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什么免税批文
① 免税企业都免什么税
企业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1、即纳税人版按法定基本权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
2、“税基式减免”是指以缩小计税依据为形式的税收减免,如:提高起征点等,但此次减免税普查不包括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3、“税率式减免”是指以降低税率为形式的税收减免,包括减按低税率征税和实行零税率。
(1)财政部什么免税批文扩展阅读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③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④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减免税
② 今年来税务海关闭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体现了什么道理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表一:增值税报批类一览表
序号回
项目
政策答依据
审批机关
需要提供的资料
1
民政福利企业减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092号)、《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067号 )
县(区)级国家税务局
一、需要取得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
③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1、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2、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国内企业研制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财政部什么免税批文扩展阅读
依据《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申请享受本规定进口税收政策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经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免税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直接用于项目(课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且进口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2、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且价值较高;
3、申请免税进口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应优于当前实施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上海自贸区内生产性企业进口设备等可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免征进口税
④ 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的批准文号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⑤ 出口免税指什么
出口免税—— 一般贸易出口免税
流转税方面,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先后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有的只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有的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概括起来,主要有:出口免税、出口退税、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饲料企业免税、废旧物资回收先征后返、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税以及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税等优惠政策。其中,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免税,从1996年开始,国家是逐年下文明确的,在此不作介绍,有关这方面免税的政策和操作办法,企业可以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下面就上述除农业生产资料以外的免税项目,分别介绍如下:
出口免税:
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或购买货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家给予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免税,可分为一般贸易出口免税、加工贸易免税和加工贸易间接出口免各三种情况。
(一) 一般贸易出口免税
一般贸易出口免税,主要适用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以及经省级外经贸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和生产特定产品出口的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老外商投资企业。
1、 政策规定
(1) 1994年8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58号文件、1995年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19号文件和1996年7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3号文件规定: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除原油、糖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货物(包括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对外商投资企业(国务院批准试点的合资外贸企业和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目前实行免税政策,不退税。
(1) 1995年1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092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1) 1994年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文件规定:企业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 1999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规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老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原出口免税办法改为出口退税办法。如老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对出口货物继续免税,可在1999年11月底前,向主管征税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其出口货物在2000年底前,继续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从2001年1月1日起,其出口货物改按退税办法。
1、 操作办法
(1) 免税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直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①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免税申请表;
① 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① 出口商品发票;
① 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
① 结汇水单(复印件);
① 为生产出口货物购买国内原材料所发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① 出口销售明细帐。
对于经省外经贸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申请免税时,还应提供省外经贸部门的正式批文。
对于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 免税审批
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免税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的,报送市地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机构审核审批。
出口免税—— 进料加工免税
进料加工免税
进料加工是指经国家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专为加工出品商品而用外汇购买国外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经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销出品的业务。
进料加工复出口免税,在2000年底前,仅适用于申请继续免税的老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新、老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都实行出品退税政策。
进料加工免税,分进料加工直接出口免税和进料加工间接出口免税。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料件,经加工后直接报关出口的加工贸易形式。进料加工间接出口,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后出口的加工贸易形式。
1、 进料加工直接出口
(1) 政策规定
1994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39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1) 操作办法
① 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加工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 并附送如下资料:
A海关核签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B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C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货物免税申请表;
D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E外销发票;
F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
G结汇水单(复印件)。
① 免税审批
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资料后,经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要上报市地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1、 进料加工间接出口
(1) 政策规定
1994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39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上游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下游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后出口的,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1996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3号文件又规定:关于间接出口免税的有关规定仅适用于老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开展的间接出口业务。
(1) 操作办法
① 上游企业免税申请
上游企业应在"报关出口"(即转让下游企业)后1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并附送如下资料:
A海关监管手册;
B与下游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C销售给下游企业的发票;
D间接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申请表;
E加盖"不作出口海关统计"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① 下游企业免税申请
下游企业应在报关出口后30日内,向其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并附送如下资料:
A海关监管手册;
B与上流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
C外销发票;
D间接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申请表;
E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F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
G结汇水单(复印件)。
① 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资料后,经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要上报市地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审批。
如何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及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CO证书)。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汕头地区的签证机构,为帮助出口企业加深对CO证书有关规定的了解,就如何申办CO证书业务作一介绍:
一、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才有资格向我局申请注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我局申请注册。
二、办理注册手续的程序:
申请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的注册时,应持单位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前来办理,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材料,我局给予保护。
申请单位的印章和证书手签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企业印章、手签人员如有更改,申请单位应事先向我局报告。
三、如何申领CO证书:
1、我局在受理CO证书的签证时,本著扶持企业、服务外贸的宗旨,对货物装运报关出运后15天内到我局申请签证的,签发正常证书;超过15天的,申请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时,企业需提供出口报关单或提单,经签发机构领导审批后,签后发证书。企业到我局申领正常或后发证书时,均立等可取。
2、企业申请签证时,应持申请单、出口发票及缮制好的证书前来办理,所附出口发票格式无硬性规定,既可打印缮制,也可手写,特殊情况,发票复印件加盖印章也可以接受。
3、申请单位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签发原产地证书内容时,必须填写更改申请单,申明更改理由并提供依据,经签证机构领导审批后,收回原发产地证书,换发新证。
4、如已签发的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必须先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的《国门时报》登报声明,我局凭《国门时报》编辑部出具的回执及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有关依据,经签证机构领导审批后,予以重新办理申领证书,并在重新签发的证书上注?quot;××年××月××日签发第××号原产地证书作废"。
5、我局为方便出口企业,在简化手续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凡已在我局办理普惠制产地证注册登记的企业,如需增加一般原产地注册者,无须提供相关单据,由我局直接在其普惠制注册档案上增加一般原产地注册登记。
出口免税
1.退回货物退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出境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退还关税。(条例第50条)
2.安家物品免税。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税放行。(办法第21条)
3.铝材废料免税。从1997年11月1日起,对易拉罐生产列名企业使用进口铝材生产内销易拉罐所产生的废品和边角余料,出口时免征出口关税。(署税字〔1997〕867号)
4.出口产品免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沿江、内陆开放城市、洋浦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福州马尾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区内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5.转口货物免税。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或存入保税仓库,复出口的,免征出口关税。
⑥ 进口设备免税批文怎么办
内资还是外资,哪个行业,做什么产品,什么设备,这些都需要知道
⑦ 财政部招标审批流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例进行说明。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⑧ 个体户 免税 是不是 应该有个文件证明什么的!
有文件的,是你所在的省国税局发的文,你可以到省国税局网站上查询。这个是广而告之的,不是针对单户的,所以不用对那户通知处理的。
也就是说,所有不到起征的纳税人都是免税的。
⑨ 免税批文大意或原文说的是哪些内容
具体定义我记不清楚了。
免税批文一般分两种:一是在财务上;内一是在进出口海关上。容
财务上:指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到税务部门申请减免一些税而下发的批示。
进出口海关上:指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经贸管理的内容,而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的减免税的进出口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