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的購物卡如何處置
㈠ 我撿到一張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無密碼的卡,裡面還有幾百塊錢快要過期了,如果我上交,該上交到那
按照法律規定,來拾得遺失物找不到源失主的應該交有關部門,這個有關部門實踐中基本上就是公安局,然後有關機關發布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在這個案情中,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所以很難找到失主,所以最後應該會歸國家所有的概率大
㈡ 收到禮品卡主動上交但超規定期限要不要處分
超過規定期限就要處分,不然就不用規定。
㈢ 紀檢組怎麼處理職工上繳的購物卡
應該上繳上級紀委後,再上繳財政。
㈣ 檢察院收繳購物卡後最後會怎麼處理
追繳的財物都會上交國庫的。
㈤ 收到購物卡想退還,構成受賄嗎
那要看面值多少,記得電視上報道有個團委書記就是因為受別人的卡被錄像,免職了。
㈥ 公司發的購物卡福利,稅務上如何處理
1、購買的購物卡,在尚未確定具體使用用途之前,應掛賬「其他應收款」或者「預付賬款」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由於是不征稅項目,發票的收率欄未顯示稅率,也沒有對應的稅額。因此公司用於員工過年福利而購買的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物卡用來作為端午節的福利發放給本單位員工,屬於職工福利費。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購物卡發放給職工,應當並入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節日福利都屬於員工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若是購物卡公司用來應酬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購物卡公司用來送給客戶,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㈦ 采購收到購物卡如何處理
實在推脫不了可以交上級,但這種方法不可取,因為同行會說你出風頭。最好不應當要,讓對方把采購價格降下來最合適。
㈧ 購物卡及時上交組織,交給辦公室行嗎
可以的
只有交給領導就行
不過你要設法留下一點證據
以免以後說不清
比如照片,錄音等
㈨ 公職人員收到購物卡怎麼上繳
向本單位的一把手匯報,說清楚送禮人及時間、地點、數量以及自己未能及時退還的原因,並形成書面材料,將購物卡一並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