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噪音侵犯公民什麼權
Ⅰ 廣場舞噪音擾民怎麼處罰
廣場舞噪音擾民,確實讓人頭疼,雖說你有你的娛樂自由,但我也有我的清凈自由。彼之蜜回糖,吾答之砒霜,最好還是彼此尊重為底線。廣場舞的時間應當有嚴格限制,要控制音樂音量,不得喧嘩吵鬧等。如果總是擾民,公安可以警告,警告不改正,屢勸屢犯的,那就只能罰款了。
法條鏈接:《治安管理處罰示》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Ⅱ 廣場舞噪音污染涉及哪些公民基本權利沖突
法律必須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雜訊標準的確定不應侵害人的健康權,這是立法的根本用意。雜訊屬於一種環境污染,應適用國家環保總局確定的相關標准,追究被告的民事責任。依據《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以居住為主的一類區域,白天雜訊標准為55分貝、夜間雜訊標准為45分貝.
Ⅲ 跳廣場舞的噪音嚴重影響生活起居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徑
對於廣場舞噪音擾民的處罰見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條文中,包括: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
第四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第六十三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Ⅳ 廣場舞擾民侵犯了公民的什麼權利
老舞女們要是能自覺,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不然為什麼會有潑糞、潑尿、放狗、開槍這些招式專們用來對付它們。
Ⅳ 廣場舞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可以直接到當地派出所找相關人員進行調解和警告。
跳廣場舞本身並不違法,但如果製造的噪音造成了對周邊人正常生活休息的侵犯,那麼便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由此可見,在居民區大跳廣場舞、炮製噪音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廣場舞噪音侵犯公民什麼權擴展閱讀:
跳廣場舞法律上講並沒有犯法,但是如果跳廣場舞時播放的音樂,超出了規定的分貝,就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的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屬於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的規定:
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所以當廣場舞播放的音樂達到噪音污染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和投訴,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罰。
如果公安機關處罰後還不停止,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或者賠償損失,如果判決生效後還不停止違法行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Ⅵ 廣場舞大媽的行為有沒侵權 如果侵權 侵犯了小區住戶什麼權利
公共場所噪音擾民,侵犯了相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