]1537號)
3、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4、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

❹ 服務型企業如何申請減免稅優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求解答

服務型企業申請認定需向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報送下列材料:①營業執照副本;②稅務登回記證副本答;③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④新辦企業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或現有企業上年底職工花名冊及本年度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⑤企業與新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⑦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⑧勞動保障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由勞動保障部門核發《新辦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或《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取得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的企業申請減免稅的,應向其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下列材料:①減免稅申請表;②營業執照副本;③稅務登記證副本; ④《新辦(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⑤資產負債表(或企業財務報表);⑥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⑦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即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❺ 免稅企業都免什麼稅

企業減免稅包括稅基式減免、稅率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三類。

1、即納稅人版按法定基本權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後的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

2、「稅基式減免」是指以縮小計稅依據為形式的稅收減免,如:提高起征點等,但此次減免稅普查不包括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3、「稅率式減免」是指以降低稅率為形式的稅收減免,包括減按低稅率征稅和實行零稅率。

(5)關於公司免稅費需要提供什麼擴展閱讀

稅基式減免是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來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徵額、項目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①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征稅的起點,征稅對象數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

②免徵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免徵額的部分不征稅,僅就超過免徵額的部分征稅。

③項目扣除則是指在征稅對象中扣除一定項目的數額,以其餘額作為依據計算稅額。

④跨期結轉是將以前納稅年度的經營虧損從本納稅年度經營利潤中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減免稅

❻ 大學生創業注冊公司,免稅、需要什麼手續

大學生創業注冊公司,要想獲得免稅優惠,就必須先符合國家稅收方面的規定。

國家在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中對於稅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規定:

1、梵谷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當地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除此之外,具體不同的行業還有不同的稅務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 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領取手續如下

1、學生網上申請

注冊登錄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按要求在網上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

2、高校網上初審

所在高校對畢業生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通過後註明已審核,並在網上提交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3、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復核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畢業生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並確認。

4、高校發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

復核通過後,由所在高校列印並發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相關部門和學生本人都可隨時查詢。

5、學生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畢業生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提出《就業失業登記證》認定申請,由創業地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一並作為當年及後續年度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6、學生享受稅收優惠

內容同「離校創業」。

7、《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發放對象:

畢業年度內在校期間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6)關於公司免稅費需要提供什麼擴展閱讀

大學生投資創業優惠政策: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台了很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及部分稅費減免四項優惠政策,詳細包括:

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准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治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假如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並享受貸款貼息。

(1)大學畢業生做個體戶一年免五項收費。

(2)大學生自主創業免費存檔2年。

(3)只需憑借身份證及大學學生證即可創辦企業。

(4)免費風險評估、免費政策培訓、無償貸款擔保以及部分稅費減免。

(5)低息貸款。

(6)大學生、研究生可以休學保存學籍創辦高新技術企業。

(7)「彩虹工程」將通過多種方式幫助扶持大學生創業帶頭人。

(8)申請《自主創業證》將提供三大優惠政策:即優先受理,優先辦照並簡化登記手續;申請從事小規模私營企業的,實行試辦期制,試辦期間,免收注冊登記費、變更手續費、年檢費;減免企業所得稅。此外還享受貸款擔保,貸款金額一般在2萬元左右。此證在三年內有效。

網路-大學生創業

網路-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❼ 申請企業所得稅稅收抵免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號)規定:「30.企業申報抵免境外所得稅收(包括按照《通知》第十條規定的簡易辦法進行的抵免)時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如下書面資料:
(1)與境外所得相關的完稅證明或納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2)不同類型的境外所得申報稅收抵免還需分別提供:
①取得境外分支機構的營業利潤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機構會計報表;境外分支機構所得依照中國境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過程及說明資料;具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有關分支機構審計報告等;
②取得境外股息、紅利所得需提供集團組織架構圖;被投資公司章程復印件;境外企業有權決定利潤分配的機構作出的決定書等;
③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國境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的資料及計算過程;項目合同復印件等。
(3)申請享受稅收饒讓抵免的還需提供:
①本企業及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在境外所獲免稅及減稅的依據及證明或有關審計報告披露該企業享受的優惠政策的復印件;
②企業在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的參股比例等情況的證明復印件;
③間接抵免稅額或者饒讓抵免稅額的計算過程;
④由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的財務會計資料。
(4)採用簡易辦法計算抵免限額的還需提供:
①取得境外分支機構的營業利潤所得需提供企業申請及有關情況說明;來源國(地區)政府機關核發的具有納稅性質的憑證和證明復印件;
②取得符合境外稅額間接抵免條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業申請及有關情況說明;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條件的有關股權證明的文件或憑證復印件。
須註明與原本無異義,並加蓋企業公章。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以上提交備案資料使用非中文的,企業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本復印件。
上述資料已向稅務機關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資料若有變更的,須重新提供;復印件須註明與原件一致,譯本須註明與原本無異義,並加蓋企業公章。」

❽ 減免稅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條件 一、軟體開發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軟體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企業認定證書。 2.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體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 4.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5.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6.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軟體收入的8%以上。 7.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信息產業部委託認定機構認定的證書、證明文件。 2.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 3.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體設施和人員等基本條件,其生產過程和集成電路設計的管理規范,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設計集成電路產品的收入及接受委託設計產品的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0%以上。 (三)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必須是在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信息產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確定的重點軟體企業名單之內,並取得經中國軟體協會認定的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證書。 (四)新辦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後新辦的企業。所稱的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第一個獲得利潤的納稅年度。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依照稅法規定逐年結轉彌補,以彌補(或超過規定的彌補年限)後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年度;所得稅減免稅的期限,應當從獲利年度起連續計算,不得因中間發生虧損而推延。 二、企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下崗失業人員范圍 具體包括:1.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2.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3.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 企業安置的下崗人員需持有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再就業優惠證書。 (二)商貿企業的具體條件? 1.「商貿企業」是指零售業(不包括煙草製品零售)、住宿和餐飲業(不包括旅遊飯店)。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並且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2.新辦商貿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新辦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現有商貿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現有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3.當年安置下崗人員符合規定比例。 4.與錄用的下崗人員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協議,為安置的下崗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三)服務型企業的具體條件 1.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不包括從事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服務型企業。 2.新辦服務型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新辦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現有服務型企業要取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3.其他條件比照商貿企業標准執行。 (四)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 1.經濟實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⑴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政策性破產關閉企業的有效資產(以下簡稱「三類資產」)。 ⑵獨立核算,產權清晰並逐步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 ⑶吸納原企業富餘人員占職工總數達到30%以上(含30%)。 ⑷與安置的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其中,地方企業「三類資產」的認定由財政部門或經財政部門同意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認定及其產權多元化的認定由經貿部門出具證明;富餘人員的認定、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安置比例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證明。中央企業需出具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批復意見和集團公司(總公司)的認定證明。 2.國有大中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范圍是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大中型企業,其中國有控股是指國有絕對控股。國有絕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大於50%的企業。 3.國有大中型企業劃分標准,按照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規定的企業劃分標准執行。 4.關於企業輔業資產的界定范圍。輔業資產主要是與主體企業主營業務關聯不密切,有一定生存發展潛力的業務單位及相應資產,主要包括為主業服務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運輸、設計、咨詢、科研院所等單位。 (五)加工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街道社區加工型小企業具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加工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或者《街道社區加工型小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其他條件比照上述標准執行。 (六)新辦的安置下崗再就業人員企業是指2002年9月30日以後新辦的企業。三、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所得稅優惠
(一)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鎮安置條件,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 (二)納稅人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其中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 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三)取得民政部門核發的新辦服務型企業或新辦商業零售企業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認定證明。 (四)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規定比例。 (五)與其簽訂l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為安置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繳納社會保險。 四、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等收入的所得稅優惠 (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上科委認定,報經同級稅務機關審核的、全民所有制獨立核算的科學研究機構,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研究所和各類技術開發、咨詢、服務中介組織。 (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國家承認其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以及高校舉辦的科研生產、教學一體化的設計研究院、科研所。 (三)取得舉辦方(如政府、教育部門等)舉辦本學校的有效證明文件或文書、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以及能夠提供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明細表。五、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成果轉讓等收入的所得稅優惠(一)必須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所屬的從事科技開發的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國有大中型企業辦的進行科技開發的事業單位。 (二)取得經有權認定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能夠提供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明細表。
六、高校後勤經濟實體所得稅優惠
(一)高校後勤經濟實體所隸屬的高校是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國家承認其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 (二)必須在高校後勤體制改革過程中,從原高校後勤管理部門剝離出來而成立的進行獨立核算並具有法人資格,同時仍以學校為主要服務對象,所取得的收入也主要來源於學校的經濟實體。 在高校後勤體制改革之外成立的其他經濟實體,不得享受「高校後勤實體」的免稅政策。 (三)其收入是為學生、教師、學校教學提供後勤服務而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享受減免稅優惠,其他收入不得享受。 (四)具有有關高校後勤改革的證明文件。
七、轉制科研機構的所得稅優惠
(一)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的原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242個科研機構和建設部等11個部門(單位)所屬134個科研機構中轉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和進入企業的科研機構。 經科技部、財政部、中編辦審核批準的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中轉為企業或進入企業的科研機構,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享受優惠的起始時間是轉制注冊之日。 (三)原科研機構所佔的股權比例達到規定標准。 (四)必須具有有關部門出具的改制批復及經批準的改制方案。 (五)科研機構整體改制後在新企業中所佔股權達50%以上。 八、中央、國務院各部門機關服務中心的所得稅優惠 (一)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後勤體制改革後的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的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包括為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服務的非獨立核算機關服務單位,如機關食堂、車隊、醫務室、幼兒園、理發室、洗衣房、洗浴室、副食品基地(綠化基地)等。 (二)必須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資格,按規定辦理了稅務登記。 (三)為機關內部後勤保障服務取得的收入,即為國家財政全額撥付行政辦公經費的中央各部門機關工作需要而提供各類勞務與技術性服務後取得的收入。 (四)改革後的機關服務中心應分別核算為機關內部提供的後勤保障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和為機關以外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機關服務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員為主從事經營、服務活動而新辦的企業,其所得稅優惠具體審批條件: 1.當年安置分流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免徵企業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當年新安置分流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年。 2.企業從業人員總數包括該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及離退休人員。 3.與安置的分流人員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簽定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協議。 4.安置的分流人員與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為安置的分流人員辦理了養老保險。 (六)地方省級黨委、政府進行機關後勤改革後的機關服務中心,比照以上條件執行。 九、對專門生產《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生產的設備(產品)屬於現行的《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第一批)》中所列示的設備(產品)。 (二)能夠獨立核算、獨立計算盈虧。 (三)取得地級市以上(含市級)原經貿委(現發改委)對生產環保設備(產品)和企業的認定證明。
十、林業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享受優惠的主體包括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所有企事業單位。 (二)必須是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執行。 (三)免稅的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必須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能准確提供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收入核算情況。
十一、漁業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一)遠洋漁業企業享受減免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 2.必須是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 (二)漁業企業享受減免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並在有效期內。 2.必須是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近海及內水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不得享受優惠。 (三)國有農口遠洋漁業企業和其他國有農口漁業企業從事漁業類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征免企業所得稅。 (四)漁業企業能夠分別核算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
十二、西部大開發的所得稅優惠
(一)享受西部大開發所得稅優惠必須是位於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區優惠政策執行。 (二)必須是投資主體自建、運營的企業才可享受優惠,單純承攬項目建設的施工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三)能夠提供項目業務收入和企業總收入的明細表。 (四)減按15%稅率征稅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 2.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3.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家重點鼓勵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的證明文件。 (五)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 2.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新辦電力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電力運營的企業。新辦水利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企業。新辦郵政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郵政運營的企業。新辦廣播電視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廣播電視運營的企業。 (六)民族自治地方定期減免稅應提供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七)對投資項目是否屬於鼓勵類項目難以界定的,稅務機關應當要求企業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並結合其他相關材料審核認定。
十三、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所得稅優惠
(一)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 (二)取得縣級以上共青團組織出具的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公益性活動的證明材料。 (三)取得文化或體育等主管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 十四、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的所得稅優惠(一)必須是生產和裝配《中國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目錄(第一批)》范圍內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 (二)銷售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所取得的年度銷售收入占企業全部收入50%以上(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 (三)必須賬證健全,能夠准確、完整地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納稅資料,且本企業生產或者裝配的傷殘人員專門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夠單獨、准確核算。 (四)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和裝配條件以及幫助傷殘人員康復的其他輔助條件。其中: 1.企業擁有取得注冊登記的假肢、矯形器製作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2人;其企業生產人員如超過20人,則其擁有取得注冊登記的假肢、矯形器製作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佔全部生產人員不得少於六分之一。 2.具有測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飾、鉗工裝配、對線調整、熱塑成型、假肢功能訓練等專用設備和工具。 3.殘疾人接待室不少於15平方米,假肢、矯形器製作室不少於20平方米,假肢功能訓練室不少於80平方米。 (五)須提供傷殘人員專門用品製作師名冊及其相關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十五、減免稅起始時間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政策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規定新辦企業減免稅執行起始時間的生產經營之日是指納稅人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 (三)規定新辦企業應由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資質證書或其他資格證書,並以此作為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的,從有關部門據以確認資質、資格的時間起,按本條第(二)項規定在剩餘減免稅時限內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❾ 減免稅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

軟體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企業認定證書。

2.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體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

4.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5.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6.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軟體收入的8%以上。

7.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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