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的霸王條款怎麼辦
① 商場退貨時霸王條款
如果是商品問題造成的退換是可以要求商場承擔一部分費用的,但是由於你是不滿意造成的退換應該返還贈品或者贈劵,任何商家都不是慈善家,你不消法不可能白送你東西,關於那「一撮瓜子」的價錢不在消法的規定范圍,要想投訴的話只能去物價局,去了也白去,下回別貪那點小便宜就行了
② 商場合同霸王條款
您好,這個這進入法律不一定全部支持
③ 起訴商場老闆的霸王條款
對於你商鋪被盜一事,建議報警處理。
對於商場收取物業管理費但沒有提供管理服務,可以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
④ 怎麼投訴大型商場霸王條款最好最有效。
投訴當然是到工商部門或打12315,要想效果好,想辦法擴大影響及受眾面
⑤ 商場的霸王條款是否會得到法院支持
你們之間應當首先依據合同執行,如果沒有特別的不適當,不認為是霸王條款。
從描述中可以看出,該罰款是約定的違約金。如果你違反合同約定,是可以要求你支付的。
⑥ 商場鋪位租賃合同里的「霸王條款」該如何處理
你現在的情況是,合同還沒有簽;你認為合同的那個條款無法接受;不簽合同的話你先期已經投入的的5、60萬元。
基於這些,可以判斷,合同還沒有成立。
1.我們首先來看這個條款:
這個條款屬於免責條款。它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經雙方同意。因此,一旦你簽字的話,就意味著你同意該條款的效力。那麼,你將確實失去將來權利。
2.那麼可不可以先簽字,等未來糾紛發生以後,以該條款無效請求法院支持,或者以該條款顯失公平請求法院撤銷呢?
這樣可以說服法院么?
這不是一個好方法。而且風險極大。從法理上來講,法院也不太會支持判定該條款無效。一個原因,雙方同意並簽字,另外一個原因,要判定條款無效,一般根據民法通則6和7條,即該條款內容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不利於社會穩定、違背社會公德之類的。而你們所協議的這項內容,法院一般不會判定為無效。
另外,因為彼此協議一致,且該條款系合同簽訂前明示於你,所以,法院也一般不會因為顯失公平而撤銷。
3.如果要該條約變的公平,除非繼續協商。但是,鑒於你們先期已經投入較大資金,對方有恃無恐,寸土不讓,那麼怎麼辦?
a:繼續協商。
b:你可以基於合同不成立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我看來,只能這樣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來逼迫其改變該條款;這樣做的風險是,你和他對簿公堂,合同最後不能簽,而且你的損失法院也沒有支持(即你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所以,這只是一個思路。我講講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以先合同義務為成立前提的。所謂的先合同義務是自締約雙方為簽訂合同而互相接觸磋商開始產生的注意義務,包括互相協助、互相照顧、互相保護、互相通知、誠實信用等義務。這些義務是以誠實信用原則為基礎的。
在你的案子里,對方當事人利用你已經先期投入的境況,提出了明顯不利於你的條款,使得你無法做出正當的判斷,左右為難。這個時候,不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利於你。
在這里,可以斷定對方違反了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應有的誠實信用原則。
這個合同法42有規定。
另外,對方的行為很可能導致合同不成立。這個時候,也可以得出對方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盡管我國現行法沒有明文,但在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合同,當事人對此又有過錯或者過失等情況,合同不成立與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這兩個是有明文規定的)具有共性。故也可以類推合同法58條的規定。(見魏振瀛、民法學第二版、p432,北京大學出版社)
你可以以締約過失和對方談判,告訴他你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要求對方將該不利條款去掉。否則,可能由其現在就承擔你已經投入的資金損失。
希望可以幫到你。
⑦ 商場的合同糾紛和一些不合理的霸王條款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你繳納的3個月保證金(違約金)已足以賠付商場的經濟損失。如有疑問,可以在工作時間來電本律師
⑧ 遇到家樂福超市的「霸王條款」,大家是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超市卡不記名不掛失等是合法的,法律也沒有規定超市必須有監控設備,即使有監控,你也要報案後由警方調取錄像內容,同時,你也沒辦法提供你是購物卡的擁有者,因為購物卡不記名,可以私下轉讓,所以沒辦法,自當丟了吧,此情況不僅家樂福,全部超市、商場都是一樣
⑨ 商場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是否有效力
你可以去找律師問一下,如果確認是霸王條款,你可以進行起訴,所有的霸王條款在起訴時都會被按照無效條款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