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核准事項怎麼填
❶ 自營項目是免稅的,如何申請免交房產稅
1. 減免稅分為核准類減免稅和備案類減免稅。核准類減免稅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版應由稅務機關核准權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減免稅是指不需要稅務機關核準的減免稅項目(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第四條)。
2.除本條例第五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六條)。
❷ 殘疾孤老烈屬減免個人所得稅是備案還是核准
備案抄制。
殘疾人孤老烈屬個人所得稅減征是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才能享受的稅收優惠。
如果您從未進行備案,以前的個稅減征優惠不能適用,建議您盡快提供民政部門、殘聯核發的殘疾人有效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交由您就業單位工作人員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征優惠。
❸ 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審批表(所得稅減免)
對「減免退方式」一欄,應依據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填寫。對政策規定專了適用稅率,屬但又同時規定對減免稅項目在一定期限內全部免徵或部分免徵部分徵收的,則屬於「按幅度減免」;對政策規定減按一定比例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則屬於「按稅率減免」;對政策規定按虧損額、損失數額等減免稅的,則屬於「按額度減免」方式。
對「減免幅(額)度」一欄,如果屬於「按幅度減免」,按照具體的幅度,比方稅法規定減免50%,那就填50%;如果屬於「按額度減免」,就填寫具體的數目,比方申請減免50000元,就填寫50000元;如果按照屬於「按稅率減免」;比方稅法規定減按50%稅率減免,就填50%。
❹ 如何填寫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
根據要求填寫
不會填,可以去稅局大廳咨詢
❺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核准類減免稅的申報和核准實施
第八條 納稅人申請核准類減免稅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報送相應的材料。
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九條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出的減免稅申請,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的減免稅項目,依法不需要由稅務機關核准後執行的,應當即時告知納稅人不受理;
(二)申請的減免稅材料存在錯誤的,應當告知並允許納稅人更正;
(三)申請的減免稅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納稅人;
(四)申請的減免稅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減免稅材料的,應當受理納稅人的申請。
第十條 稅務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減免稅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一條 減免稅的審核是對納稅人提供材料與減免稅法定條件的相關性進行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責任。
第十二條 減免稅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准予減免稅的書面決定。依法不予減免稅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以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條 納稅人在減免稅書面核准決定未下達之前應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在減免稅書面核准決定下達之後,所享受的減免稅應當進行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減免稅資質進行重新審核。
❻ 43號公告規定的減免稅包括哪些方式.a,備案類 b,報批類 c,核准類 d,批准類
43號公告 第四條規定,減免稅分為報批類減免稅和備案類減免稅。
答案就是:a , b
❼ 納稅人通過【稅收減免核准】提交了一筆關於「納稅人困難性減免土地稅」的申請,發現數據有誤,怎麼辦
如之前提交的【稅收減免核准】仍處於「資料已提交,正在受理」狀態,是不能再版提交申請的。如發現有誤權需重新申請時,您可在「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事項進度管理」模塊,查詢到所提交的申請,點擊「撤銷」按鈕撤銷該申請,然後再重新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