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苗木屬於什麼性質的免稅
❶ 銷售園林苗木免稅嗎
不是的,有個免稅額度的,比如說一畝是4萬塊錢的免稅額,在這個之內都不用交稅,超出了還是要交的!
❷ 經營苗木種植,栽培,銷售能申請免稅嗎
應該是不能的,你看一下這個:財稅字[1995]52號《農業產品征稅范圍回注釋》規定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一答>、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十)林業產品
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
4>、其他林業產品。是指除上述列舉林業產品以外的其他各種林業產品,如竹筍、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尤其是最後這一條:其它植物中就包括你經營的種類,這是要征稅的。
❸ 園林綠化的苗木銷售增值稅是否免稅
如果屬於農業生產者種植的苗木,免徵增值稅;如果是購進再銷售的苗木,則不回得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答策。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❹ 銷售樹苗免稅嗎
1、如果銷售自產樹苗,屬於增值稅條例規定的免稅農產品,可免徵增值稅;
2、如果屬於購進再銷售的樹苗,則不得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政策;
3、購買的苗木經過二次種植和培育後,仍可按照自產農林產品,免徵企業所得稅,但是需要備案。
❺ 自產苗木的銷售能否免徵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復銷售的自產制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稅收增值稅。文件所附的《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中所列的苗木屬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植物類的其他植物,按此規定,農業生產企業自產的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等可給予減免增值稅。
❻ 苗木企業銷售花卉可以免徵增值稅嗎
如果是納稅人銷售自產苗木,則免徵增值稅。不是自產的,銷售苗木應按照10%的稅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現將調整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五、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購進時已按調整後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准。
(6)銷售苗木屬於什麼性質的免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六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七條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❼ 園林綠化公司經營范圍有苗木銷售免稅嗎我不種植,有專業的幫我解答詳細一點謝謝
如果一般納稅人按10%征稅,小規模則按3%征稅。
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苗木花卉。
自產農產品才免增值稅。
❽ 銷售苗木施工費等屬於免稅項目嗎
有一抄點不明白,既然是在發票上已經開出來的,不是已經記了稅金了?還是你只是在備注裡面註明?分析:銷售苗木屬於增值稅交稅范圍。如果你的施工,是你所種值苗木的必須勞務(種植此種苗木是技術性的,其他人員無法種植成活),就屬於混合銷售行為,從主業徵收增值稅即可。如果不是必須的,(例如找其他種植方一樣可以種好)就屬於兼營應稅勞務,單獨交營業稅。但是都遵循一點,能分開核算則分開核算,不能分開核算則從高稅率徵收。還有一點,如果你們合同中規定的有運費的,則運費也是屬於銷售收入的一部分,不存在單獨交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