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免税走什么科目
『壹』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入到哪个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企业免征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1)政府免税走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贰』 免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免税后会计分录做
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免税做分录: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2)政府免税走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类型: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叁』 国税局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国税免交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有收入产生增值税: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达到起征点,减免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肆』 免税的收入,账务上怎么处理
根据 财税[2008]151号:来财政部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免税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缴纳所得税。会计分录:
1、销售时,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记入营业外收入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伍』 免征的增值税如何计入会计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这五个专栏是为“应交税金”的三级科目服务的。
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示范格式如下:
1、“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
3、“销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出口退税”专栏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考虑到有些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已经记录到“进项税额”专栏,但具体使用时又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发生正常损失,或者其他原因,按照税收条例规定,这些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由有关的承担者承担,相应转入有关的科目。因此,设置了“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另外,企业也可以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六个明细科目,并使用三栏式明细帐。这六个明细科目分别是:“应交税金一进项税额”、“应交税金一已交税金”、“应交税金一销项税额”、“应交税金一出口退税”、“应交税金一进项税额转出”和“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前五个科目记录的内容与前述多栏式明细帐的相应专栏相同。每月终了时将它们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在该明细科目中计算出欠交数(贷方余额)或多交、未抵扣数(借方余额)。
『陆』 免税产品着怎么做会计分录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又有那些显著区别?
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如果是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4、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但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从而直接将税前利润变成税后利润。
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点
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既有很大的变化和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最大变化为简化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必须注意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具体情形,统一规定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由此可见,对企业享受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仅是规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必须注意是,新会计准则还规定,按照销售量和补助定额来计算的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这也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变化。
2、直接减征、免征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变化不大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税收优惠,除必须按比例计算减征幅度或免征额度、计算增加的计税抵扣额及计算抵免部分的税额而必须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外,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做计提和交纳相关税款的帐务处理。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仍需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此处仅是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运用的“补贴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计征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管是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不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外,均应并入企业计税所得额,作计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企业享受减免及返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没有变化。对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而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对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即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针对此题,根据有关规定,应作出的会计处理为:
借: 商品采购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100000×13%)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柒』 增值税免征额计到什么科目里
增值税免制征额计到什么科目里——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也称营业外利得,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捌』 企业收到政府免税引导资金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玖』 政府补助中免征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直接免征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免征的增值税额会计上不需要内进行专门会计处容理,利润表上也不体现直接免征的增值税额。
附注:
1.如销售免税农产品收入1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2.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A: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B:税收优惠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