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的免稅額是多少
Ⅰ 營改增後餐飲業還有免徵額嗎我公司之前月銷售不超過3萬!屬於免徵的!營改增後繼續免徵嗎
營改增後仍然執行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徵額政策,但增值稅的計稅依據與營業稅版的計稅依據是有區權別的。營業稅的營業額是含稅的,而增值稅的營業額是不含稅的,也就是,營業稅的銷售額達到了3萬元,應該征稅,但增值稅的銷售額不一定達到3萬元,因為增值稅是不含稅的,含稅的3萬元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應該是3÷1.17=2.5641萬元,應該免徵增值稅。
Ⅱ 餐飲什麼條件可以免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版的,按照規定免權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公告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Ⅲ 小微餐飲每月能開多少免稅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一個月可以免稅開3萬元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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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印製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後,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塗改、挖補、撕毀。
(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4)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適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要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Ⅳ 小型餐館營業額是多少以下可以免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按照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Ⅳ 現在國家對餐飲實施免稅政策,發票可以抵稅多少
因為對餐飲實施免稅政策,所以購進的發票即使抵稅,也要做進項稅轉出。
Ⅵ 餐飲行業,營業額3000,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么什麼情況下免稅
個體工商戶稅前抵扣額為3500元,營業額為3000,達不到納稅標准,所以不需要繳納個稅。只要每月營業額不超過兩萬元,就可以免稅。
Ⅶ 現在,餐飲行業,領稅務發票不超過三萬的是免稅的。那面積是定的多大
您是說面額是多大?
據我所知,現在是推廣使用機打發票、 網路發票,每月開具金額就是營業額不超過30000的,免角營業稅金及附加。
但是如果你購買定額發票,則是單詞購買單詞繳納稅金。
Ⅷ 餐飲月發票額在30000元以下免稅,超過就要全額徵收,想知道要繳納多少稅如何計算
免的是營業稅,餐飲業營業稅率是5%,即營業稅的5%
三萬以下免,超過三萬,例如五萬,則交2500元營業稅。另外有營業附加稅費2500*10%(左右)=250元
Ⅸ 餐飲業發票稅率多少
餐飲業發票稅率為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二條: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納稅人經營娛樂業具體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本條例規定的幅度內決定。
第四條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營業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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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八條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