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债权什么意思
❶ 会计上,折扣和折让有什么区别
折扣来和折让都是销售方自对购买方进行的价格让步,但折扣和折让的原因、形式和对会计的影响都不一样。
折扣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❷ 资产处置中的折扣变现什么意思
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非转经”)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一)一次性处置价值原值20万元以下的资产,由各部门审批,报国管局备案。(二)一次性处置价值原值2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需经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国管局审批。(三)国有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汽车的处置,均报国管局审批。
变现资产是指能够轻易转变为现金的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存货,短期投资等比较容易出售变现的资产。
一般来说,流动资产的可变现性较强。如: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可变现资产指能够轻易转变为现金的资产。
流动资产一般专指银行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可变现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❸ 债权折让率是什么意思
债权折让率是指:发布债权转让的借款者进行本金打折,最低折扣是0.5%起,最高不得超过7.5%。也就是说发起债权转让的人,至少要给投资人打一个99.5折。
按一万元举例的话,债权转让人发起一个1万元的标,如果您全部投资,就相当于用9950元购买到了一个价值1万元的标。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3)打折债权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三) 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
❹ 做不良债权置换都要给债权打折吗这样合算吗
一般规律。取决于债权的质量
❺ 债权转让的转让折扣是什么意思
通俗说:甲100元债权,折价出让已40元协商价格成交。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把合同中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5)打折债权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
(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
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❻ 折扣和折让有什么区别
折扣和折让都是销售方对购买方进行的价格让步,但折扣和折让的原因、形式和对内会计的影响都不一样。容
折扣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❼ 债权转让与打折清收有什么区别
二者大同小异,打折清收本质上也是一种债权转让,主要是针对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一方专往往是属金融机构,受让方往往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而债权转让的主体相对较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转让方或受让方。
附:《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如果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况,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可以上华债网这类的网站进行债权转让信息的发布。
❽ 折扣的概念是什么
折扣,指买卖货物时按原价的若干成计价,如按九成,叫九折或九扣。如:以汇票的折扣动用银行的基金。
法律上对折扣的概念作了如下界定:"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8)打折债权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折扣的法律特征
(1)折扣是商品购销中的让利,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 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
(2)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必须明示并如实入帐,在入帐方式上,要求给予折扣的应冲减营业收入.收受折扣的应冲减成本。
(3)折扣的两种形式.一是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二是在买方已支付价款总额后卖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部分价款.这两种形式实质都是价格优惠,并无本质区别。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因购量大而给予的价格折扣,税法规定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可以扣除,没有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不可以扣除。比如:商家规定购进5000元以下没有折扣,5000-10000元打9折,10000-20000元打8折,20000元以上按7折。
销售折扣:是为了快速回款而给予的折扣,这实际是现金折扣,税法规定不得扣除。比如商家货物10000元,规定10天以内付款打8折,即提供现金折扣20%,付款8000元即可;30天以内付款9折,提供现金折扣10%,即付款9000即可;30天以上付款没有现金折扣,即付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