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貨物轉免稅怎麼操作
㈠ 出口退稅不退稅轉免稅,怎樣申報。需要在出口系統里做嗎
是生產型企業還是外貿型企業,生產型企業有免稅出口的錄入,需要列印明細和匯總表。外貿企業免稅不需要申報。
㈡ 出口商品報關後不退稅應該如何處理
只要是出口報關的貨物,如果是屬於取消退稅率且不屬於免稅產品的貨物,不需要進行出口退稅申報,須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如果是屬於免稅的貨物,不需要進行出口免稅申報,須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寫免稅銷售額,其相應進項稅額轉出計入成本;
排除以上兩種情況,不申報出口退稅的,逾期的(在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前進行出口退稅申報;在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進行出口免稅申報,即在增值稅申報表上填寫免稅銷售額;超過上述退免稅申報期限的)視同內銷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
溢征退稅:
納稅人繳納關稅後,海關或納稅人發現應征稅額少於實征稅額,即構成溢征。海關將實征稅額大於應征稅額的部分追還給納稅人的行政行為,即稱為溢征退稅。
根據中國現行海關法的規定,下列造成溢征關稅的,情況屬溢征退稅范圍:
1、海關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錯誤或不適當。
2、海關計征關稅中有技術性錯誤。
3、海關核准免驗進口貨物,稅後發現有短卸(包括裝船時短裝)事情。
4、進口貨物徵收關稅後海關放行前,發現國外運輸或起卸過程中遭受損壞或損失,並不再補償進口;起卸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壞或損失;以及海關查驗時發現非因倉庫管理人員或貨物所有人保管不當而致貨物破漏。損壞、腐爛。
5、海關放行後發現貨物不符合規定標准,索賠後不再補償進口者。
6、已征出口稅因故未能裝運出口,申報退關者。
7、依法可以享受減免關稅優惠,但申報時未能繳驗有關證明,征稅後補交有關證明,經海關同意者。
(2)出口退稅的貨物轉免稅怎麼操作擴展閱讀:
一般出口報關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申報: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後,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准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需要委託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准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2、查驗:
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3、征稅: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4、放行:
對於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並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後,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准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後,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
㈢ 出口退稅為什麼不屬於政府補助請詳細點,我比較本啦,一定會採納的
1、要從出口免抵退的原理來分析理解這個問題。 2、嚴格意義來說,出口退稅,其內實不是企業容的「收入」。因為退還的是企業出口貨物所耗用的材料等所對應的那一部分進項稅金。 3、為了更好掌握以上原理,可結合參閱「國稅函發[1997]021號」文的規定: 一、企業出口貨物所獲得的增值稅退稅款,應沖抵相應的進項稅額或已交增值稅稅金,不並入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產品,凡按照財政部<關於消費稅會計處理的規定>((93)財會字第83號),在計算消費稅時做應收賬款處理的,其所獲得的消費稅退稅款,應沖抵應收賬款,不並入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外貿企業自營出口所獲得的消費稅退稅款,應沖抵商品銷售成本,不直接並入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
㈣ 出口退稅過了申報期轉成免稅,國稅申報系統報表怎麼填
出口退稅過了申報期轉成免稅,收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第16欄次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裡面就可以了。
㈤ 如何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的出口退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6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執行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以下簡稱退免稅)。從某種意義上講,跨境電子商務網上「私人訂制」的出口貨物,真正讓賣主實現了退免稅。
何謂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規定,享受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規定的退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什麼條件下電子商務出口享受退免稅
(一)享受退稅的四種條件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種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四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即外貿企業應當取得上述合法憑證,並且與報關出口貨物的金額、數量、計量單位、出口企業名稱等內容相一致。
注意,對上述規定可歸納為: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出口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向出口企業退還前一環節已征的消費稅。
(二)享受免稅的三種條件
如果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稅條件的,但同時符合下列三種條件,可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三是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如出口企業只有稅務登記證,但未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未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以及出口貨物報關單並非出口退稅專用聯次,購進貨物出口時未取得合法憑證等,應當享受免稅政策。
注意,在上述規定中,如果出口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均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政策。
如何操作電子商務出口退免稅申報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一)退(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稅法規定,出口企業出口並按會計規定作銷售的貨物,須在作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單證(憑證)與信息齊全,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退(免)稅。主要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出口退(免)稅預申報。出口企業在當月出口並作銷售收入後,將收齊單證(憑證)及收匯的貨物於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預申報,如果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中發現申報退(免)稅的單證(憑證)沒有對應電子信息或不符的,應當進行調整後再次進行預申報。
第二步,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單證(憑證)的內容與對應的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後,應提供規定的申報退(免)稅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
例如,某A外貿企業(符合退稅條件)2月為境外客戶購進一批服裝,以電子商務方式進行交易。當月取得購進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稅價格為15000元,進項稅額為2550元,並在當月全部報關出口已收匯,其離岸價摺合人民幣為18000元。3月初,A企業將上月作賬的18000元外銷收入,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憑收齊的單證(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退稅預申報,但卻發現沒有相關的電子信息無法實現退稅。4月,A企業收到電子信息後,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免退稅正式申報。已知服裝出口退稅率為16%,征稅率為17%,其應退稅額為:
服裝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15000×16%=2400(元);結轉成本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適用稅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時,採用備案制不再實行申報制,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資料,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
㈥ 出口退稅中的免稅和轉內銷分別是什麼意思,應當如何處理
如果之前做了外銷收入,你這樣做是對的,如果沒有做外銷收入,直接做內銷處理:借:應收賬款貸:產品銷售收入——內銷收入 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㈦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減免稅款+出口退稅
進項稅轉出通俗地講:就是將已抵扣的增值稅,不能抵扣了,將進項增值稅轉出來的意內思
出口抵減內容銷產品應納稅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減免稅款是指依據稅收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給予納稅人減稅,免稅。通俗地講就是你銷售的貨物屬於減免稅的范圍。
出口退稅:因為在做出口退稅的賬務時,其進項發票已經認證抵扣,所以退稅回來的款項應沖減進項稅。所以不存在增大了應繳增值稅。
㈧ 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免稅還是視同內銷征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出口退稅率為零適用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涉及的進項稅額需做轉出處理,視同內銷征稅的進項稅額不需要做轉出處理。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
(8)出口退稅的貨物轉免稅怎麼操作擴展閱讀
國家政策
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商品一、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
二、將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三、將部分塑料製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
四、將部分傢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13%。
五、將艾滋病葯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乾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部分書籍、筆記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
六、執行時間
以上調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
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原因及影響
2008年年以來,受國際市場需求減弱、人民幣升值、原材料價格和勞動力成本上漲等因素影響,中國出口增速放緩,在過去的9個月中,有8個月的出口增速是低於上年同期的。出口企業利潤大幅減少。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的中小型企業,吸納勞動力多、就業面廣,但抗風險能力較弱,經營面臨較大壓力。
㈨ 外貿企業購進貨物時取得普通發票不能申請退稅,那是否還需要在外貿出口退稅系統中申報免稅呢
答案僅供參考,
1、如果是無法取得專用發票而不能申請退稅,就不需要通過申報系統進行退稅申報,這是需要區分兩種情況,一是出口退稅或免稅商品,在增值稅報表申報出口免稅收入,二是出口不予退(免)稅商品,在增值稅報表申報應稅銷售收入,並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如果是暫時未取得專用發票,那麼當月不用申報退稅,待收到發票再申報即可。
2、出口後一至兩個月收到專用發票的情況是很普遍、很正常的,只要才出口日期後90天內取得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就可以了,6月當期只要在增值稅報表上申報免稅收入即可。
3、外貿企業實行免退稅政策,不是免抵退稅。免的是出口銷售環節增值稅,退的是國內采購環節進項稅額。
4、等到取得專用發票後合並申報即可。外貿企業可以合並幾個月的出口數據進行退稅申報,申報年月選擇最晚的那個月份,即,一批申報包括2012年6月、7月、8月,那麼申報年月就是2012年8月。每個申報年月可以分批次,即2012年8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都可以,按順序排就可以了。
5、國內采購商品取得的專用發票上的計稅金額乘以出口商品退稅率。計稅金額乘以征退稅率之差從進項稅額中轉入成本科目。
㈩ 出口退稅 哪些情況 退稅轉免稅
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或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出口貨物
已申報出口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補齊相關單證的出口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