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稅備案之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① 出口免稅申報流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容2013年第65號)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規模出口、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出口、非外貿一般納稅人出口免稅貨物勞務等三個優惠備案項目取消。因此,出口企業辦理免稅無需再到各徵收分局辦理優惠備案。
一般納稅人要進行免稅申報,必須先到各徵收分局或直屬稅務分局(生產企業到各主管的區分局,外貿企業到直屬分局)辦理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才能在增值稅日常申報時將出口銷售額填入「免稅銷售額」一欄。
參考:《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② 出口退免稅認定怎麼辦理
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一式3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版一式權2份);
3. 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式2份);
4. 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式2份);
5.《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一式2份,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不需提供);
6.《海關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一式2份,);
7.企業申請報告(一式2份);
8.銀行開具的《開戶許可證》及銀行存摺或賬號復印件(一式2份);
9.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復印件(一式2份);
l0.企業驗資報告復印件(一式2份);
11.場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復印件(一式2份);
12.企業法人、股東及會計員身份證、會計證的復印件(一式2份);
1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2份)。
③ 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對版進出口貨物減免權稅審批手續有如下明文規定,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查詢到該文件。根據179號署令要求,不同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其辦理流程有所不同。對於比較常見的內外資鼓勵類項目辦理流程,主要包括項目備案和減免稅審批。
(1)項目備案:減免稅申請人向海關申請備案--海關審核備案--對符合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海關准予備案;
(2)減免稅審批:減免稅申請人向海關申請減免稅--海關審批減免稅對符合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海關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具體細節請到企業所在地海關咨詢並申請辦理。
④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後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出口退稅申報一般在每個月的15日之前完成。一般情況下,貨物出口後,根據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准,在90內要完成出口貨物的申報工作,凡在出口退稅申報期期限內申報退稅的,可按規定批准退稅;凡超過出口退稅申報期限的,稅務機關須視同內銷予以征稅。
向國稅提供的申報資料有: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 出口發票;出口貨裝箱單(這個有的地方不需要,各地情況不同)
這四份資料依次裝訂成冊,裝訂封面在國稅領取。
2.本月已申報過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份,如生產型企業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成功後,需到國稅大廳加蓋「生產型出口退稅納稅人已申報」字樣的章。(是否蓋章各地情況或許不一樣)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1份
4.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匯總表4份
5.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明細表4份現在有的地方還需要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資料清單。
不要忘記帶上裝有「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匯總表」「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明細表」軟盤或優盤,讓稅務人員將電子數據讀入國稅局的出口退稅審核系統。
各地國稅要求的資料不一,但這是基本資料都需要!
出口退稅備份資料的管理同樣很重要,一般情況下做到專人專管,隨時備查。
裝訂封面與上繳國稅封面一致,在國稅局領取裝訂的資料及順序如下:
1. 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去年3月才實行的,其他地方是否需要我太清楚)
2. 出口合同
3. 出口貨物明細單,蓋「出口貨物明細單專用章」(去年3月開始實行,其他地方是否需要不太清楚)
4. 出口貨物發票
5. 出口貨物裝箱單
6. 出口貨物裝運單
7. 出口貨物運輸單據
8. 銀行受匯水單。銀行蓋「此聯專供核銷」。外管蓋「出口收匯已核銷章」
9. 出口收匯核銷單(存根)
10. 出口貨物報關單(收匯核銷聯)
11. 企業批次核銷報告表
裝訂順序到不是很重要,如果一張合同分幾次出口,只需要提供一份裝訂在第一次的備案資料中!
⑤ 辦理跨境服務免稅備案手續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規定:「第七條納稅人提供免徵增值稅跨境服務的,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服務免稅備案手續,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一)《跨境應稅服務免稅備案表》(見附件);
(二)跨境服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提供本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六)項、以及第(十)項第2目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地點在境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提供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國際或者港澳台運輸服務,應提交實際發生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
(五)向境外單位提供跨境服務,應提交服務接受方機構所在地在境外的證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跨境服務合同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境外資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復印件,註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境外資料原件為外文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的境外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境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⑥ 出口業務不想退稅了,想按免稅處理,還需要辦理免稅備案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回財稅答2012年第39號)第九條的規定: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應辦理退(免)稅認定,經過認定的出口企業及其他單位,應在規定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6號把退(免)稅認定改為退(免)稅備案)。
即出口企業只需要辦理退(免)稅備案後,對於那些享受免稅,或者享受退稅而改為免稅的業務不再需要另行辦理免稅備案,可直接申報免稅。
但是實務操作中,還是會遇到很多地區的主管稅局要求生產企業在辦理免稅銷售額申報前,先得辦理免稅備案(金三系統改為出口歸類)。因為這些地區的稅局已經把生產企業的增值稅申報表中的免稅銷售額欄次鎖死不允許填寫或者雖未鎖死但是設置了後台比對,不允許採用「免抵退」辦法退稅的企業在未做免稅備案前填寫免稅銷售額。生產企業在申報免稅銷售額時,如果遇到不允許填列免稅銷售額欄次或比對不過的情況的,應先找主管稅局開通免稅許可權。
⑦ 出口免稅申報流程是什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回稅務總局公告答2013年第65號)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規模出口、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出口、非外貿一般納稅人出口免稅貨物勞務等三個優惠備案項目取消。因此,出口企業辦理免稅無需再到各徵收分局辦理優惠備案。
一般納稅人要進行免稅申報,必須先到各徵收分局或直屬稅務分局(生產企業到各主管的區分局,外貿企業到直屬分局)辦理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才能在增值稅日常申報時將出口銷售額填入「免稅銷售額」一欄。
參考:《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⑧ 出口企業免稅要不要做備案
出口企業免稅政策:「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內管稅務機關辦理容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即免稅無需再申報明細,出口企業只需按規定進行增值稅日常申報,同時將:
1、出口貨物報關單(如無法提供退稅聯的,可提供其它聯次代替);
2、出口發票(僅針對生產企業);
3、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只針對委託出口的貨物);
4、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僅針對外貿企業,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其它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等);
以上資料留存企業備查,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即可。
出口免稅申報於報關出口之日起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即5月15日申報期)之前申報;
⑨ 出口退稅去國稅局備案,需提供什麼資料
出口退稅計稅依據
「先征後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
「離岸價」(英文編寫為FOB價)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貨價,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的換算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如果企業以到岸價格作為對外出口成交的,在貨物離境後,應扣除發生的由企業負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以CFR價成交的,應扣除運費。
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單、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