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肥免稅怎麼申報
❶ 銷售化肥怎樣辦理免稅
農業生產資料增值稅免稅備案
一、業務概述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生產銷售農膜、農葯、化肥、農機等生產資料,以及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具體的免稅產品如下:
1、農膜;
2、生產銷售的氮肥(包括尿素)、磷肥、磷酸二銨、有機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
4、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
二、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葯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8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8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磷酸二銨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171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
1、《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主表)1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有關部門批准核發的生產許可證件或資格證明材料;
下列納稅人分別應按規定報送相應證明材料:
(1)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由農業部或省農業廳批准核發的在肥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B、由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相關資質認定;
C、在外省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省農業廳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A、生產企業提供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
B、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質量技術檢驗合格報告原件;
C、銷售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的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省農業廳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納稅人申請辦理的時限
農業生產資料的免稅備案實行一年一備,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新開業的納稅人應於首次發生業務辦理納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五、稅務機關業務流程及承諾時限
(一)業務流程
納稅人申請→辦稅大廳受理→稅源管理部門核准備案。
(二)承諾時限
7個工作日。
六、審核要點:
(一)受理環節
1、核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經辦人員身份證件;
2、審核《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齊全;
3、審核其他應當提供的各項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齊全,復印件是否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由納稅人簽章;
資料完整符合條件的,製作《稅務文書受理回執單》,告知納稅人辦結時限,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二)審核環節
1、審核納稅人申請的減免稅項目內容,是否與相關政策規定相符;
2、審核納稅人《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真實、准確,與附送的資料是否一致;
3、調閱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核查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與紙質申報資料內容是否一致,納稅人財務核算對減免收入是否按要求實行單獨核算;
對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通過《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正確錄入《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信息,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執行,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告知納稅人不予備案。
《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操作說明:目前在系統中沒有增值稅登記備案和《稅務事項通知書》列印模塊的情況下,為解決納稅人減稅申報和通知書列印問題,暫以《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審批表》文書代替《備案類減免稅登記表》受理登記備案文書進行操作、《減、免稅批准通知書》代替《稅務事項通知書》列印進行操作(如果《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完成功能升級,按新流程模塊操作)。
七、相關事項及後續管理
1、稅源管理部門應用《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和《稅收征管輔助系統》設立的納稅人減免稅管理台賬,尤其是對減免稅額較大的企業,進行同行業相關數據的比較分析,監控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與實際納稅能力的一致性、產品的稅負率與實際相符情況;
2、政策法規部門應用《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和《稅收征管輔助系統》,做好減免稅的統計分析工作,跟蹤監控轄區內減免稅的審批執行情況;
政策法規部門可以每年度組織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審核企業上年生產經營情況與減免稅情況,對上年符合要求的可繼續給予享受增值稅優惠。對上年不符合要求的,應追繳已減免的稅款,不再給予享受當年稅收優惠,並在《綜合征管軟體CTAISV2.1系統》中提請《取消減免稅申請審批表》;
3、納稅人准予登記備案後,應分別核算應稅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並按期進行應稅和減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填寫《取消減免稅申請審批表》,稅務機關經審核後,對不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應出具《取消減免稅通知書》,停止其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
❷ 有機肥料銷售是否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有機肥產品增值稅的通知。
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和生物有機肥。
1、有機肥料,它是指從植物和/或動物身上提取的碳物質,以提供植物營養為主要功能,應用於土壤中。
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它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機肥的復合肥,是通過有機肥料和無機肥料的混合和/或結合而製成的。
3、三生物有機肥,指以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動植物殘體為主要原料,經無害化處理、分解而成的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效應的肥料。
(2)有機肥免稅怎麼申報擴展閱讀:
享受免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4號)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38號)等規定,對有機肥產品的銷售額進行獨立核算。銷售金額未單獨核算的,不予免稅。
納稅人銷售免稅有機肥產品,應當按照規定開具通用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下列資料,不能提供的,不予免稅。
生產有機肥料產品的納稅人:
1、農業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並提交原件。
2、化肥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有機肥產品一年內原質量技術檢驗報告,出具報告的化肥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應當通過有關資質認證。
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銷售有機肥產品,還應當提供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證明原件。
❸ 生產銷售有機肥,免徵增值稅,免稅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
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該納稅人應予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染物排放地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該納稅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證明材
❹ 有機肥和菌肥開票都免稅嗎
有機肥是以雞、牛、羊糞為主要原料,輔以腐殖酸、維生素下腳料、木酢液等經科學配方,通過微生物發酵腐熱而成。含有氮、磷、鉀、鈣、鎂、硫、鋅、硼等有效養分和豐富的有機質。養分完全,可提高化肥利用率15%以上。長期施用可改善土壤結構、克服土壤板結,達到激活土壤、培肥地力,提高果蔬品質、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微生物有機肥是有機固體廢物(包括有機垃圾、秸稈、畜禽糞便、餅粕、農副產品和食品加工產生的固體廢物)經微生物發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後加工而成的有機肥料或者有機微生物包膜肥。與精製有機肥相比:精製有機肥是畜禽糞便經過烘乾、粉碎後包裝出售的商品有機肥。1)微生物有機肥完全腐熟,不燒根,不爛苗;精製有機肥未經腐熟,直接使用後在土壤里腐熟,會引起燒苗現象。2)微生物有機肥經高溫腐熟,殺死了大部分病原菌和蟲卵,減少病蟲害發生;精製有機肥未經腐熟,在土壤中腐熟時會引來地下害蟲。3)微生物有機肥中添加了有益菌,由於菌群的佔位效應,減少病害發生;精製有機肥由於高溫烘乾,殺死了裡面的全部微生物。4)微生物有機肥養分含量高;精製有機肥由於高溫處理,造成了養分損失。5)微生物有機肥經除臭,氣味輕,幾乎無臭;精製有機肥未經除臭,返潮即出現惡臭
❺ 我想建個有機肥廠 怎麼申報國家資金
中魯有機肥設備小宇回答。官費1000元,委託代理的話還需要繳納一部分代理費用。商標注冊是全國統一的,目前只有2條途徑
1、直接到國家商標局辦理
2、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正規合法的代理機構都必須在國家商標局有備案的,可以在國家商標局網站上查到。 個人名義注冊需要提供
1、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名義注冊需要提供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空白處加蓋公司的公章
❻ 有機肥料是否免增增值稅
依據來是財政部與國源家稅務總局於2008年4月29日下發的《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對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免徵增值稅。這三種有機類肥料申請辦理免稅時,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異地銷售的還要提供肥料登記備案證明。2008年12月10國家稅務總局在《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1020號)中明確規定,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執行農業行業標准NY525的有機肥料、執行GB18877國家標準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執行農業行業標准NY884的生物有機肥;其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產品,不屬於財稅〔2008〕56號文件規定的有機肥產品,應按照規定徵收增值稅。
❼ 哪些化肥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
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和生物有機肥。
1、有機肥料。指來源於植物和(或)動物,施於土壤以提供植物營養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指由有機和無機肥料混合和(或)化合製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機肥料的復混肥料。
3、生物有機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與主要以動植物殘體(如禽畜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來源並經無害化處理、腐熟的有機物料復合而成的一類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效應的肥料。
(7)有機肥免稅怎麼申報擴展閱讀
享受免稅政策的納稅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第38號)等規定,單獨核算有機肥產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
納稅人銷售免稅的有機肥產品,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稅。
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
1、由農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2、由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相關資質認定。
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
❽ 生產、銷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應提供哪些材料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有機肥產品生產、銷售,產品面向全國各內地經銷容網點供應。企業若申請免徵增值稅應該提供哪些資料?
專業解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的規定,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稅。(一)生產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1.由農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2.由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相關資質認定。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原件。(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1.生產企業提供的在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2.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質量技術檢驗合格報告原件。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在銷售使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證明復印件。
❾ 我們是生產有機肥的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開普通發票,增值稅是免徵的,請問銷售收入如何計算減免的增值
增值稅本來就是價外稅,你們是免稅企業,所以增值稅是不體現的,專猶豫你們是免稅企業屬,那麼你們的采購的進項稅額是當然也不可以抵扣,當然你們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也不存在這個問題。
銷售收入就是你們你們開具的普通發票上面的金額,不扣除免稅的增值稅。至於繳納的印花稅發生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所得稅計入所得稅費用在利潤表裡面列支
❿ 有機肥生產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徵收
有機肥生產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可以依法申請減免。
具體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實施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依照本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項目,在減免稅期限內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餘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限屆滿後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項目重復享受減免稅優惠。
國家對生物有機肥行業的最新政策。有機肥設備,有機肥生產線,有機肥造粒機,有機肥生產設備。國家層面早在十年前就啟動了以增加土壤有機質為重點的「沃土工程」,此後有機肥作為「十一五」重點扶植的肥料品種之一越來越受到黨中央的重視,近年來,「中央1號」文件多次提出「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
然而,目前還沒有國家層面針對有機肥的補貼,化肥行業享有的能源價格、用電、鐵路運輸等優惠政策卻把有機肥拒之門外(2006年起有機肥免受增值稅),有機肥的運輸價格比化肥要高一倍,只有部分省市開展了有機肥補貼。
最早開展有機肥補貼的是上海市,有機肥設備,有機肥生產線,有機肥造粒機,有機肥生產設備。從2004年試點統一采購1.5萬噸有機肥,此後推廣數量逐年增加,2009年達到16萬噸,2004-2008年有機肥市場指導價為400元/噸,市財政補貼標准時250元/噸,各縣區增加50-100元/噸的補貼,有關鄉鎮在此基礎上再給予補貼,2009-2011年的補貼額度為200元/噸。江蘇省2006年開始補貼,每噸由省財政補貼150元,市財政補貼50元;北京在2007年開始實施補貼政策,每噸補貼250元,山東省有機肥補貼於2008年起步,每噸補貼300元。北京有機肥示範推廣主要針對種植大戶和專業合作社(生態農業產業基地),正是有了補貼他們才開始大面積使用有機肥,進而帶動周邊小農戶使用有機肥。
擴展閱讀:
1、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第38號)等規定,單獨核算有機肥產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同時,銷售免稅的有機肥產品,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企業所得稅: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葯材的種植;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採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