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怎麼賣免稅品
①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免稅額度是多少
海外個人郵寄物品的免徵稅額為50元人民幣。50元是征稅額,非物品價格。征稅額=郵內寄物品單位完稅價容格×郵寄物品單位數量×物品完稅稅率。具體每種物品的完稅價格和完稅稅率在海關都是既定的,可以查到。物品的征稅不是按你購買物品的實際價格,而是海關既定的完稅價格。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中明確規定國家禁止進出境的葯品,如烈性毒葯、毒品、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葯品或精神葯品等。
同時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西葯出境,在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價值在1000元人民幣以內,不含有禁止出境的成分的,海關審核後正常放行。
像麝香虎骨膏等就不可以郵寄,其含有瀕危動物成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攜帶或是郵寄犀牛角和虎骨進出境。凡包裝上標有犀牛角和虎骨字樣的物品,一律視為含有犀牛角和虎骨。
② 國家允許個人開進口產品免稅店嗎
個人是開不了的,肯定要有做進口商品的許可權。一般是公司經營的。你可以考慮加盟的模式,我們也是做免稅店的,不過是以公司運營的。
③ 個體戶有沒有個人所得稅免稅額度
對於個體戶戶中有沒有個人所得就是免稅的,這個的話好像是沒有的。
④ 銷售自己的使用過的物品是免稅還是按簡易辦法徵收
只有個人(指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徵增值稅。而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內2009年1月容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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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備案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適用簡易辦法徵收書面(列印)申請書(申請內容包括:生產上述貨物的原料及生產流程的詳細說明);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准企業生產產品的資質證明或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企業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申請備案表》一式二份。
⑤ 怎麼樣做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政策。
1、法定所得免稅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稅法第4條)
(1)獎金。省級政府、國務院部委和軍隊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債券利息。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補貼津貼。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細則第13條)
(4)救濟性款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個人生活補助費;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救濟金以及撫恤金;(細則第14條)
(5)保險賠款。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款;
(6)轉業復員費。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安家費、離退休費用。按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外交人員所得。依照中國有關法律規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司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協議免稅所得。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其他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2.下列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獎金。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2)手續費。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3)轉讓房產所得。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延期離退休工薪所得。達到離、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3.外籍個人的下列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生活費用。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出差補貼。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3)其他費用。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等,經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
(4)股息紅利所得。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4.外籍專家工薪所得免稅。下列外籍專家的工資、薪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中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的文化交流項目來華2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中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機構負擔的。
5.農業稅繳稅項目免稅。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納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94〕財稅字第20號)
6.股息、紅利收入征免稅。
對個人從基層供銷社、農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94〕財稅字第20號)
7.非工薪所得免稅。下列不屬於工薪性質的補貼、津貼或不屬於本人工薪項目的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89號)
(1)獨生子女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4)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8.境外支付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其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員支付並且不由該雇員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條例第7條、國稅發〔1994〕148號)
9.境外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天但不滿1年的個人,其於中國境外的所得,除擔任中國境內企業董事或高層管理職務的個人外,不論是由境內企業和境外企業支付的所得,均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148號)
10.境外所得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外的所得,僅對由中國境內企業和個人支付的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對由中國境外企業和個人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條例第6條、國稅發〔1994〕148號)
11.見義勇為獎免稅。對鄉鎮以上政府或縣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5〕25號)
12.青苗補償費免稅。對於在徵用土地過程中,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1997〕87號)
13.個人股本免稅。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個人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7〕198號)
14.福利和體育彩票獎金免稅。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和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127號、國稅發〔1998〕12號)
15.轉讓股票所得免稅。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61號)
16.國債利息和買賣股票價差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買賣股票價差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55號)
17.差價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從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55號)
18.下崗職工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免稅。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經營所得和勞動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自稅務登記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務服務的自持下崗證明在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在2003年底前,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43號)
19.教育存款利息免稅。專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免徵利息所得稅。(國稅發〔1999〕180號)
20.國外儲戶存款利息免稅。港澳台和國外儲戶在外資銀行特區分行存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21.股權式獎勵免稅。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的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25號)
22.出售住房所得免稅。個人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出售現有住房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其出售現有住房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全部或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重新購房金額大於或等於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免徵個人所得稅;購房金額小於原住房銷售額的,按所佔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財稅字〔1999〕278號)
23.公積金和保險金免稅。企業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提取並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財稅字〔1999〕267號)
24.股權資產緩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制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60號)
25.安置收入免稅。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破產,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77號、財稅〔2001〕157號)
26.補償收入免稅。國有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數額內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免徵標准,由省級地稅局確定。(國稅發〔2000〕77號)
27.失業保險金免稅。具備《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83號)
28.隨軍家屬經營所得免稅。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0〕84號)
29.無賠款優待收入免稅。對於個人自己繳納有關商業保險費而取得的無賠款優待收入(保險費全部返還個人的保險除外),不作為個人應稅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0.扣繳利息稅手續費免稅。儲蓄機構內從事代扣代繳工作的辦稅人員取得的扣繳利息稅手續費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1〕31號)
31.科技創新獎勵免稅。對在教育部和香港凱旋基金會主辦的"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學生個人取得的科技創新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1〕692號、國稅函〔2002〕1087號)
32.外籍個人探親費免稅。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每年探親不超過2次和支付的標准合理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7〕54號、國稅函〔2001〕336號)
33.個人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免稅。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2〕128號)
34.基金分配收入免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財稅〔2002〕128號)
35.農村費改稅地區農業特產所得免稅。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57號)
36.高等學校教師獎金免稅。對教育部組織評選頒發的第一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每人2萬元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3〕1294號)
37.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止,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2〕208號)
38.奧運會獲獎收入免稅。對參賽運動員因奧運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號)
39.防治"非典"人員補助收入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凡承擔"非典"防治任務的傳染病醫院、綜合醫院和疾病預防中心、急救中心等單位中參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線醫務和防疫工,按有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臨時工作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1號)
40.預防"非典"物品免稅。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為防止"非典"擴散,對單位發放給個人的用於預防"非典"的葯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可不計入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01號)
41.計程車司機減免稅。從2003年5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間,各省級政府可根據"非典"疫情對計程車汽車司機免徵個人所得稅或降低徵收定額。(財稅〔2003〕113號)
42.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免稅。從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對退役士官和義務兵,從事稅收規定范圍的社會居民服務取得的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1〕11號)
43.轉業幹部自主擇業免稅。從2003年5月1日起,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2001〕國轉聯8號、財稅〔2003〕26號)
44."非典"期間個體戶經營蔬菜免稅。在"非典"期間,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經營蔬菜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實施辦法和執行日期由北京市政府根據疫情發展決定。(財稅〔2003〕112號)
⑥ 海關規定一個人的免稅額是多少
凡是屬於旅客自用物品的,中國海關總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常住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總值5000元人民幣以內、非常住居民旅客攜帶總值2000元人民幣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如果物品是通過郵遞方式進入中國境內的,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征稅。免徵額度從現在的400到500元統一下調至50元。
中國對進境商品區別為貨物、物品等不同監管對象,適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購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貨物。對於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需要照章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商品匱乏,經郵遞渠道進出境的物品總量較小、內容單一,主要為個人物品。為照顧僑眷,中國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給予一定幅度的免稅優惠。
(6)個人怎麼賣免稅品擴展閱讀:
針對普通旅客攜帶的入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就應按規定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的規定,有打算出境游的旅客非常關注,普通出境居民的免稅額度。
目前我國對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人民幣免稅限額並沒有改變,而且今年以來我國還對在國內免稅店購物的居民給予了更高的免稅額度,這就意味著對於普通出境的居民享有的免稅購物額度不僅沒有降低反而還有所提高,最高免稅購物額達到了8000元人民幣。
自今年2月18日起我國在一些口岸大規模增設了進境免稅店,包括廣州白雲、杭州蕭山、成都雙流等機場口岸,深圳福田、皇崗、沙頭角、文錦渡口岸等水陸口岸。
這些新設的口岸進境免稅店,主要是方便遊客回國時在境內購買國外產品。為此,我國還專門擴大了部分免稅品種,除了以往免稅店常見的煙酒、化妝品等,中國遊客熱衷在海外購買的手錶、眼鏡、箱包、首飾、嬰兒配方奶粉等也將出現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裡,以滿足出境遊客的消費需求。
根據規定,旅客在這些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的商品可以享受到免除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而作為配套政策,我國還同時為入境旅客增加一定數量的免稅購物額,在維持之前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人民幣免稅限額不變基礎上,還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稅購物額。
⑦ 個人所得稅申請免稅怎麼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符合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個人,應對照減免稅政策和減免稅項目,在發放個人工資薪金前,向財務處提交減免稅申請及相關資料。
所需資料如下:
1、減免稅申請報告(申請人簽名)。
2、《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申請核准表》一式四份。
3、殘疾的提供有效的殘疾證。
4、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個人舉辦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提供)。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工資薪金所得申請減免的提供)。
(7)個人怎麼賣免稅品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⑧ 個人能開免稅店嗎
要看在哪裡開了,要是在開發區的話門面是3年免稅的但地方情況不同咨詢下稅務局
有些白道上的比黑道還黑主要還是倆字**承讓..
⑨ 如何申請個人免稅店
首先所銷售地區所屬為國家定點扶持點.
1、首先應當取得開免稅店所在區域的物業主管管理部門的同意和支持,再到當地政府外經貿委提出外貿經營權的申請;
2、然後持外經貿委的批件去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稅務局申請免稅資格,申辦《稅務登記證》。
3、再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所需資料根據實際經營情況提供。
具體事宜建議咨詢當地的經貿委辦。
免稅店開店程序很繁瑣,目前國內開設免稅店需要向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免公司)提出申請,由中免公司向海關總署申請,非業內人士基本上不太可能。
免稅店指經海關總署批准,由經營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準的地點設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銷售場所和存放免稅品的監管倉庫,向規定的對象銷售、供應免稅品的商店。目前,我國境內的免稅店主要有口岸免稅店、運輸工具免稅店、市內免稅店、外交人員免稅店、供船免稅店及我國出國人員外匯免稅商店。
⑩ 申請營業執照,想申請一個免稅的個人營業執照該怎麼申請
營業執照分為:個體戶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個體戶營業執照繳稅,內不是免稅,是核定征繳,就容是說,依據你的行業,每個月按固定的費用,向稅務局繳納稅款,不管你有沒有收入,個體戶營業執照,不需要會計按月報稅。企業營業執照,是營業收入三萬元以內,免徵稅款,三萬以上,全額征繳稅款,征繳方式:查賬征繳(就是開多少發票,交多少稅),每個月都要向稅務所報營業稅,季報企業年終所得稅。希望可以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