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為什麼免稅
㈠ 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怎麼理解呢,這兩者的概念我搞不清楚。
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它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非專利技術一般包括工業專有技術、商業貿易專有技術、管理專有技術等。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㈡ 企業中如何核算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在稅收方面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五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六十六條 無形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以開發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㈢ 請問專利技術與非專利技術有什麼區別
TRIPS協議統稱為未披露過的信息。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商業秘密,包括這兩個部分。過去,國內將技術秘密稱為非專利技術,是相對專利而言。後來合同法頒布後,用了專利技術與技術秘密的不同詞彙,而不用非專利技術的稱謂。
在法律意義上,過去的非專利技術就是指技術秘密,不構成技術秘密,就不能受到保護了。這就更明確劃分了界限。在實踐中,確有的將某些公知技術也誤認為是非專利技術來轉讓。
㈣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專利權和非專利權評估都不用算成新率么
專利技術價值評估資料搜集目錄
一.企業基礎資料
1. 工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等。
2. 企業簡介;
3. 公司章程;
4. 企業營銷網路分布情況;
5. 企業產品質量標准;
6.新聞媒體、消費者對產品質量、服務的相關報道及評價等信息;
7.其它。
二.專利技術資料
1.委託方專利產品研發情況簡介、專利研製人簡介;
2.專利證書及相關受理、轉讓、變更(合同)等法律文書及價款支付憑證;
3.專利說明書;
4.專利技術基本情況調查表(見附表);
5.專利產品項目建議書,合資合作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技術改造方案;
6。專利技術檢測報告,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專利技術檢索資料,行業知名專家對技術的評審等;
7.年交納的專利申請費、維持費、年費等各項費用的收據、憑證;
8. 行業專家對於專利技術新穎的鑒定意見
9. 專利登記薄副本
三.財務資料
1.委託方近五年(含評估基準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與專利產品相關財務收益統計;
2.專利產品開發研製資金投入及費用統計(表一);
3.委託方未來五年發展規劃;
4.委託方對該專利產品未來3-5年的收益預測及編制說明(C表)。
四.其它資料
1.專利產品獲獎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2.專利維持年費按期繳納承諾書。
3.委託方承諾書。
㈤ 誰能通俗講解下專利權與非專利技術的區別。要通俗易懂的。復制的不要,謝謝。最好詳細些。。
專利權是法律范疇,非專利技術是技術范疇,怎麼比較,應該是專利技術吧。
專利技術是指具有專利權,受到專利法保護的技術。
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它是指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非專利技術一般包括工業專有技術、商業貿易專有技術、管理專有技術等,它不受專利法的保護,因此只能靠企業內部進行保密。例如在製造洗發水時,配方的具體比例這種技術就是非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是企業的最核心競爭力,不可能讓外人獲得,否者產品就沒有競爭力了。而專利文件通常的做法是提供一種具體比例的范圍,使得配方既得到專利保護,具體的配方競爭對手又不能輕易獲知。
另外也可以像可口可樂公司那樣,將配方作為非專利技術進行保護,一直不公開,只要企業對自己的保密措施有信心就行。
對於商業數據的分析有一種獨到的分析方法等這些,雖不能作為專利技術進行保護,但可以作為非專利技術進行保密。
㈥ 專利權和非專利權區別,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區別
過去,國內將技術秘密稱為非專利技術,是相對專利而言。後來合同法頒布後,用了專利技術與技術秘密的不同詞彙,而不用非專利技術的稱謂。
在法律意義上,過去的非專利技術就是指技術秘密,不構成技術秘密,就不能受到保護了。這就更明確劃分了界限。在實踐中,確有的將某些公知技術也誤認為是非專利技術來轉讓。
所謂專有技術,是享有專有權的技術,應該是更大的概念,但在法律上是界定不清的。應當明確,依據什麼享有專有權,是專利技術還是技術秘密?這都可能產生專有權,這在法律上有意義。某些不屬於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技術,只有在某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6)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為什麼免稅擴展閱讀
非專利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的、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各種技術和經驗。
如獨特的設計、造型、配方、計算公式、軟體包、製造工藝等工藝訣竅、技術秘密等。企業無形資產的一種。非專利技術與專利權一樣,能使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在未來歲月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與專利權不同的是:非專利技術沒有在專利機關登記注冊,依靠保密手段進行壟斷。
專利權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徵:(1)專利權是兩權一體的權利,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2)專利權的取得須經專利局授予。(3)專利權的發生以公開發明成果為前提。(4)專利權具有利用性,專利權人如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有關部門將採取強制許可措施,使專利得到充分利用。
參考資料
網路-非專利技術
網路-專利權
㈦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有什麼區別
專利技術是受保護的,你自己的專利技術,只有你自己或者是你允許別人使用,別人才能用。即使是別人自行研製出來的他也不能使用,除非是專利權人允許。非專利技術就是不受保護的技術,誰都可以拿來用。
㈧ 非專利技術沒有增值稅,為什麼
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個人轉讓著作權的轉讓,免徵增值稅(這個是特例,也就是雖然屬於增值稅納稅范圍,但是出於稅收優惠的考慮,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十四)個人轉讓著作權。
(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㈨ 專利技術服務費可以申請免徵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者受託方)根據技術轉讓或者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者委託方)掌握所轉讓(或者委託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者技術開發的價款應當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轉讓合同後獲得的價款,不包括銷售或轉讓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收入。不屬於與技術轉讓項目密不可分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收入,不得計入技術轉讓收入。
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及其他支出。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託,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㈩ 專利權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專利權包括:
1、發明專利權
2、實用新型專利權
3、外觀設計專利權
1、發明專利權,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3、外觀設計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技術,顧名思義,是指被處於有效期內的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是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技術。外觀設計專利因為保護的是新設計,而非技術,所以,嚴格意義上說,應稱為專利設計,而不是專利技術。但是,大家通常所說的,有寬泛外延的專利技術一詞是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包括在內的。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技術僅僅是指被授權專利所保護的技術,也就是僅僅指被專利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而不能認為專利說明書中所記載的技術都是專利技術,更不能認為未被授權的專利申請所記載的技術也是專利技術。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技術會隨著專利有效期的結束而變成非專利技術,或稱過期專利技術了,也就可以無償使用了。但是,需要注意是否有其他相關專利權仍處於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