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公攤怎麼算
Ⅰ 商鋪的公攤面積怎麼算
商鋪公復攤面積簡而言之就制是商鋪的公用面積,公用面積越大,商鋪的得房率就越低。國家規定商場內商鋪的公攤不超過60%。商場公攤在50%左右是一個合理水平。一般沿街店鋪公攤在10%-20%左右,部分商場的公攤在25%-40%,大多數較高端的商業地產公攤甚至超過了50%。一般在購買商鋪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會寫明商鋪的公用面積以及商鋪面積等。這些數據都是由房產測繪師所測量出來的,購房者可以根據這個知道商鋪的公攤面積大小。
Ⅱ 請問商鋪的公攤面積一般是多少有基本標准嗎
商鋪公攤面積包括哪些?
《房產測量規范》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暫時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樓梯已計算建築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築面積。
2.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維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築面積。
3.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房屋建築面積均按《房產測量規范》中多層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的有關規定執行。
4.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建築,不計算建築面積。
5.室外樓梯的建築面積,按其在各樓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計算。
6.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商鋪公攤面積國家標準是多少
1.投資者在選擇商鋪時還帶有投資居住類物業的慣有思維模式,認為公攤系數大不合算,這實際上是認識上的一個誤區。
2.很多大的商場因為配備了高標準的一類消防系統、寬敞的人行通道以及大面積的休閑場所等,雖然公攤系數會比原先稍高,但因為有了這些商業的必需配套,它就能夠帶來源源不斷的客流,從而使商場能夠始終保持較好的經營效益。
3.所以公攤系數大,除了是消防的原因,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因為公攤系數的高低從某種角度上說意味著購物環境的好壞,會對商場的經營產生不同的效果。
4.在我國,國家規定商場內商鋪的公攤不超過60%,由此可見,商場公攤在50%左右是一個合理水平。公攤率的合理與否,不僅僅關繫到投資者的投資成本問題,更是直接關繫到商場對人流的承載力,會直接作用在投資者投資收獲之上。
5.商鋪的公攤率對消費人群的容量和人流量有直接影響。商場的空間是有限的,公攤越小,可容納消費者的空間就越少,其人流量就會受到限制,從而影響商場的經營效果。因此越是高檔的商場,為消費者考慮得越多,其公共空間就會越多。
Ⅲ 商場,市場的公攤一般是怎麼計算的
商品房公攤面積如何算
我們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屋銷售面積一般都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室內面積,另一部分叫「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指的是直接為居住服務的公共空間,比如過道、樓梯等,這部分空間分攤到每套房中,由買房人共攤,所以稱之為公攤面積。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房發生的糾紛中,公攤面積糾紛佔有相當數量。針對這一點,建設部頒布了《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針對因開發商多算分攤公共使用面積而引起的糾紛事件,詳細制定出了一定的計算標准,從而讓百姓在購房時心中有數,減少了開發商對消費者進行欺詐的可能。該辦法將從5月1日起實行。
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對住房的公攤面積分配原則進行了規定,但對一些部位具體的測繪方法尚不明確,容易造成開發商和住戶之間說法不一。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張小宏處長認為,近期頒布的《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對目前已有的房產測量規范等相關法規的延續,將對房屋權屬和面積測算做進一步的規范。
《通知》規定,在房屋權屬證書附圖中應註明施測的房產測繪單位名稱、房屋套內建築面積和房屋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必須由房產測繪單位對房產實施測繪,房產測繪單位對其完成的房產測繪成果的質量負責。張小宏指出:正因為公攤面積容易引起歧義,或者容易引起糾紛,我們相應的規定中都特別強調要把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分別標識。
通知中,這次規定的內容比以前更加細膩,一直在百姓購房時容易引起爭議的公共走廊、樓梯下空間等使用面積的計算問題,也有進一步的明確。《通知》規定,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層高或高度均應在2.2米以上;陽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圍水平投影超過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建築,不計算建築面積;樓梯已計算建築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築面積;建設部張小宏處長認為,由於房產專業知識比較復雜,公攤部分面積具體如何計算,購房者有知情權。測繪是開發商委託測繪機構測繪的,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一切的測繪報告,報告中對哪些部分進行分攤,分攤的面積是多少,作為完整的測繪報告它應該有所反映。
盡管購房者有權得到具體明確的測繪報告,為公攤面積的含糊之處尋求依據,但是,張處長認為,對於房屋面積的權屬和計算問題的規范,有相應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准組成,目前的通知還不能一攬子解決整個房屋面積計算的問題。真正解決房屋買賣雙方對公攤面積的爭議,還需要相關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房屋買賣:公攤面積難說清
目前,買房簽合同時,房地產商一般只告訴購房者公攤面積總共是多少,由哪些部分組成,但各部分面積具體多少,是怎麼測算出來的,消費者並不清楚。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公攤面積的糾紛也便時有發生。
謝森老人一家兩年前在北京市某小區購置了一套商品房,現住在小區的G1樓203室。按照買房時簽定的購房預售合同,謝家這套兩室兩廳的房子建築面積為101.8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20.49平方米。交房入住後,謝森按設計圖上標注的各房間面積逐一累加,發現公攤面積達到了24平方米,比合同上寫明的多一些。
在謝家這張購房合同附帶的《公攤部位說明》上,具體標明了公攤面積包含的樓梯、過道等共用場所。但這些公攤部分的面積各自是多少,具體是怎麼測算出來的,謝家的購房合同和《公攤部位說明》並沒有明確標注。這一點,正是謝森對公攤面積有異議的地方。
與謝老一樣,感覺自家房屋面積縮水,對公攤面積部分不明白的,還有小區內的其他住戶。
「感覺多了點,但咱們算不出來,有沒有這么多說不清楚。」
「按道理講,他應該給我們一個圖紙或者什麼解釋一下,但他們銷售人員根本不解釋。」
小區商品房銷售部就在小區旁邊,問及小區住戶的公攤面積具體如何計算,是否有明確標注,銷售人員表示只有在房屋正式交付入住之後,經過相關部門的測量才能做出答復,目前還無法具體說明。但是,住戶已經入住小區1年多了,房屋也經過了實際測量,但銷售商至今也沒有就小區的公攤面積部分做出一個具體的解釋。「至於分攤,任何社區,任何項目,它都會有問題,客戶不會明白的。」
房屋買賣雙方有爭議,購房合同是直接的依據。但是,小區居民在購房合同上也碰到了問題。據長年處理房地產官司的北京力行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朱壽全介紹,目前通用的房屋買賣格式合同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公攤面積的測算方法和具體來源,也沒有規定公攤面積出現誤差的處理方式。房地產交易市場處在發育階段,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開發商利用它的強勢地位,做出了一些有損於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開發商義務尚不明確,購房者仍然心存疑慮,惟一可靠的購房合同也是含糊不清,但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統計數字卻是實實在在的:從1999年到2001年,消費者關於商品房計量方面的投訴分別是1234件、1389件、1432件,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並且,這中間相當部分就是消費者對公攤面積提出的異議。
「204條」應對購房陷阱
針對房屋買賣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種種問題,采訪中記者發現,隆安律師事務所的秦兵律師草擬了一份《204條商品房買賣補充合同》。秦律師說,這其中每一個條款都曾經是一場官司。在這其中,當然也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
秦兵律師建議消費者簽訂面積條款時要寫細,使用面積、公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具體的長度尺寸表示出來,不要標平方米,而要標多少厘米長,這樣自己以後有可能檢測出來復核一下。
具體的復核方式,秦律師在「204條」中主張,消費者有權從商店裡購買一個皮尺,對自家房屋的公攤面積進行測量、復核;或者雙方共同聘請一家有房屋測繪資質的機構,對有爭議的面積部分進行檢測。
假設有一個尺寸是虛假的,消費者就有權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是虛假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開發商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那麼就推定開發商有過錯,消費者就有權拒付公攤面積的全部價款。
在主張對面積進行復核的同時,秦律師還特別提醒購房者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違約責任,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我們的合同條款違約責任太少,讓欺詐這一方肆無忌憚。必須寫清楚,假設面積尺寸差一厘米,就有可能每一厘米賠給你1000塊錢,這樣作假的人才不敢作假。
目前,開發商一般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價,它包括住戶房屋內的使用面積、牆體的部分面積和公攤面積。秦兵律師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公攤面積引發的種種問題,最直接的做法就是以房屋使用面積來計算房價。公攤面積問題是個不容易操作的事情,最好就是把它徹底廢除掉。以使用面積售房的話,至少在面積條款上,大家的爭議會下降70%至80%甚至更多。
秦律師認為,對於「204條」,只有一些不誠實的房地產開發商認為有些條款難以接受,而對於大多數誠實信用的開發商來說,基本上是都可以接受的。近段時間以來,每月都有購房者帶著這份補充合同,與房屋銷售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在廣東等一些地區,已經有開發商按使用面積計算價格,受到購房者的歡迎。
Ⅳ 商場裡面的攤位怎麼算公攤
公攤的內容:
所有各層的外牆(外牆從中線分,靠外的部分及保溫),電專梯、樓梯、走廊等公屬共空間(如果攤位有牆,則與相鄰的牆,從中線分,靠近攤位的部分算套內面積,靠近公共空間的一半算公攤),入口大堂,樓頂的電梯機房等,參與本樓的公攤。同時消防水箱等為整個園區服務的公共面積,參與整個園區的公攤。
具體的演算法是:
先求得房率,即:本樓所有套內面積/本樓總建築面積=得房率
本攤位的套內面積/得房率=本攤位的建築面積
本攤位的建築面積-本攤位的套內面積=本攤位的公攤面積
Ⅳ 商鋪的公攤面積一般是多少
商鋪的公攤面積一般來是50%。
商鋪源的公用面積越大,商鋪的得房率就越低。國家規定商場內商鋪的公攤不超過60%。商場公攤在50%左右是一個合理水平。
一般沿街店鋪公攤在10%-20%左右,部分商場的公攤在25%-40%,大多數較高端的商業地產公攤甚至超過了50%。
一般在購買商鋪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會寫明商鋪的公用面積以及商鋪面積等。這些數據都是由房產測繪師所測量出來的,購房者可以根據這個知道商鋪的公攤面積大小。
(5)商場公攤怎麼算擴展閱讀: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Ⅵ 商場公攤面積是怎樣算的
商場的分攤面積計算基本與商品房的分攤面積相同,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可分攤回的答公用建築面積為: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2、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Ⅶ 商鋪公攤面積怎麼計算
建設部商鋪公攤面積計算方法
房屋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以幢為單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僅限於本幢內的功用建築面積。與幢房屋不相連的公用建築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商、住、辦綜合樓,其房屋內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異較大,首先應根據其不同的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將整幢房屋劃分成幾個功能區,計算出各功能區的建築面積和為所有功能區服務的共有建築面積,然後將為所有功能區服務的公有建築面積,按各自功能區內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成幾個部分。
各功能區將分攤得到的幢共有建築面積加上功能區內本身的共有建築面積再各自進行分攤。幢內屬於非住宅功能區的,應將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至各層,然後依照計算公式1、2,按層內各戶套內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各套房屋的共有建築面積;幢內屬於住宅功能區的,依照計算公式1、2,按功能區各戶套內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各套住房的共有建築面積。
商品房按套內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公式:
1、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2、公有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共有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3、共有建築面積=整幢房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用分攤的建築面積(幢內作為公共配套的房屋和作獨立使用的地下室、汽車庫、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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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商場公攤面積如何計算
你可以要求對方出示變更的依據,
Ⅸ 關於商場的水電公攤具體是怎麼計算的是按面積來收取的嗎
按照一般的做法,應該每個用戶單獨計量,然後按照約定的支付單價計算總價,公共部分的電損及水損,採用加權平均的方式進行分攤。不建議按照面積進行收取,因為每個租用單位對水電的需求量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