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销售申报表怎么填
Ⅰ 免税货物如何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在申报表的第二部分“免税项目”中,先在第9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第9栏第1列的数据必须与增值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和申报。
如果没有自己免税的项目可选,请选择“其他”,然后在第9栏的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中填写免税销售额,数据要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一致,在第9栏第5列“免税额”中填写免税额(必须填写)。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5列填写减免税额即可以实现网上申报并清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1)免税销售申报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进出境及购买免税商品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1996年4月1日起留学人员回国定居(工作),凭有效护照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连续在国外每满180天。
海关准予免税携带进境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录像机、照相机、摩托车、摄像机、录音机、缝纫机、打字机等物品一件。以上物品可在国内指定的“免税商品供货处”购买。
二、如系回国探亲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家属,在国外连续待满一年以上者可购买上述免税物品一件,不需要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服务时可用外汇在其免税指标内购买小轿车一辆,具体规定如下:
1)在境外的留学、进修时间必须超过一年;
2)必须是在正规大学报到注册;
3)必须在使(领)馆教育处(组)报过到;
4)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回国后凭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关申报单、接收单位证明及户籍证明到有关单位购车;
6)入关时带回足够的购车外汇,并且在海关申报单上要如实填写。
Ⅱ 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季度税务申报时,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收入额,在小微企业免税额收入额X3%填写免税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入第1、4、9、10栏次,不再填入第7、8栏次。
第14、15、16栏次的本期免税额,对应根据当期填入第6、7、8栏次的免税销售额×3%征收率计算填入。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到增值税申报表的6、7行,免征的税额填写到第14、15行。
满足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不需要实际缴纳税款,在做纳税申报时把不含税销售收入填写到申报表的第7行,第6行自动计算出来。
如果不自动计算,需要手动填写,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到申报表的第15行,14行自动计算,如果不自动计算,手工输入当月应减免的税款金额。填写完成后即可申报。
Ⅲ 免税销售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回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答税函[1997]529号)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Ⅳ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怎么填
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在申报表的第二部分“免税项目”中,先在第9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第9栏第1列的数据必须与增值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和申报。
如果没有自己免税的项目可选,请选择“其他”,然后在第9栏的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中填写免税销售额,数据要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一致,在第9栏第5列“免税额”中填写免税额(必须填写)。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5列填写减免税额即可以实现网上申报并清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规定。
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4)免税销售申报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Ⅳ 增值税减免税在申报表如何填写
步骤一,关注附表1,填写销售收入;
Ⅵ 一般纳税人免税企业申报表怎么填写
是正式一般纳税人还是辅导期?附表二就是填写你所属期认证的进项,附表一是你开版票的金额,主要是权综合。
你报税需要数据:正数开票份数,实际销售金额,实际销项税额,有无作废,有没有开负数发票。
或者数据报给我我可以填一份电子档发给你。
Ⅶ 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怎么填写
季度税务申报时,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收入额,在小微企业免税额收入额X3%填写免税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当月销售额(含应税销售额、政策性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应将其中的应税销售额和固定资产处置销售额部分填入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而第1、4栏不再填入数据。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已超过3万元的(按季申报为9万),则根据销售额性质分别填入第1、4、9、10栏次,不再填入第7、8栏次。
第14、15、16栏次的本期免税额,对应根据当期填入第6、7、8栏次的免税销售额×3%征收率计算填入。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到增值税申报表的6、7行,免征的税额填写到第14、15行。
满足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不需要实际缴纳税款,在做纳税申报时把不含税销售收入填写到申报表的第7行,第6行自动计算出来。
如果不自动计算,需要手动填写,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到申报表的第15行,14行自动计算,如果不自动计算,手工输入当月应减免的税款金额。填写完成后即可申报。
Ⅷ 我是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增值税申报表应怎么填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附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填写免税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写其他栏次。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
(8)免税销售申报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三《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
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Ⅸ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如何填写
如果你有出口销售享受免税优惠的,就需要填写在免税货物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项目中,如果没有就不用填。免税企业只须报本季度营业收入填入第一大项“计税依据”里的第三小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目里的本月发生数和累计数即可。
Ⅹ 增值税申报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增值税申报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
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10)免税销售申报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申报资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其纸质资料的报送份数、期限由市(地)国税机关确定;纳税申报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如何报送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试点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要求填报,今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申报办法:
编辑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
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