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免税发票没进项怎么办
Ⅰ 免税企业 没有进项发票,要怎么处理
没进项就没有呗,反正也是免税的,无所谓了。
Ⅱ 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选小规模可开具普票!
Ⅲ 免税企业进项税怎么处理
免税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认证后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内转出,转出的进容项税额增加企业的成本。转出进项税额的做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前年度积累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Ⅳ 收到农产品免税发票,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Ⅳ 只开了销售发票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其实除理此类问题只能这样:首先,你购货开不来发票
,要开具入库单,做帐时记回暂估入库,答其次,做销售你开具发票,申报销项税,并交纳增值税,这种情况因为你没有进项税,要交很多的税款,因为你抵扣不下去啊。最后,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时按正常汇算。另外,只要你做的业务是真实可靠的,暂估入库是很正常的帐务处理。开不来发票只是多交了增值税了。
Ⅵ 再出口退税的时候需要一个进项发票,如果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版、消费税。出口货权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1、没有进项税额发票,不能享受退税,只享受免税。
2、先不按照提供的数字计算。假如出口1000元货物,按照的退税率15%计算,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是(17%-15%)*1000=20,这个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退税额最大为15%*1000=150,可退税额为150-20=130。
3、因此,倒算过去,如果想全额退税130,就必须取得150/0.17*1.17的进项税发票,当然,实际应该小于这个数的。反过来计算吧,37200*汇率*15%/0.17*1.17就是应该取得的最大进项发票额,而37200*汇率*2%/0.17*1.17的进项发票额是最基本的。
Ⅶ 一般纳税人开出没有进项的发票,怎么上税
一般纳税人的税款缴纳计算方法是通过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方法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款;
2.增值税设计的原理就是要取得进项税额才能进行抵扣,所以只能是采购当中尽可能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给你们才是根本。
3.如果本期没有进项税额,也没有上期留抵税额,本期开多少销项,就要缴纳多少增值税款。解决途径主要应该从两方面想办法;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外,其余的进项税额应该抵扣。按此精神进行税收筹划,还有,初级农产品扣除是13%,不是10%,还要掌握发票开具的时限。
(7)收到免税发票没进项怎么办扩展阅读
进项发票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
{附注资料:什么是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
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Ⅷ 想问一下,出口免税,如果没有进项发票,对免税有影响吗
出口免税,没有进项发票,一般对企业销售免税没多大影响,进项发票是用来退税的。
一般出口退税的企业,如果没有补齐相关单据,出口货物转免税,不退税。
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的具体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Ⅸ 增值税免税企业收到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免税企业,一般要求对方不开票专用发票,如果开具了就要去验内证 然后再转出进项税容
借:库存商品(或相关科目)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增值税免税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