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發票為什麼是免稅
❶ 為什麼現在飯店都給免稅的發票
發票抄上蓋有免稅的章應該是該單位復核免稅條件,不用繳納稅金,
例如:該企業的殘疾人多,國家會給它免稅政策。還有,沒有達到起征點的,也會發放免稅發票。免稅區的企業,也會享受免稅待遇,領取免稅發票的。
這個免稅是對於餐館而言的。
客戶消費後取得這樣的發票,做賬時與正常發票一樣,沒有差別。
假如對發票有疑慮,可以通過網路查證發票的真偽。
進入地方稅務局網站,地稅發票查詢--輸入發票號碼、代碼,系統會彈出發票的單位等信息。可以核實真偽
❷ 我是做餐飲服務的,開普通發票 票面應該開免稅還是3%
餐飲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開專票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❸ 個體餐飲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為什麼是免稅
個體餐飲店能開出免稅的增值稅普票,原因在於這家店營業額未達增值稅起征點。
❹ 免稅發票需要什麼條件
免稅發票一般用於下崗、殘疾、失業人員等從事的餐飲服務行業,享受國家免稅的稅收優惠回政策。由稅務部答門向其提供免稅發票。
所以消費者到此類場所就餐,經營者只能給付免稅發票,同時,免稅發票不參加即刮即獎和二次搖獎活動。由於免稅飲食行業已享受了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實現稅收收入,也就沒有財政匹配的獎金來源。
(4)餐飲發票為什麼是免稅擴展閱讀
免稅期限一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稅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或取消。這類免稅主要是從國家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一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系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稅收扶持或照顧。
如:按照中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6條的規定,對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徵增值稅;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的規定對托兒所、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
❺ 我是開餐飲的每個月有二萬的免稅發票,但每月只開了幾千到一萬發票就不夠了,去領票裡面不給領怎麼回事
你這個說法是存復在問題的。制
不是開餐飲的(個體戶)每個月有二萬的免稅發票,而是個體戶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有些地方規定不超過2萬元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標准,按照全額和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和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這個標准,而且在這個標准范圍內開具發票,就不用繳納相應稅款了。所以,由於稅局給你核定的月銷售額不超過這個標准,所以稅局不會給你太多的發票的。
❻ 免稅發票事怎麼回事啊
你指的免費發票應該是定額發票吧,也就是說這家酒店每月當地稅務局給他定額是1仟萬的版納稅金額,那他權每月不管他有沒做到1仟萬的生意都要他做納稅金額是1仟萬,飲食行業的稅率是蠻高的,你跟他講減6%應該是沒問題的.可以試試,你還蠻有砍價的頭腦嘛!
❼ 關於餐飲發票稅率的一些問題
第一次領發票稅務局都不會多給發票的,稅務局會先觀察你的銷售額,根據你的申內請發票增量再給你容進行審批。銷售額大會多批一些。
你稅務登記的時候應該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開票額1個季度不超過30萬,是不用交增值稅的,應該就是你說的免稅。但是還是要進項納稅申報的,申報在電子稅務局,不是稅控盤申報。稅控盤要每個月抄稅,在電腦上操作。
稅管員讓你每個季度去稅務局干什麼就不知道了。
❽ 小微餐飲每月能開多少免稅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一個月可以免稅開3萬元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8)餐飲發票為什麼是免稅擴展閱讀:
銷售商、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印製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後,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塗改、挖補、撕毀。
(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4)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適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要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❾ 吃飯要發票 老闆說我們是國家免稅的
免稅和有沒有發票無關,發票即是計稅憑證,也是消費依據。即使真免稅,也是稅務機構在繳稅時候予以免除,而不是沒有發票。
❿ 餐飲發票是什麼稅
營業稅,稅率是6%,連續12個月應稅服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徵收率。
如果你買單不要發票,就相當於給國家造成了稅收損失,因為你不要發票,企業就99%的可能不會上報這一筆收入,這樣他就不會交稅金,所以由於你的不要發票給國家造成了稅收流失。
為讓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1100萬戶納稅人盡快適應新稅制,盡可能享受改革紅利,稅務部門近期在全國開展了新一輪政策大輔導。日前,針對納稅人反映較為集中的政策疑難點,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進行解讀,回應關切。
「餐館、飯店等餐飲企業銷售外賣食品,不屬於銷售貨物,不用按照17%繳納增值稅。」林楓表示,根據營改增後相關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其中的一般納稅人,適用的是最低的6%稅率。
(10)餐飲發票為什麼是免稅擴展閱讀:
(1)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行為
根據稅法規定,酒店餐飲企業兼營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然後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核算的,將從高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2)混合銷售行為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的,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以上所述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上述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
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3)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行為
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行為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一並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納稅人兼營的應稅勞務是否應當一並徵收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試點地區提供的服務業發票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試點地區在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不包括鐵路運輸)、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的,從試點日期開始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