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場墜亡定什麼罪
1. 無理圍堵商場屬於什麼罪
如果是聚眾鬧事影響商店正常營業的,涉嫌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如果只是個別人鬧事,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
相關規定:《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2. 以跳樓相威脅強行索要是什麼罪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專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屬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有的學者認為,敲詐勒索罪的對象是復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財產。從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入手,敲詐勒索的客體只能是財產所有權,因而其犯罪對象只包括公私財物,而不包括人。
3. 各位網友您們好!有事請求,法院枉法,當事人跳樓維權是什麼罪謝謝
跳樓是個人抄自殺行為,不是犯襲罪。法院司法工作人員枉法是犯了枉法裁判罪。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僅限於司法工作人員。實際
能構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從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的審判人員,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利用職權而枉法裁判,具體包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
長、副庭長、審判員及助理審判員等。
4. 跳樓不慎砸死他人 當事人犯罪嗎
根據我國刑法,跳樓砸死人的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承擔什麼刑事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倘若跳樓者是意外墜樓,此事件則應認定為意外事件,而不應當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倘若行為人是故意跳樓,且跳樓時明確知道樓下有人活動,可以預見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並致其死亡的結果,此時放任結果的發生,則是間接故意的殺人罪或傷害罪。
而如果跳樓者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砸死他人的結果的發生,則應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此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可以從下面四個方面分析:1、客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生命權是自然人以其生命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的一種,它是人們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權利。在上述事件中,跳樓者均造成了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的死亡結果,嚴重侵害了他們的生命權。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具有社會危害性,都違反了法律規定,都應受到法律的懲罰。2、客觀方面。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觀方面主要表現具有因行為人的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客觀上發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上述事件中,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均因跳樓者的跳樓行為而死亡,具備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觀方面要件。如果事件中的受害人沒有死亡或因及時搶救而生還,則跳樓行為人鄧某、魏某等就不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而應按照《刑法》第234條的規定以過失致人重傷罪論處。3、主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上述事件中,鄧某、魏某等均已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體要件。4、主觀方面。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抱有過失的心理狀態。正如前文所述,在上述事件中,跳樓者鄧某、魏某等與受害者李老太、女生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對她們的死亡主觀上既無傷害的故意又無殺人的故意,但跳樓者鄧某、魏某等應當預見自己的跳樓行為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卻因自己的情緒而沒有預見到。其主觀上出於過失,故對跳樓者鄧某、魏某和李某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法院應根據其有無從輕、減輕的情節等具體情況,對跳樓砸死人的行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跳樓者追究事刑事責任。無論跳樓者是否死亡,能預見而未預見到自己的跳樓行為可能對他人造成死亡,在法律上均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5. 跳樓的話,沒跳成,算什麼罪
跳樓,屬於自殺或者自殘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對於自殺或者自殘,如果成功,由本人自己承擔後果,不追究其它人的法律責任。
自殺或者自殘行為不可取,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
父母生育兒女不容易啊,父母還等兒女養老送終啊。
6. 跳樓自殺未死,卻把樓下的人給砸死了,這罪怎麼定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 到商場搶商品屬於什麼犯罪
屬於搶劫罪。
《刑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內他方法搶劫公容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8. 跳樓違反了國家的什麼罪
擾亂公共秩序,浪費國家的有限資源,包括人力、物力等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應該受到治安處罰,
9. 售貨員在商場往家弄錢是什麼犯罪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0條),從商場往家搞錢夠五千塊就可舉報起訴內了。
數額較大,容才構成犯罪。
數額小,則違反企業制度,按照內部制度處以罰款、開除處罰即可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
10. 商場不給錢我拿了他們的貨犯了什麼罪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回訴之後,如果對答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