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擔保需要交多少
A. 海關處罰有無從輕或減輕的規定或可能公司因為擅自抵押減免稅設備被主管海關稽查時發現,要罰款。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里沒有明確的相關條款。
但可以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向海關陳述、申辯之。
B. 監管期內減免稅設備怎樣辦理抵押、結轉、異地監管手續
首先是需要向主管地海關作出申請,經主管地海關審核同意後,才能辦理相關專手續。 其次,上述減免屬稅設備後續監管的需分別提交以下資料: 如果是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需要提交:企業抵押貸款申請;抵押設備清單;向境內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應提供稅款保證金或境內金融機構稅款擔保或企業與銀行雙方簽定的有效抵押、貸款民事合同(協議);向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應提供應繳稅款等值保證金或境內金融機構稅款擔保,以及企業與銀行雙方簽定的有效抵押、貸款民事合同(協議);《海關監管貨物抵押貸款協議》(一式三聯);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單證(固定資產帳,資產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 如果是減免稅貨物的轉讓,需要提交:減免稅進口貨物轉讓申請書及貨物清單;雙方轉讓協議或合同;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單證。
C. 減免稅設備貸款抵押的期限可以延長嗎,
答復:您好!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7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回物減免稅管理辦答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減免稅設備可以申請貸款抵押的期限。貨款抵押需要延期的,減免稅申請人應該在貨款期限屆滿錢前20天,想主管海關申請辦理貨款抵押延期手續。經審核通過的,由主管海關簽發准予延期的通知,並且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准予辦理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延期通知》,憑以辦理抵押期限。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浙江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台提問,謝謝!本網站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務結果僅供參考,不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服務沒有任何瑕疵,本網站對所有的網站的內容有修改和解釋權。用戶應以實際辦理相關業務的要求為准, 對用戶使用網站提供的資料和服務時可能存在的風險由用戶本人承擔.滿意度:答復者: cs162010-12-06
D. 海關減免稅抵押。要重新辦理抵押。是不是要先去海關注銷注銷時需不需要提供銀行的還款證明
當然需要銀行的還款證明!!
E. 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金怎樣上交
沒有復聽說過憑減免稅制擔保證明就能直接進口貨物的,建議去南京的屬地海關再次確認一下;如果確實有這種擔保業務,個人認為也應該是將保證金交至南京的屬地海關,然後屬地海關出具征免稅證明,即免表,你們憑免表向進口地海關申報免稅進口。
F. 減免稅貨物無論是向境內金融機構還是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都需要向海關提供擔保對嗎
是的,而且是減免稅申請人和金融機構都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79號)
第三十一條
在海關監管年限內,減免稅申請人要求以減免稅貨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當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符合有關規定的,主管海關可以批准其辦理貸款抵押手續。
減免稅申請人不得以減免稅貨物向金融機構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辦理貸款抵押。
第三十二條
減免稅申請人以減免稅貨物向境內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當向海關提供下列形式的擔保:
(一)與貨物應繳稅款等值的保證金;
(二)境內金融機構提供的相當於貨物應繳稅款的保函;
(三)減免稅申請人、境內金融機構共同向海關提交《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承諾保證書》,書面承諾當減免稅申請人抵押貸款無法清償需要以抵押物抵償時,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先補繳海關稅款,或者從抵押物的折(變)價款中優先償付海關稅款。
減免稅申請人以減免稅貨物向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形式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海關在收到貸款抵押申請材料後,應當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必要時可以實地核查減免稅貨物情況,了解減免稅申請人經營狀況。
經審核同意的,主管海關應當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准予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通知》。
第三十四條
海關同意以進口減免稅貨物辦理貸款抵押的,減免稅申請人應當於正式簽訂抵押合同、貸款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將抵押合同、貸款合同正本或者復印件交海關備案。提交復印件備案的,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在復印件上標注「與正本核實一致」,並予以簽章。
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的簽訂日期不是同一日的,按照後簽訂的日期計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備案時限。
第三十五條
貸款抵押需要延期的,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在貸款期限屆滿前20日內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貸款抵押的延期手續。
經審核同意的,主管海關簽發准予延期通知,並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准予辦理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延期通知》。
G. 海關總署令第17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
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132550
H. 以海關進口的貨物抵押的,應當出具哪些東西
在海關監管年限內,減免稅申請人要求以減免稅貨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內,應容當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
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常規單證: 1.減免稅貨物原《征免稅證明》復印件一份;
2.減免稅貨物原進口報關單復印件一份;
(二)向境內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還應當提供下列形式的擔保:
1.與貨物應繳稅款等值的保證金憑證;
2.境內金融機構提供的相當於貨物應繳稅款的保函;
3.減免稅申請人、境內金融機構共同向海關提交《進口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承諾保證書》(附件),書面承諾當減免稅申請人抵押貸款無法清償需要以抵押物抵償時,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先補繳海關稅款,或者從抵押物的折(變)價款中優先償付海關稅款;
(三)減免稅申請人以減免稅貨物向境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當向海關提交第(二)點第1項或者第2項規定形式的擔保;
(四)金融機構資質材料(保函或保證書辦理須提供):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境內金融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I. 非減免稅設備,無免稅證明,在不在海關監管范圍不在海關監管范圍的話是不是辦理設備抵押時不需要提供這部分
非減免稅設備,進口時關稅都已繳納清楚的話,那就不屬於海關監管范圍了。辦理設備抵押時不需要提供這部分材料。
J. 如何申請免稅進口設備
要求企業為外資企業,有外資項目確認書在海關已經備案過的,填寫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前提是之前的備案額度夠用)填表內容:企業代碼-為海關編號(沒有的企業可以不填)項目統一編號-確認書上的編號對外簽約單位注冊號:海關編號合同號:合同號碼(沒有的自己造)進出口岸:在哪裡進就填哪裡,不能填錯稅則號列:即HS編碼上交材料:申請表,確認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准證書(復印件),合同,箱單,(這三項若沒有,自己造)預錄入前,仔細核對信息預錄入後,交到海關老師處去審批審批時間:10個工作日內海關還要求寫一份情況說明:寫明公司主要的產品,進口產品的用途等。(各地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在海關審批通過後,在海關老師處領取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一共三聯,在登記手冊上填寫設備名稱及價格。簽字後白聯交海關老師,手冊交老師蓋章。黃白聯領回清關所需資料:合同,委託書,報關號,報檢號黃白聯(免稅申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