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减免税收
Ⅰ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税收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第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减免税管理。 第四条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第六条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第七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八条 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划分审批权限。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减免税审批,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减免税。 第二章 减免税的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 第九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条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减免税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的减免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减免税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Ⅱ 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思
减免税额是什么意来思?免税收源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就是收入不征税。减免税额就是计算出税额后再减。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Ⅲ 什么是减免税其措施主要有哪些
减免税指根来据国家政策对自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减免税是税收优惠的一种形式,它把税收的严肃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使税收制度按照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地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在实践中,国家采取的减税、免税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1)规定免税和减税的项目。国家对某些需要鼓励的事业或某种行业,明确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以支持其发展。(2)免征额。这是指准予从征税对象数额中扣除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其超过的部分课税。(3)起征点。这是指征税对象数额所达到的应当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起征点数按全部数额征税。
Ⅳ 减税政策是什么样的
减税(又称税收减征),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 它是对某些纳税人、征税对象进行扶持、鼓励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与免税一样,它也是税收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结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采取的税收优惠方式。由于减税与免税在税法中经常结合使用,人们习惯上统称为减免税。减税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
减税政策是一种扩张性政策。其做法是通过降低税率,取消或停征某些税种的办法来减少税收收入,降低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重。减税的结果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从而起到扩张需求的作用。
减税的具体办法通常有四种: 税额比例减征法
税额比例减征法即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方法。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税额比例减征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税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减征比例
税率比例减征法
税率比例减征法即按照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或法定税额标准减征一定比例,计算出减征税额的一种方法。例如:按照财税字[2000]26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极限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按法定税率减征30%的消费税。按照(86)财税字第82号文件规定,对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资源税。税率比例减征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法定税率×减征比例×计税依据
降低税率法
降低税率法即采用降低法定税率或税额标准的方法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例如:按照国发[1999]13号文件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将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按照国税发[1997]39号文件规定,国家政策性银行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降低税率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法定税率-降低后的税率)×计税依据
优惠税率法
优惠税率法是在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再规定一个或若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以此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减税方法。例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33%,但对微利企业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按照(94)财税字第9号文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关税、船舶吨税按照国际税收协定或国际公约等条款对等处理国际间税收待遇的原则,均在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与普通税率相对照的优惠税率表。另外,关税税则公布的暂定税率,以及涉外税收中所适用的协定税率等,均是优惠税率不同方式的表达,其实质都属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都是减税政策在不同税种和不同场合中的运用与表述。
Ⅳ 减税免税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包含两复个部分,一个制是指减税,减税是指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全部税款。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免税有三种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它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的减免:是指直接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3、税额式的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把减税免税作为税制构成要素之一,是因为
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根据一般情况制定的,具有普遍性
,不能照顾不同地区、部门、单位的特殊情况。设置减税免税,可以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体现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地贯彻税收政策。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减税免税的定义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Ⅵ 普惠性减税是什么意思
普惠性税收免除就是指普遍性减免税收。
增值税税率简并给了我们税收调节的经验。我国前版几年推出了很多减权少企业税负的措施,比如对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中小企业所得税率减半等。但这些针对某些行业和某些类型企业的税收减免,其效果有待全面衡量。中性原则是税收的基本原则,普惠性减税政策可能会起到更优的效果。减税的普惠性应该成为未来税收调整的政策原则。人人都受益的减税政策,更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Ⅶ 什么是税收法定减免
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