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摔倒商場賠償什麼
Ⅰ 顧客在商場因地面有水而摔倒受傷,商場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是的,顧客因為商場地面有水而摔倒,商城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商場有保障顧客人身安全的義務的,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了。如果顧客本身有過錯,相應減輕商場責任。
Ⅱ 商場摔倒責任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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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場應該保證提供的服務能保障顧客的安全.因為商場管理不善,把地毯捲起來放到門口,沒有在放地毯的地方放置明顯的標識牌子而導致顧客滑倒,也沒有安排工作人員指示,這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你可以根據第35條和第44條的規定,向商場索賠。
2、商場應該全額賠償你200元,並支付你受傷的醫葯費用。如果商場不願意賠償,按照第34條的規定,打12315向消協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http://www.szaic.gov.cn/gfxfgjgfxwj/xfbh/gjj/200709/t20070920_244716.htm
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第三十四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以前的回答,供你參考
http://..com/question/79713291.html
Ⅲ 急!!!顧客在商場內摔傷,商場對顧客進行賠償後,應以什麼憑據入賬
顧客拿到賠償總要簽收條吧
Ⅳ 顧客在商場摔傷賠償問題
旅客入住旅遊飯抄店即襲與其形成合同關系,在飯店管轄的范圍內人身受到傷害,說明飯店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有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人身受到損害的,說明旅遊飯店在其經營管理過程中有過錯,因而應承擔侵權行為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作為從事經營活動場所的旅遊飯店,對於顧客必須承擔保障顧客安全的義務,如果疏於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導致了受害人的損害發生,其主觀上具有過錯,就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飯店地面過滑導致顧客摔傷,飯店就應當承擔過錯責任,而這樣的糾紛則是飯店常常遇到的。
Ⅳ 在商場意外受傷(商場全責),要求商場賠償問題
一、消費者在商場內摔傷到底該怎麼賠償呢
消費者在商場內摔傷到底該怎麼賠償呢?市消版保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權,目前,在消費場所內摔倒受傷的事例十分常見,且多為孩子和老人,但就具體賠償問題,還需結合傷者的傷勢,商場自身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傷者自身使用相關產品的規范與否等方面來判定。
其中就商家而言,在今年「3?15消費者維權日」的「消費與安全」主題涵義中,還專門就企業、商家的安全服務意識和水平作了要求,要求提高企業消費維權的意識和水平,促使其生產安全的產品,提供安全的服務,預防和減少安全隱患,確保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人身權和財產權不受到損害。而從消費維權法律法規出發,在經營者安全保證的義務角度,經營者應保證經營場所設施、環境和提供產品服務符合安全要求。
Ⅵ 在商場摔倒怎麼索賠急50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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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情況有法律明確規定.
1/顧客在商場購物,屬於消費者.商場是經營者.
2/商場裡面摔倒了,如果是商場的原因造成的,對這顧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商場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
3/如果對顧客造成傷害,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責任由商場承擔,由商家進行賠償.
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損害賠償的標准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 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 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按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http://www.gov.cn/flfg/2005-08/31/content_27884.htm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