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商場租金怎麼辦
1. 購買的商場鋪位,經營管理公司一直拖欠租金,該怎麼徹底解決
管理公司經催告仍然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換一家管理公司,或者自己管理。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都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調整。
2. 商戶欠商場店鋪租金不交,商場是否有權利斷掉
是否有權停止商戶的相關服務,要根據合同中及相關管理規定是否有內相關約定或規定。按照合同及容管理規定的步驟進行處理。一般情況為提前多少日下達租金催繳通知單,逾期多少日後如何處理,是否有滯納金,是否停止相關服務,不同商場不同的處理方法。另外保留所有商戶違規的證據,約談該商戶,盡量不採取過激的處理方法避免事態升級。經多次催繳未果,直接向上級匯報,會同安保部門根據合同及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進行下一步處理。
3. 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交商場的押金可以抵扣租金嗎商場消防不過關,所簽下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嗎欠房租
問: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交商場的押金可以抵扣租金嗎?商場消防不過回關,所簽答下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嗎?欠房租沒交,滯納金如何算?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簽訂租賃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日後發生糾紛也是需要按照租賃合同來處理,建議謹慎對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48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合同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條、無處分權處分他人財產後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
4. 欠商場租金三個月租期到了怎麼辦
找商家老闆,把欠的租金交了,把鋪里的貨拉走,銷毀合同。
5. 欠租金沒欠水電費商場停水停電合法嗎有什麼法律條規
不合法,去詢問律師解釋。
6. 商場因商戶拖欠租金對商鋪停電違法嗎
准備好證據找物業索賠,告知物業:即使欠費也沒隨意停水電的權利,包括電力部門和水業部門也無權隨意停電!物業不管的話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物業賠償損失!
7. 欠租金沒欠水電費商場停水停電合法嗎有什麼法律條規
看具體合同約定,在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公共道德的情況下你們可以跟商場協商處理。
8. 如何處理在商場經營卻不惡意拖欠租金的人
你問的是不是處理商場經營而惡意拖欠租金的人啊?如果是也好辦啊。主要版你給人場地經營權時所簽的合同上必須註明。在規定交租期的多少個工作日為准來終止合同來處理這個問題是最好的辦法。一般生意上的事大多都是按合同辦事的。所以簽訂合同必須一字一眼清楚明白。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而鬧的不歡。我的回答要是滿意的話就請給妹妹一個採納吧!嘻嘻。。謝謝了!我父母是做生意的。我才懂一點點。呵呵。。
9. 公司破產欠商場500萬租金還不起法人應該承擔什麼樣責任
對於企業破產法人承擔什麼責任這個問題,以下可作為參考:
法人責任是指一種以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有限責任。
法人財產是法人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法人的責任的實質是一種法人財產有限責任。
法人成立後,在正常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對外責任無疑應為法人的責任,應由法人來承擔。但法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停地動態地變化,法人從設立到後來的可能被撤銷、解散或破產。那麼在這些特殊情況下,法人的債務如何處理和承擔,是有以下幾個方面的:
1、法人設立時的責任承擔的設置決定了在法人倒閉後的責任承擔的問題。
法人終止時的責任承擔
按照大陸法系的制度設計,在進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謂「先散後算」;而英美法系則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後才能解散,即「先算後散」。但都遵循著這樣的設計思路:清算---注銷---人格消滅。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並公告」。可見,企業只有在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並公告以後,其民事主體資格才消滅,所以在法人人格消滅前的破產或清算,以法人財產來承擔的也是一種法人的責任。
法人的有限責任與法人的破產制度緊密相連,按傳統的民法理論,破產是法人有限責任的必然結果,法人以其獨立財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在法人資不抵債時,可能會導致法人的破產,只有通過破產制度的實施,才能將法人的有限責任制度落到實處。
我國的現行立法,仍採取的是法人企業負有限責任,可以宣告破產。法人的破產分為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的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和適用國有企業的《企業破產法》(試行)的破產程序。一般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按法定順序清償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所欠稅款後清償對外破產債權,不足以清償的按比例分配。因破產清算都有嚴格的法定程序,且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監督下進行,法人以其全部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隨著破產清算結束從而落到實處。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91條和第192條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清算主體應是企業的股東或具有股東性質的開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而言:非公司制國有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非公司制集體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開辦單位或投資人,聯營企業的清算主體是其聯營各方,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主體是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的清算義務人是國家授權投資設立公司的機構或部門,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體是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或其控股股東,其它類型的法人的清算義務人是其開辦單位或投資者。由於清算主體在清算過程中的主要職能和義務就是盡量保全企業的財產,採取合法的措施回收企業的對外債權,從而實現企業資產的保值甚至增值。另清算主體的清算責任是我國民法通則、公司法和企業法直接規定的法律責任,因此,如果清算主體不履行清算義務而實際損害了企業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在限定的期限內承擔清算責任,以被清算企業財產為限對該企業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從而以落實清算責任將法人財產的最終有限責任落到實處。此時清算主體不應以自己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清算主體的清算責任實質是一種實施清算行為的義務,在清算主體不進行清算時,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有限責任並沒有改變。
但是,如果清算主體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內不盡清算責任,造成企業財產毀損、滅失、貶值,甚至私分企業財產,致使債權人的債權受到實際損失的,應由清算主體承擔賠償責任。需注意的是,此時並不是法人應承擔的有限責任發生了改變,而是清算主體因不作為或作為,侵犯了債權人要求以法人終止時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構成侵權,所以清算主體應對債權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10. 欠商場租金交不起,商場天天讓人監視,這樣商場違法嗎
欠商場租金交不起,想辦法也得交。因為當初租賃商場攤位時是有合同的,一切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你就是借錢也得交清欠款。至於商場天天讓人監視,如果沒有限制你人身自由,就不違法。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