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为什么要做进项税转出
⑴ 为什么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意义是什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有关政策规定。能够准确计算企业原抵扣进项税额的,按原抵扣进项税额结转进项税额转出;无法准确确定进项税额的,一律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结转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所谓实际成本包括进价、运费、保险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三)进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及处理
1.严格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
若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则应做以下账务调整:
借:原材料等(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账户的贷方摘要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具体办法是检查上述账户贷方摘要栏,追查企业外购材料的用途,明确企业是否存在非生产、销售用料,并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进项税额转出栏相核对,确定企业账面是否已经结转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金额是否正确。
⑵ 我公司被查出有疑点,有免税收入,但没有进项税额转出。该怎么写说明啊
你公司有免税收入也有不是免税收入的话:
1.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按下列回公式计算不答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与相关应税收入额的合计
2.如果你可以正确核算用于免税货物的材料金额的话。.你要把用于生产免税收入的材料的进项进行进项转出。
⑶ 为什么免税货物的进项税要转出
不是特殊情况。由于出口货物是免税,出口自然没有税了,所以进货时所交的进项税也要退给你,即然税已退给你了,当然是不能再用于抵扣了,因此要进项转出。
⑷ 有免税收入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转进项税
既然都给你免税了,那么进项税就不准你抵扣了,免税的意思是不征税,如果再给你抵扣进项税的话就等于多给你钱了,国家不会这么干,记住吃亏的永远是纳税人。
⑸ 增值税免税企业进项税转出问题
需要更正一下,根据国税函【1997】5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版税额时,对其取得的权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因此从公式来看,销售额的含义为不含税收入,营业额的含义为含税收入。
⑹ 免税收入该在什么时点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回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答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⑺ 你好,那是不是就是免税项目不一定要做进项税转出
国内采购是普票,没有进项税,这种情况不需要转出。
⑻ 为什么要做进项税转出
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要做进项税转出,
如进了一批钢材,有一部分用于版新建厂权房,那么用于新建厂房的这部分钢材的进项税要做进项税转出。新建厂房就是一个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不涉及(或不产生)增值税的项目,也就是涉及营业税的项目(即营业税应税项目)。
⑼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要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转出原因: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9)免税收入为什么要做进项税转出扩展阅读:
企业平销:
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销售方式。
平销行为不仅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而且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 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
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网络-进项税额转出
⑽ 关于免税收入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