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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理免税备案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3-03 03:21:31

1. 去税务局办减免税需带哪些材料

增值税减免税资料
1、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减免税申请。
3、调查报告。
4、12月份申报表(包括回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答。
5、法律依据(复印件)。
6、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
7、有关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书。
申请备案减免所得税所需资料
纳税人申请备案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备案申请书。内容包含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项目、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财务会计报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另外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报送资料:
1、林业产权证或相关经营证明
2、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3、动物诊疗所许可证、远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等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列》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 合同登记办完了要去税务局办免税了,要带什么东西

合同上要贴印花税,印花税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复印一份,再写张免税申内请单,复印件(容要盖公章)和申请单交到专管员那里做备案,办好后会给你一张免税受理单,报税时带上这张单子即可。办理的话很快的。(最好问一下所属税务所的专管员)我前几个月办过,记的要带的资料就这些,希望对你有没有帮助。

3.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除提供第二条第(二十)项所列服务外,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和第(十六)项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纳税人发生第二条第(二十)项所列应税行为的,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已向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附件2);
(二)该项应税行为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交备案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纳税人无法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资料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明显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一)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二)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4. 图书行业到国税免税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回知》(财税
〔2013〕87号)答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
节增值税。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享受优惠政策,现将主要事项提示如下:
免税政策享受范围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
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向税务专管员咨询索取),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核定,纳税人当月即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申报品目进行免税申报。
上述政策,纳税人可致电12366和主管税务部门咨询。

5. 外贸公司去国税局办理退税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所指备案是否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如果是的话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另,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需要如下单证: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5)国税办理免税备案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6. 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规定:“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免征增值税跨境服务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见附件);

(二)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以及第(十)项第2目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或者港澳台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境外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 国税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对单位纳税人登记时,需要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有关合同、章内程、协议书复印容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表》(当场录制的,需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具办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单位公章)5.如需签定“三方协议”的,需要开户银行许可证。 对在”三证合一”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的,在“三证合一”后变更成“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变更后“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分别到国税、地税进行更改社会信用代码,去国税、地税没有顺序上的先后。

8. 符合营改增减免税条件的,应拿什么资料到国税机关办理备案

您提问的是关于四技合同原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如果在国税备案的问题吧,可以参见回“关于营业税改答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国税网站上有)至于是每月备案还是每份合同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文件中没有明确答复。
目前北京刚刚进入营改增试点,如有此类减免税备案的情况还应及时和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减免税管理的官员沟通,及时了解情况,以免延误享受税收优惠。

9. 如何办理国税免税备案

你可以看国税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有关规定,

10. 出口退税去国税局备案,需提供什么资料

出口退税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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