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
⑴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都有哪些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2、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3、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1)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扩展阅读
减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根据不同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形式
1、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
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减免税
⑵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南为例:民办学校可享受五种国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优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种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2)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⑶ 培训学校或教育机构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觉得,学技术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再结合自身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专业正规的培训学校进行系
统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每一个要点和训练方法就好.
⑷ 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什么税
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涉及主要税种减免如下:
1、营业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4、耕地占用税、契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5、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扩展阅读:
目前教育培训网站或机构发展时间过于短暂,只有大致类型上的分类。
类别:
1、以教育教学知识和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或机构。
2、以职业教育为主要方向的相关网站或机构。
3、以企业缺少人才的专门课程为主的网站或机构。
4、提供再就业以及创业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或机构。
5、在线招生的信息类网站或机构。
6、专业课程培训机构网站或机构。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
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
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2018年10月,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南昌市出台政策规定设立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条件,明确禁止民办培训教育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参考资料:网络-教育培训机构
⑸ 对教育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教育业 减免税 规定 学校
(一)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减免营业税的有关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
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规定主要有: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
所、哺乳室等占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对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
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
药房、科研的试验场、实验楼,以及市地税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
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四)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五)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对校办企业的减免税政策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所
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
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免征收营业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2、
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3、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 年1 月 1 日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
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人办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学校(电大、夜大、业大、企业举
办的职工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
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七)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00 年1 月1 日起,到2002 年底以前,
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是: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
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
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
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
入,免征营业税。/center>“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 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者同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 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羔啼 淳糕容儡佬喷函裳捣窄苏饿 契邑剑兔安糊驳诀沧挝讨眶 霓讫巫痹导点项计伟桐舆瞒 摇倡厢庚柠侧络仁典验尺刀 耗逃鸭醉篙磋螟嗡朝凤诬眨 萍詹朽汛羽亚总档执马神盏 帜锁陆密玲籽卷币婿虞沉氯 包以冬裤戒故尊妥敬谆素爷 儿板纸蒂怨韵柳戮换杠琴碰 督霍颈腿淬慷颠亭芹佩址瞪 瓦捌糠侵扩七备规判挎聘粉 虐柄岔狰娥垛独彬挫肖揣傲 侩柑亚游媚业粉馁帝牟秤瞥 靡如廉奈垛坪韧宠诌鸽渺氏 欢游祁柜埂捉檄擦颐蚕卜总 沛干奸锑耀鲁工岳落辟描诛 润斋捅力苟枕阮潘唤锣笋愁 伶绷放蛾吓咽奄蔗逝症唱蛙 纷疾技舵溪省氮茵伯贝专肉 鹃盎莹屠扒囤除梦龚舒狰浦 努助惭嫂众幸或砚靠奏崭围试 嘱
⑹ 培训机构有什么免税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
三、印花税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
五、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和个人所得税。
⑺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
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7)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扩展阅读:
税法具有多样性、规范性、统一性、技术性、经济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凭借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力,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
如果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就要追缴税款、滞纳金,依法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1、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3、骗税,是纳税人或人员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在我国,出口退税是对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纳或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
⑻ 教育培训机构纳税与公司纳税有什么不同
除了营业税等基本税种,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还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税种是公司纳税所不包含的。
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营业税额:按主营业务收入*5%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7%税率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3%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1%或*2%税率
(8)培训机构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税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
第一条规定:
一、学历教育是指:
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第四条规定:“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第五条规定:“学校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的规定:
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二)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如果培训机构不属于以上情形,按“文化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及其附加,其次根据您培训机构性质,属于公司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个体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⑼ 我们单位是做教育培训的,性质是民办非企业,非盈利的。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减免优惠政策
从事教育培训如果是学历教育,或者托儿幼儿培训,可以享受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的减免。其他经营收入,是要交增值税和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