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免稅項目是什麼
㈠ 企業所得稅稅法觀點的免稅收入有哪些
免稅收入主要包括:
(1)國債利息收入。國債包括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國庫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原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及各種企業債券等,不包括在國債范圍之內。為鼓勵納稅人積極購買國債,稅法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所得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2)有指定用途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稅法規定,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後退等),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除此之外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應納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並入企業當年所得徵收所得稅;對先征稅後返還和先征後退的,應並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所得,徵收所得稅。
(3)不計入損益的補貼項目。稅法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國家補貼收入和其他補貼收入,凡國務院、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補貼收入,應一律並入企業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4)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各種基金、收費。企業收取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收費),屬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收取,並按規定納人同級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收取的各項收費,屬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准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5)技術轉讓收入。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6)治理「廢渣、廢氣、廢水」收益。
(7)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免稅項目。主要包括:經財政部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事業單位從其所屬獨立核算經營單位的稅後利潤中取得的收入;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經營單位的稅後利潤中取得的收入;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政府資助;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社會各界的捐贈收入以及經國務院明確批準的其他項目。
(8)其他免稅收入。指上述項目之外,經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免稅項目。
㈡ 所得稅免稅項目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專權益性投資屬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也就是說要徵收企業所得稅。
㈢ 企業所得稅的免稅項目,不是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㈣ 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免稅收入的有哪些
免稅收入,是指屬於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具體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4. 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考題·多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收入中,不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的有()。(2010年中級職稱考題) A.財政撥款 B.國債利息 C.物資及現金溢余 D.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均屬於不征稅收入,而不是免稅收入,因此選項A、D當選;企業資產溢余屬於應當征稅的其他收入,並非免稅收入,因此選項C當選。
㈤ 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有哪些
免稅收入,是指屬於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有:
一、國債利息收入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具體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4.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免除全部應納稅款,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是世界各國及各個稅種普遍採用的一種稅收優惠方式。免稅是把稅收的嚴肅性和必要的靈活性有機結合起來制定的措施。
法定免稅是指在稅法中列舉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由有稅收立法權的決策機關規定,並列入相應免稅稅種的稅收法律、稅收條例和實施細則之中。這類免稅條款,免稅期限一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稅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一旦列入稅法,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或取消。這類免稅主要是從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一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系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稅收扶持或照顧,具有長期的適用性和較強的政策性。
與不征稅收入的區別
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屬於不同的概念,不征稅收入不屬於稅收優惠,而免稅收入屬於稅收優惠。不征稅收入是由於從根源和性質上,不屬於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是專門從事特定目的的收入,這些收入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永久不列為征稅范圍的收入范疇。如政府預算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而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照顧,而在一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范圍。
如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收入等。
㈥ 哪些是屬於所得稅免稅項目
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版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權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二十九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徵。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徵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㈦ 所得中,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有哪些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知道公民個人的所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的所得也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個人所得稅而言,有一些免徵的情形,那麼對於企業所得稅而言,是不是也具有免徵的情形呢?即企業哪些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專業解答
的確,企業所得稅也存在一些免徵的情形。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即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即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二三項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