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撤櫃什麼也沒說合理嗎
⑴ 商場撤櫃,給我們安排工作不合理,我們可以拒絕嗎
可以拒絕,但不好維權,
首先是商場管理著員工,
遇到情況調崗是比較正常的現象,
如果告勞版動部權門不一定管,
但拒絕是合理的,是有這個權利的,只是維權比較難,
所以最好還是可以和商場溝通好,
如果真有拒絕那就得搬出合同爭論了,
⑵ @商場撤櫃沒有提前通知,臨時通知就辭退了,勞動法有什麼補償嗎工作三個月,她說是正常撤櫃不是辭退
過了試用期的話就可以要求半個月補償,沒過試用期無補償
⑶ 馬上要從商場撤櫃了,貨架貨品怎麼處理啊!求高人指點!
商場一般都是淡復季進行調整,制淘汰不好的品牌也屬正常!首先你不能光看保底合同,如果說在這個商場即時你沒有達到保底合同被商場扣了相應的點但還在你你合計的盈利范圍內你可以選擇和商場招商再談談,適當降低你的保底合同繼續經營(當然這一般很少發生的,一般保底合同商場也是根據實際情況和你認同了才確認的)單說品牌撤銷的話一般是沒問題的,你去和品牌公司招商聯系,說明下情況,一般都沒有問題!保證金在交接清楚就可以退回給你!至於貨架和貨品就比較麻煩了!除非你能找到願意接受你品牌的人(即品牌轉讓)不然就得你自己承擔!品牌公司一般是不管(當然有的是可以協商的,比如說商品,按低折扣退還給公司,貨架就不太可能了)
建議你貨架可以低價賣給那些專賣貨架的道具店!(他們都能合理利用起來!比賣廢品是強多了)貨品要麼全部處理掉,要麼低價看看能不能賣得品牌公司,或者聯系其他的代理商低價甩給他們!
如果你確定不做了一定要狠下心來早點甩了!當年我們就是猶猶豫豫,結果貨架都白送人了!那些東西放著就不值錢了!像現在公司道具基本二、三年就更新一次,新老換代道具多得是!
⑷ 商場未簽合同撤櫃問題
一、規定:
1,合同法第215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專面形屬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合同法第232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押金的法律性質:我國的法律並無押金的相關概念,司法實踐中,根據雙方書面合同中就押金的約定,來確定其屬於定金、訂金、抑或預付款。
三、分析
1,盡管法律並未明確規定作為承租人的您有通知的義務,但是我還是建議你發函(快遞或者掛號信,封面註明「解除租賃通知」)告知出租人。
2,關於押金,既然你們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那麼押金顯然不能認定為具有擔保性質的「定金」。因沒有書面合同,也就不會產生違約金的問題,那麼出租方必須全額返還您的押金。
3,建議保留全部付款憑證,同時盡量協商解決。盡管即使發生訴訟您的勝算非常大,但是畢竟訴訟是一件很耗精力的事情,在保證利益的前提下應盡量避免。
⑸ 關於商場撤櫃,幫幫忙
你這樣~!和他們招商中心的老大說說.一般來說你撤櫃台的手續都辦好了的話.都給你退錢的!你把應該繳的錢付了 按照合同來嘛,你到招商中心問下就行了
⑹ 商場專櫃存買衣服的錢沒消費過,要撤櫃了存的錢可以退嗎商場不給退錢說把錢轉到其他專櫃消費,合理嗎
說合理也說得過去,說不合理吧,也輕松相對的權益了。你可以看一看,轉到其他專櫃的消費,有沒有你需要的?沒有的話你就強烈要求他退錢。
⑺ 撤櫃是什麼意思
撤櫃是品牌方拆除設置在商店或者商場的櫃台,不在此商店或商場經營了。
具體內釋義:
①撤:除去;退;容減輕(氣味、分量等)等意思。這里的「撤」指的是去除、拆除的意思。
②櫃:櫃子,存放東西的傢具;商店售貨台。這里的「櫃」指的是商店售貨台。
撤櫃是品牌方拆除設置在商店或者商場的櫃台,不在此商店或商場經營了。比如在商場設了一個化妝品專櫃,撤櫃意味著這個化妝品品牌退出商場,與商場終止合作。
(7)商場撤櫃什麼也沒說合理嗎擴展閱讀:
一、撤櫃的近義詞
①撤貨:現代詞語,意思是貨品因為某些問題退出專櫃,不再銷售。
②撤場:現代詞語,意思是撤出銷售場所,不再繼續經營。
二、撤櫃的反義詞
①上架:上架意思是指某個商品擺上櫃台上,隨時可以銷售。
②入駐:進入,加入的意思,比如化妝品專櫃要進入大型商場銷售,就稱為入駐。
⑻ 商場許多商戶要撤櫃,我該怎麼辦
綜合考慮一下你的品牌競爭力,下半年很多節假日,銷售收入會高一些的,商場需要守,品牌也是一樣,首先要對自己有信心,如果實際情況很不樂觀的話,就要慎重考慮了,祝你好運
⑼ 商場撤櫃 公司不合理賠償
因撤櫃導致的無來法履行勞源動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
雖然你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但畢竟只工作了11個月,按規定可以得到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由於撤櫃一事公司早已通知,所以無需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