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判定購物的價格
⑴ 法院告訴你如何打消費糾紛官司
當消費糾紛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或消費者對消費者協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仲裁不服時,均可向法院起訴,也就是打消費官司。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范疇。
提起訟訴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⑵ 法院如何認定貨物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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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法院強制執行是扣押貨物如何計算價格
您好,中國快律李律師為您解答。扣押的貨物按照市場價作價,如果拍賣變賣的,以實際成交價值計算。希望能幫助到您。
⑷ 網上法院起訴要多少錢,如何確定的
受理費標准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非財產案件標准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⑸ 法院委託評估時如何確定拍賣底價
法院委託評估,對於評估機構而言,評估的是市場價值,因為法院准備如何處置是後面的事情,評估機構沒有權利去定拍賣底價;但是對於某些地方法院,由於法律本身學的不太好,會要求評估機構出具拍賣底價,此時,建議用「建議司法處理價」等不涉及法律、法規文獻規定的詞彙來描述。
對於法院而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⑹ 法院受理購物賠償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消費欺詐最低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法院受理購物賠償,依照其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 要求 增加賠償其受到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 根據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即買一賠二):
1 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 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 銷售商品的;
5 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准、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 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 採取僱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 做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 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 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 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 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 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當消費者受到經營者的欺詐行為侵害時,可通過以下途徑要求經營者給予雙倍賠償:與經營 者協商解決;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 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⑺ 商品價格過高,起訴後法院怎麼判定商品的價格
您好。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你公司與印刷廠之間為合同關系,且該合同並非要式合同,雖然沒有書面形式,但合同關系已經成立。印刷廠單方面定價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⑻ 拿什麼證據來認定明顯低於市場價是否就可以直接認定被告與第三者的買賣為無效呢
大概經過如下:我與被告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了全款,等待被告辦理房產過戶過程中,被告看到房價大漲,不想再賣給我,要求我加價才肯交付。談不攏後我把被告告上法院,要求被告立即交付房產並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二審中級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訴求,判被告立即交付房產。(在一審時,我就向人民法院請求房產保全,但房產局以被告未辦理房產證為由,拒絕了我的房產保全請求。)使得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把房子過戶給了第三人,最後造成房子不能正常過戶給我,我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