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绿化免税发票怎么做账
A. 我们是物业公司,收到一张绿化养护发票,怎么写分录
物业公司绿化养护费发票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B. 免税企业增值税发票咋做帐
免征增来值税,仍然按不免增值税自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有计税项目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不是含税销售收入,因为增值税是价款(金额)与税额是分离的。
比如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项目(税率为13%)含税销售收入680000元: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1769.91[680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8230.09(601769.91×13%)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8230.09
贷:营业外收入 78230.09
其中,销售额601769.91元,填入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一)“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的第16栏的“销售额”中,同时反映到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C. 小企业准则收到增值税发票注明绿化费怎么做账务处理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厂区绿化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法凭回据,计入“管理费用答-绿化费”科目,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果发生的厂区绿化费用金额较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进行分期直线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厂区绿化费用,根据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D. 收到农产品免税发票,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E. 免税苗木发票抵扣分录
可以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收到绿化免税发票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F. 免税的苗木销售发票怎么分录
免税的苗木销售发票金额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G. 免税的票公司怎么做账
免征增值税,仍然来按不免增自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有计税项目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不是含税销售收入,因为增值税是价款(金额)与税额是分离的。
H. 增值税免税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减免账务处理
对于流转税减免和返还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曾经在财会[1995]6号文件中作出过比较明确的规定。
增值税直接减免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包括返还和减免,返还的形式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以及先征税后返还;增值税的减免优惠主要体现为法定减免(直接减免)和政策行临时减免,例如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农膜、农机、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政策性临时免征增值税。
在财政部财会[1995]6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4月购进聚氯乙烯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005年5月加工生产为塑料餐具和农膜两种产品,并且全部对外销售,塑料餐具和农膜的不含税销售额分别为75万元,总计销售额150万元,已按要求开出专用发票及相关凭证,款项均已经收到。除此之外,假设本月无其他生产销售行为。依据题意作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且进项税额符合抵扣条件,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销售塑料餐具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87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7500
3、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由于农膜暂时免征增值税,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必须转出。但是,在购进项目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计算分摊的进项税额,目前认为比较科学的方法是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由于塑料餐具和农膜的销售额各占50%,作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0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应税劳务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在流转过程中仍然会有新增价值,即仍然负有纳税义务,而免税则是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将其本该征缴的税额不予征缴,转作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补贴”。但是,增值税实行税负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因此,这里的免税只能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负税人则不一定享有这种优惠,即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二)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免征增值税
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还需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1、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不准备或者不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而在生产过程中其用途发生了改变,最终全部用于了免税项目,即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全部是增值税免税项目,其会计处理类同于第(一)种情况,可比照进行。
2、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就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因而也不存在进项税转额转出以及减免税款等问题,或者说已经超出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I. 收到免税可抵扣发票怎么做分录
收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只能全额计入固定资产。如果想要抵扣,需要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开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