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購物糾紛哪個部門管轄
1. 網路購物發生糾紛 買受人住所地法院是否有管轄權
有,被告住所地和收貨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23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0條,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因此,網上購物的合同履行地為收貨地,消費者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者收貨地法院管轄
2. 淘寶購物糾紛案件應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淘寶購物糾紛案件,一般可以由購物者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 經濟糾紛案件是哪個部門管轄的
經濟糾紛屬於民事案件,應屬法院受理;
經濟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是仲裁法部分內容:
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為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2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3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第4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5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6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 級別管轄和 地域管轄。
第7條 仲裁應當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定, 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
第8條 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 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9條 仲裁實行的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會
第10條 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
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
第11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財產;
(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四)有聘任的仲裁員。
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條 仲裁委員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員7至11人組成。
仲裁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法律、經濟貿易專家和有實際工作 經驗的人員擔任。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不得少於三分之二。
第13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4. 網路購物中消費者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沒有管轄權
我個人覺得是可以的:理由如下:
關於網路侵權、網路購物糾紛之管轄法院,我國對此缺乏正式的立法,目前可參見的法規主要是《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一)和《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二)。
據你提問,網路購物糾紛,其實質則是合同糾紛,因此也須參見《合同法》上的相關規定綜合認定。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解釋一」第一條規定:「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因此,網路購物中消費者可以要求對對方提起侵權之訴,而不提起違約之訴,原則上由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即侵權時所用計算機設備或伺服器所在地人民法院,說通俗點,一般就是侵權人侵權時的上網地。
5. 網路交易糾紛投訴歸哪裡管轄
你說到管轄,一般來說如果你要起訴,是要到被告地法院的。
如果你只是投訴,要找這個交易平台的管理部門,估計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比較靠譜
6. 網路購物合同糾紛被起訴怎麼弄管轄權
民訴法最新的司法解釋有規定,以買受人的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7. 域名侵權糾紛由哪個法院管轄
域名侵權糾紛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無專法確定侵權屬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可以將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視為侵權行為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